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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兰股份(301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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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兰股份(301093) - 公司章程(2025年5月)
2025-05-30 12: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630.8942万元[7] - 已发行股份数为12630.8942万股,均为普通股[14] 股东信息 - 江阴华兰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0.714%[13] - 华一敏持股比例25.000%[13] - 建银国际医疗保健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250%[13] 股份相关规定 - 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6] - 特定情形下公司可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0][2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3]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依法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6]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请求认定无效或撤销的权利,撤销需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29][3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1]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6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0] - 董事会作出决议,一般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事项需2/3以上董事审议通过[83] 专门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6][97]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9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9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7] - 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09] - 董事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案提交股东会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12][113]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6]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20][121][128]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等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媒体[123]
华兰股份(30109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5月)
2025-05-30 12:17
选聘主体与流程 - 可向董事会提聘请议案的主体为审计委员会、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或1/3以上的董事[5] - 公开选聘应通过公司官网等渠道发布含评价要素和评分标准的选聘文件[6] - 股东会通过选聘议案后,公司与事务所签约定书,聘期一年可续聘[11] 选聘标准与期限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8]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9] 人员任职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2年[11] 信息披露要求 - 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事务所、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年限和审计费用[11]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相关情况[12][13] 改聘相关规定 - 出现特定情况公司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需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4] -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股东会决议公告需详细披露多项信息[15] 监督与处理 - 审计委员会应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报告及监督职责报告[5] - 需对近3年因执业质量被多次行政处罚或多个审计项目被立案调查的拟聘事务所保持谨慎[5]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业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向董事会书面报告[16]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8] - 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审计委员会应报告董事会并处理[18] - 情节严重的违规会计师事务所,经股东会决议公司不再选聘[18] - 依据规定实施的处罚,董事会应及时报告证券监管部门[19] 制度实施与修改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21]
华兰股份(30109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30 12:17
资金支取与协议终止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等[6]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6] 项目论证与置换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项目[10] - 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置换[12] 资金使用期限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3]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期限最长12个月[15] 资金使用计划与核查 - 同一批次募投项目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16]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披露报告[18] 资金用途变更与节余处理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公告[22]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年报披露使用情况[24] - 节余资金达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24] 监督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情况并报告董事会[27] - 独立董事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7] - 有募集资金使用,年度审计需专项审核并披露结论[27] - 保荐机构每半年现场核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8] 制度相关 - 对违反制度责任人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32] - 制度与其他规定不一致以法律规定为准[34] - 制度由董事会修改、解释,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4] - 制度落款时间为2025年5月[35]
华兰股份(30109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2025-05-30 12:1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过半数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选举[5]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主任委员主持[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关联议题与实施 - 关联委员回避,无关联委员过半数出席可决议[13] - 无关联委员不足半数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细则董事会审批通过实施,修改亦同[16]
华兰股份(30109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30 12:17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 - 可在定期和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规定内容[2] 披露范围 - 涉及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5] - 符合条件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 审批流程 - 事项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和董事长审批[7] 存档报送 - 相关内容登记归档,保管期限十年[7]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9] 违规惩戒 - 不符合规定的暂缓、豁免行为惩戒责任人[11]
华兰股份(30109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30 12:17
担保审核 - 对外担保须对被担保对象资信审核,为控股股东等担保时对方应提供反担保[4] - 财务部受理申请并初步审核后报有权部门审批,申请时需附相关资料[6] 审批情形 - 须经股东会审批的担保情形包括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等[7]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为关联方担保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8] - 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须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0] 合同签署与备案 - 担保事项批准后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署合同,合同签署7日内报财务部登记备案[9] - 已获批准的担保事项30日内未签合同,再办理视为新事项需重新审批[9] 后续管理 - 被担保债务展期或主债务合同变更,需按规定程序重新审核批准[10] - 公司应持续关注被担保人财务状况,督促偿债,未履行时采取补救措施[10] 责任承担 - 全体董事对违规或不当对外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董事会定期核查担保行为[14]
华兰股份(30109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2025-05-30 12:17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产生与任期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职责 - 监督评估外审,审核费用及条款[7] - 指导内审,督导半年检查特定事项[8] 会议 - 每季度至少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过半数通过决议[15]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16] - 细则经董事会通过实施并解释[18]
华兰股份(30109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30 12:17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属内幕信息[7] 内幕信息知情人 - 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监高、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董监高[8] 保密义务与措施 -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10] - 公司通过签订保密协议告知知情人保密事宜及责任[10] - 保证信息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规定媒体先披露[11] - 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控制在最小范围[11] - 载有内幕信息资料妥善保管,重大信息文件专人报送和保管[11] - 内幕信息流传或使股价异动,知情人告知董事会秘书[11] - 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外人员提供未公开信息需备案并签保密协议[12] 重大事项管理 - 重大事项或披露影响股价事项时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5] - 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备案相关档案和备忘录[15] 档案管理 - 相关主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完整并分阶段送达公司[16]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7] - 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档案和备忘录,事项变化及时补充报送[17] 违规处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公司按情节处分并要求赔偿[19] - 自查发现违规,核实追责并在二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结果[19] - 违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2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2]
华兰股份(30109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30 12:17
投资决策权限 - 资产总额占比超10%经董事会审议[8] - 资产总额占比超50%由股东会决定[9] - 未达标准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策[8] - 股东会可临时授权董事会重大决策[10] 投资流程与处置 - 对外投资经项目调研、可行性分析[13] - 期满等情况收回对外投资[14] - 战略调整等情况转让对外投资[14] 投资管理监督 - 财务部核算符合规定并完整记录[17] - 财务定期获取信息并业务指导[17] - 审计部定期或专项审计并提建议[17]
华兰股份(30109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5月)
2025-05-30 12:17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6] - 近三十六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连任不超6年,上市前已任职的连续计算[14]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提前解除职务应披露理由依据,辞职交书面报告说明情况[16][17] - 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60日内完成补选[16][17]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6]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相关事项经专门会议审议[21][22]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2]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最迟发通知时披露[23][24] - 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披露决议时同时披露异议意见[24] - 发现特定情形向交易所报告,必要时聘请中介核查[25] - 意见分歧无法一致,董事会分别披露意见[24] - 对重大事项出具意见含基本情况、依据等,与公告同时披露[24]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6][27] - 2名以上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可联名要求延期,董事会采纳[26][27]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7] - 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28]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可直接申请或报告[28]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28]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8] 津贴与制度管理 - 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年报披露[28]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0] - 制度由董事会修改报股东会审批,董事会负责解释[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