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创电子(301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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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创电子(30109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8
2025-08-14 08:3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相关规定 - 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6]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19] - 根据需要召开,可开临时会议[12] - 通知方式有专人送达等[14]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21] - 决议不迟于生效次日通报董事会[20] 职责与工作 - 拟定董事等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7] - 选举或聘任前一至两个月提人选建议[10] - 委员闭会可跟踪董事和高管工作[24] - 有权查阅资料、质询、评估工作[24][25] 其他规则 - 出席人员有保密义务[20] - 利害关系委员披露并可能回避表决[22] - 董事会可撤销表决结果要求重表决[22] - 不计利害关系委员法定人数审议议案[22] - 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7]
雅创电子(30109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8
2025-08-14 08:31
委员会组成与提名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二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召开通知提前3日,紧急情况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10]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2]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4] 薪酬与考核职责 - 负责制定董事和高管考核标准与薪酬政策方案[7] - 组织董事绩效评价,公司可委托第三方开展[8]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审议批准[7] 利害关系处理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披露并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参加[16][17] - 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议案交董事会审议[17] - 会议记录及决议应说明回避情况[17] 委员其他职责与权限 - 闭会期间可跟踪非独立董事和高管履职情况,公司部门应配合[19] - 有权查阅公司经营相关资料,可向非独立董事和高管质询[19] - 结合多因素评估业绩指标、薪酬方案等,对未公开信息保密[19]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1] - 规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2]
雅创电子(30109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8
2025-08-14 08:31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公司应在上市后或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5]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5] - 拟聘任者36个月内受证监会处罚或交易所谴责批评需披露风险[4] - 有特定情形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3]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组织协调定期报告编制并按时披露[12] -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完整合规并履行签发手续[13] - 关注传媒报道和交易情况并反馈[13] - 规定期限内回复交易所问询并提交报告[13] - 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3] - 按规定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送达文件[13] - 对提交议案做好沟通和数据核实[13] 董事会秘书管理 - 任职应参加后续培训[14] - 决议致损失可能担责[16] - 特定情形公司应1个月内解聘[16] - 对处罚不服可申请复核或申诉[17]
雅创电子(30109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8
2025-08-14 08:31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且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11]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向深交所书面申请,原则上只接受一次变更[11]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审计,半年度报告特定情形下需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14] 信息披露范围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六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预告[1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形应及时披露[24] - 提供担保、财务资助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披露[25]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应披露[26] - 诉讼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8]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需披露相关情况及影响[3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等需及时披露[31]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33] - 临时报告由证券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提请审批后由董事会秘书披露[34] - 重大事件发生时董事等报告,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审定或审批后在指定媒体披露[35]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流转审批程序有部门内、部门间等规定,传递需登记[36] - 公司对外提供内幕信息需经相关负责人及董秘批准[37] 其他 - 公司证券部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春光路99弄62号2 - 3楼及402 - 405室,邮编201100[54] - 公司股东咨询专线电话021 - 51866509,传真021 - 60833568,邮箱security@yctexin.com[54]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涉及国家秘密应豁免披露,符合特定情形的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6] - 若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处分并可能赔偿[67]
雅创电子(30109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8
2025-08-14 08:31
投资者关系管理规范 - 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6]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等[5] - 可在年报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业绩说明会[13] 管理机制与责任 - 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负责人[7] - 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3] - 建立管理机制和完备档案制度[5][6] 沟通与处理机制 - 建立重大事件沟通机制[10] - 承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并完善机制[10] - 重大事项受关注或质疑时及时召开说明会[12] 说明会与调研要求 - 召开说明会提前公告,安排在非交易时段并开通提问渠道[13] - 接受调研妥善接待并履行披露义务[15] - 与调研方沟通要求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6] 互动易平台管理 - 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并指派专人处理[19] - 发布信息及回复保证公平、谨慎、理性、客观[20] - 发布信息及回复热点问题具事实依据[21] - 发布信息及回复不得违法违规或涉不宜公开信息[21][32] - 回复内容受质疑及时披露信息[22] - 建立并执行内部审核制度[22]
雅创电子(30109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8
2025-08-14 08:31
担保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非经批准无权签署担保文件[2] - 可为特定条件单位担保,不符条件经审议也可担保[6] 审批规定 - 单笔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批[10]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1]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1] - 连续十二个月担保超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批[11] - 连续十二个月担保超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须股东会审批[11] 担保流程 - 董事会决定担保前掌握被担保人资信,责任人尽职调查[8] - 评估担保申请人关注业务合规、资信等事项[9] - 董事长或授权人员按决议签署担保合同[17] - 对外担保订立书面合同,法律顾问审阅或出意见[19] 后续管理 - 财务部统一登记备案与注销担保事项,管理资料通报秘书[21] - 财务部门调查、评估、办理担保并跟踪监督[23] - 被担保人未还款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25] 信息披露 - 控股子公司为特定主体担保及时披露担保总额等内容[28] - 独立董事在年报对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并发表意见[28] - 达到披露标准情形及时披露[28] - 违规担保及时披露,董事会采取措施并追究责任[29] 责任追究 - 担保造成损失减少损失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2]
