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胜智能(301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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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胜智能: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2023-10-24 11:51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领导人员的产生机制,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提名委员会下设提名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拟被提名人员的有关资 料,负责筹备提名委员会会议并负责提出提名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占董事会总人数三分之一以上 的董事均有权提名委员候选人。委员经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产生,选举委员 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 ...
百胜智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4 11:51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管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变动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以下简称"《股份变 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客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并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 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要严格职业操守和遵守相关法律 ...
百胜智能: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4 11:51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股东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收购其他公司资产; (六)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第四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公司的投资应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符 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章程》等法人治理制度的规定;符合政府监管部门 及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要求,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创造 良好经济效益;同时必须谨慎注意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运行。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原则上由公司总部集中进行,控股子公司确有必要进行 对外投资的,需遵循本公司对控股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并事先经公司总部批准后方 可进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控股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本制度所称 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的股权比例超过50%的子 ...
百胜智能: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4 11:51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二〇二三年十月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西 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履行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及任职资格 (七)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八)协助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及时沟通和联络; (二)负 ...
百胜智能: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3-10-24 11:5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胜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对百胜智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 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03 号)同意注册,百胜智能于 2021 年 10 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 4,446.6667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 格 9.0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3,757,336 ...
百胜智能: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2023-10-24 11:51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三年十月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八条 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一条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可以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监事会是对公司财务、业务、高管人员履行职务情况等公司事务行 使监督、检查权利的公司常设监督机构 。 第四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忠实履行监 事会和监事的职责。在监事自身利益与公司或股东利益发生冲突时,公司或股东 利益优先。监事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 ...
百胜智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4 11:51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 债券、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 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 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不 ...
百胜智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4 11:51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对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 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 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新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 师事务所(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 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应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提交董事 会审议前,应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 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 ...
百胜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4 11:51
证券代码:301083 证券简称:百胜智能 公告编号:2023-042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于2023年10月23日在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中大道1220号百胜智能二楼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7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 体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润根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全体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组织编写了《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与会董事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 ...
百胜智能: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0月)
2023-10-24 11:51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三年十月 | 第一章 总 则 | 3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股 份 | 4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4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6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7 | | 第一节 股 东 | 7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9 |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3 |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4 |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6 | | 第五章 董事会 | 21 | | 第一节 董 事 | 21 | | 第二节 董事会 | 24 | | 第三节 独立董事 | 28 |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4 | | 第七章 监事会 | 37 | | 第一节 监事 | 37 | | 第二节 监事会 | 37 |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8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8 |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42 | | 第三节 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