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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兰股份(301093) - 公司章程(2025年5月)
华兰股份华兰股份(SZ:301093)2025-05-30 12: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630.8942万元[7] - 已发行股份数为12630.8942万股,均为普通股[14] 股东信息 - 江阴华兰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0.714%[13] - 华一敏持股比例25.000%[13] - 建银国际医疗保健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250%[13] 股份相关规定 - 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6] - 特定情形下公司可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0][2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3]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依法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6]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请求认定无效或撤销的权利,撤销需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29][3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1]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6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0] - 董事会作出决议,一般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事项需2/3以上董事审议通过[83] 专门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6][97]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9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9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7] - 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09] - 董事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案提交股东会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12][113]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6]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20][121][128]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等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媒体[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