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益医疗(301097) - 天益医疗-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天益医疗天益医疗(SZ:301097)2025-11-19 09:3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候选人近36个月内有违法犯罪等情况不得被提名[7]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0] 独立董事履职与监督 - 年度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0]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1] 专门委员会设置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7]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8] - 特定事项应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16] 补选规定 - 独立董事不符合规定或辞职致比例不符,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1][12] 报告与披露 - 独立董事每年向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披露[21][22]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和人员支持[25]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7] 津贴与制度实施 - 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27]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