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益医疗(301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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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益医疗(301097) - 天益医疗-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1-19 09:3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候选人近36个月内有违法犯罪等情况不得被提名[7]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0] 独立董事履职与监督 - 年度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0]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1] 专门委员会设置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7]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8] - 特定事项应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16] 补选规定 - 独立董事不符合规定或辞职致比例不符,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1][12] 报告与披露 - 独立董事每年向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披露[21][22]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和人员支持[25]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7] 津贴与制度实施 - 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27]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
天益医疗(301097) - 天益医疗-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1-19 09:31
第一章 总则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 会秘书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 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 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其任 ...
天益医疗(301097) - 天益医疗-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1-19 09:31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 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或者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信息; (三)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 性; (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 ...
天益医疗(301097) - 天益医疗-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1-19 09:31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宁波天益医疗 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 事项、交易信息、关联交易、重大经营管理及其他重大事项等信息,按照本制度 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董事 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当董事会秘书需了解重大事项的情况和进展时,相关部门及人员应 ...
天益医疗(301097) - 天益医疗-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1-19 09:31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 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
天益医疗(301097) - 天益医疗-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19 09:31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和《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规则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 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 ...
天益医疗(301097) - 天益医疗-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11-19 09:31
审计会议与报告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相关工作[10]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0] 审计流程 - 审计部提前5个工作日送达审计通知书[17] - 审计人员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报告[17] - 被审计对象7个工作日内反馈书面意见[18] - 审计部3个工作日内修改审计报告[18] 申诉与执行 - 被审计单位15日内可申诉,原报告决定继续执行[19] 报告审核与下发 - 审计部建立审核制度,报告和决定经批准下发[23][24] 档案管理 - 审计部建立档案管理办法并指定专人保管[24] 违规处理 - 阻碍检查或拒不执行结论,审计部责令改正[2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生效,负责解释修订[29]
天益医疗(301097) - 天益医疗-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11-19 09:31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一致行动人及自然人是公司关联人[8][9] 董事会决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特定事项需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应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6] 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 总经理有权决定特定金额以下关联交易(担保和财务资助除外)[16] - 董事会决定特定金额以上关联交易(担保和财务资助除外)并披露[16] - 特定金额以上关联交易应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7] 关联交易会议规则 - 关联交易金额达标准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讨论[18] 关联交易计算原则 - 提供财务资助等关联交易按发生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19]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关联人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20] 日常关联交易审议 - 已执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汇报履行情况,条款变化或续签需审议[20] - 新发生日常关联交易订立协议按金额提交审议,无金额提交股东会[20] - 公司可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超出预计重新提请审议[20]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21] 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 部分关联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如参与公开招标等[21]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予履行相关义务,如现金认购公开发行证券等[22] 关联交易合同变更 - 关联交易合同因不可抗力或经营变化需终止或修改,补充协议视情况生效[22]
天益医疗(301097) - 天益医疗-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1-19 09:31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切实保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实现公 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据《公 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 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实现公司利益最大 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与目的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等颁发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 ...
天益医疗(301097) - 天益医疗-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1-19 09:31
担保审批 - 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对外担保[3] - 董事会审批担保须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7] - 单笔超净资产10%等多种情形须股东会审批[7][8] 担保额度 - 为控股子公司担保可预计额度并提交审议[9] - 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不得超审批额度[9] 信息披露 - 按规定披露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等信息[16] - 被担保人未还款等情形及时披露[16] - 担保展期重新履行披露义务[16] 责任承担 - 董事对违规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18] - 擅自越权签合同致损应赔偿[18]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通过生效[20] - 按规定和章程执行,不一致按章程[20] - 董事会负责解释制度[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