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焊华通(30113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持续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管理, 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哈焊所 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与外部审计 的沟通及对其的监督核查、对内部审计的监管、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评价与完善, 以及对公司正在运作的重大投资项目等进行风险分析,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工作, 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审计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