雅创电子(301099) -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2025-08-14 08:31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审议[2]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事项需审议[2] 财务资助与担保审议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的财务资助事项需股东会审议[3] - 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累计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3]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 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4] - 股东会审议部分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为股东等关联人担保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4] 股东权利与提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4]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有权向公司提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4] 候选人提名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提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不得多于拟选举或变更的董事人数[5]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不得多于拟选举或变更的董事人数[5]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5]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提出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人数不得多于拟选举或变更的监事人数[5] 其他规定 - 股东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须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交相关资料,董事候选人要作书面承诺[5] - 股东会通知和补充通知应完整披露提案内容及所需资料,需独立董事意见的应在发布通知时披露[5]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公司和召集人不得拒绝[5] - 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1]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程序、方式违法或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12] - 本次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13] -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授权签署的文件需公证,并备置于公司住所或指定地方[7][9] - 出席会议人员的会议登记册由公司制作,载明相关事项[10] - 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出席,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列席[11] -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监事推举的监事主持[11] - 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工作报告等事项[11] - 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等事项[11]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11]
雅创电子(301099) - 突发事件管理制度 2025.8
2025-08-14 08:31
应急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子公司[3] 突发事件情况 - 突发事件包括大股东风险、经营财务恶化等[5] 应急处理机制 - 成立由董事长任组长的应急领导小组[5] - 预警信息由各部门责任人汇报给领导小组[7] - 处理需向监管部门汇报并制订计划[9] 其他要求 - 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处理人员遵守纪律[10] - 处理完毕全面评估总结,实行责任制[13][14]
雅创电子(30109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8
2025-08-14 08:31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3名独立董事和1名董事长[4] 审批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6]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或者出售资产”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提交股东会审议[6] - 提供担保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8]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8] - 董事会审批单笔或最近12个月累积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下或不高于5,000万元的借款合同[9] - 交易未达规定标准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批准[9]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11]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12][13]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两日书面通知,经全体董事同意可免除此规定[13][15] - 董事会定期会议书面变更通知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不足三日顺延或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15]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7] 决策规则 - 投资方案属董事会审批权限内,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形成决议;属股东会审批权限内,以董事会名义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人选由董事长提名,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由总经理提名,任免均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2]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会议,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20] - 董事会审议非现场会议,以视频、电话等有效表决票或书面确认函计算出席董事人数[20] - 董事会会议形成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5] -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不得表决[26] 其他规定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未变时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全体董事同意提前审议除外[26]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可要求暂缓表决[27] - 董事应代表本人和受托人对会议记录和决议签字确认,否则视为同意[28]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公开前相关人员有保密义务[36] - 《公司章程》及会议记录等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十年,影响超十年则保留至影响消失[37] - 董事会决议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表决表明异议并记载可免责[29]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总经理组织实施并报告,董事长等可要求纠正违规事项[29][30]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若事项影响超十年则继续保留直至影响消失[37]
雅创电子(30109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8
2025-08-14 08:31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10]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1]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审议[4]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事项需审议[4]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需审议[5]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审议[5]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审议[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由股东会审议批准[32][33]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由股东会审议批准[33] - 交易标的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由股东会审议批准[33]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由股东会审议批准[33]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由股东会审议批准[33] - 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交易,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5] - 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7]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3]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提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4]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4]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并公告[14] 投票与决议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3]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 《上市规则》规定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资产总额30%需特别决议通过[24]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除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需出席会议的除公司特定人员和5%以上股份股东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选举二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27]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经确认不得变更[16]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7] -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公司和召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20] -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需载明相关内容,经公证的授权书等需备置于指定地方[21] - 召集人和律师依据股东名册共同验证股东资格合法性,会议主持人宣布相关信息前会议登记终止[22] - 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特定人员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外的其他股东[26]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10年[31] - 交易达到规定标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等12项[31] - 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37]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33]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