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光股份(3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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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光股份(301118) - 关于终止投资建设年产27万吨绿电化学材料项目的公告
2025-04-20 07:53
项目投资 - 2024年1月31日审议通过投资5亿建年产27万吨绿电化学材料项目[1] - 2024年2月28日出资200万设立贵州恒光绿电化学材料有限公司[2] 项目终止 - 因电价优惠未达预期,2025年4月17日审议通过终止项目议案[1][4] - 2024年5月签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同步终止[5] - 项目终止符合战略,降低风险,不影响现有业务和股东利益[6]
恒光股份(301118) -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5-04-20 07:53
公司治理 - 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与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三个专门委员会[5] - 建立由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组成的人事管理制度[10] 管理体系 - 秉承“创新驱动,绿色发展”的发展理念[11] - 倡导“诚信务实、开拓创新、责任担当、团结奉献”的核心价值观[11] - 在交易授权审批等方面建立有效管理和风险防范体系[15] - 对各业务流程不相容职务实施分离措施[15] - 各项需审批业务活动有明确审批权限及流程[16] - 公司及各控股公司日常审批业务可在信息化平台自动控制[16] 财务报告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与利润相关,错报金额小于税前利润5%为一般缺陷,超5%小于10%为重要缺陷,超10%为重大缺陷[38]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与资产管理相关,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0.5%为一般缺陷,超0.5%小于1%为重要缺陷,超1%为重大缺陷[39]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迹象包括高管舞弊、更正已公布财报等[40]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迹象包括未按准则选应用会计政策等[40] 日常管理 - 严格执行国家统一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核算基本实现信息化处理[17] - 建立财产日常管理和定期清查制度,保障财产安全[18] - 制定全面预算和预算支出管理办法,规范预算程序并分析考核结果[19][20] - 制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实行月度与年度考核结合[21] - 在多业务环节进行职责划分,防止错误或舞弊[22] 数字化转型 - 推动数字化转型,实施OA和用友ERP等信息系统[34] 信息沟通 - 通过多种平台确保内部信息沟通,设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35][36] 审计监督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监察部独立开展审计监督工作[37] 内控缺陷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定量标准:与利润相关,损失小于税前利润5%为一般缺陷,超5%小于10%为重要缺陷,超10%为重大缺陷;与资产相关,损失小于资产总额0.5%为一般缺陷,超0.5%小于1%为重要缺陷,超1%为重大缺陷[41] 内控评价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43] -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44] - 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将强化内控建设[45]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6] 保荐核查 - 保荐人核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实施情况,审阅多项资料并与人员沟通[48]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保荐人对评价报告无异议[49]
恒光股份(301118)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0 07:53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朱开悉先生、朱剑先生、王红艳女士已向公司出具《独 立董事独立性自查表》,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1 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湖南 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4 年度在任独立 董事朱开悉先生、朱剑先生、王红艳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 如下: ...
恒光股份(301118) -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5-04-20 07: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 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 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301118 证券简称:恒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依照《企业会计准则》 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子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 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相应减值准备。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 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3,244.47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 类别 | 项目 | 2024年1-12月计提金额 | | --- | --- | --- | | | | (单位:万元) | | 信用减值损失 | 应收票据 | 6.59 | | | 应收账 ...
恒光股份(301118)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20 07:53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变更会计政策[2] - 2024年12月6日发布规定,自印发日施行[3] - 变更后按《会计准则解释18号》执行,未变更部分按前期规定[6] 影响情况 - 变更在利润表“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列示[7] - 变更不会对财务、经营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2][8] 公告信息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告日期为2025年4月21日[10]
恒光股份(301118)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5-04-20 07:53
投资决策 - 公司拟用不超6亿闲置自有资金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3][5][15] - 投资期限12个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5][15] 会议审议 - 2025年4月17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议案[15][16] - 4月11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8] 风险与控制 - 投资有市场波动等风险[9][10] - 采取选金融机构、多部门督查等风控措施[12][13]
恒光股份(301118)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04-20 07:53
内部控制情况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为100%[7] - 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控重大和重要缺陷[43] - 报告期内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和重要缺陷[44] 制度建设 - 依据《公司法》《会计法》等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5] - 制定《公司章程》等完善法人治理结构[9] - 建立由招聘等组成的人事管理制度[13] 组织架构 - 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与提名等三个专门委员会[9] - 设立审计监察部负责内部审计监督[12] 风险管理 - 全面评估运营风险并采取应对措施[16] 业务控制 - 采购与付款控制无重大缺陷[24] - 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定多项制度[25] - 成本费用管理建立控制系统[26] - 存货管理制定制度并定期盘点[27] - 固定资产管理建立程序和制度[28] 数字化转型 - 推动数字化转型,实施OA和用友ERP等信息系统[33] 缺陷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按与利润、资产相关错报金额划分等级[36][37]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按与利润、资产相关损失划分等级[40]
恒光股份(301118) -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04-20 07:53
证券代码:301118 证券简称:恒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程序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 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 号)的规定。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 ...
恒光股份(301118)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2025-04-20 07:53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5]第 27-00014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5]第 27-00014 号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4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进行了审核。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 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邮编 100083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 ...
恒光股份(301118) -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5-04-20 07:53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2021年11月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6.05409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5.4080830661亿元[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887999148亿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1.6896794507亿元,本年度使用1.1983196973亿元[4]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0.1583701361亿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余额为2.7251亿元,募集资金结余2.8834701361亿元[4]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9000万元,比例为35.13%[22] 项目进展 - 5.5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13000万元,本年度投入522.49万元,累计投入10424.36万元,投入进度80.19%,预计2025年6月达预定可使用状态[22] - 10.5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16080.83万元,本年度投入200.44万元,累计投入200.44万元,投入进度1.25%,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22] - 年产5万吨三氯氢硅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14500万元,本年度投入11460.71万元,累计投入12255.19万元,投入进度84.52%,2024年12月达预定可使用状态[22]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总额6000万元,本年度投入6000万元,累计投入6000万元,投入进度100%[23] 项目变更 - 公司终止10.5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将15880.39万元未使用募集资金、4500万元待确认用途资金及2600万元现金管理收益用于年产30万吨化学品建设项目[28] - 公司将原募投项目中19000万元未使用募集资金变更用途,其中14500万元投向年产5万吨三氯氢硅建设项目,4500万元留存用于其他项目或补充流动资金[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