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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焊华通(30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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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焊华通(30113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13:04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哈焊 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 公告。 第六条 ...
哈焊华通(30113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3:04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 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关联人以及有可能接触信息的相关 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的交易价格等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或者可能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 有重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员应当及时将 相关信息告知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证券部,并通过董事会秘书向公司董 ...
哈焊华通(30113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3:04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 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保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 下简称"《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 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及质押,具体种类包含但不限于借款担保、 银行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及保函等。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 ...
哈焊华通(301137)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13:04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适应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提升公司环境、社会 及公司治理管理工作,促进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以 下简称"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对为董事会有关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及 可持续发展等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 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以 ...
哈焊华通(301137) -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13:04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 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或者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是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 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以及法律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 资格证书。 第五条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之一的; (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
哈焊华通(30113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3:0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 的作用,强化对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的利 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哈焊所华通(常州) 焊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哈焊华通(301137) -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3:04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 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垫付工 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 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为大股东及其关 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的情况下给大股东 及其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四条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大股东及关 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制度执行,本 制度中所称子公司亦仅指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第二章 防范资金占用的原则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以下简称"大股东及其 关联方")占用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 建立防范的长效机制,杜绝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维护公司的 独立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
哈焊华通(301137) - 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13:0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管理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 保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 以使公司的生产经营高效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哈焊 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 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哈焊华通 实际,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人,主持公司的生产 经营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经理主持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并受董事会委托组 织实施董事会会议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经理的资格与职权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工作细则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经理是指经理本人。 第五条 经理的工作应贯彻诚信、勤勉、守法、高效的原则。 第六条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综 合管理能力; (二)具有知人善任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 ...
哈焊华通(30113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13:04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持续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管理, 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哈焊所 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与外部审计 的沟通及对其的监督核查、对内部审计的监管、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评价与完善, 以及对公司正在运作的重大投资项目等进行风险分析,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工作, 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审计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
哈焊华通(301137)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3:04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夯实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基础,提高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 作用,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独立董事需要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和财务负责人关于公司本年度生 产经营、规范运作及财务方面的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 并尽量亲自参与有关重大项目的实地考察。 听取汇报时,独立董事应当关注公司管理层的汇报是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内容: 1、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特别是经营状况或环境发生的变化;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地开展工作,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