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胜智能(301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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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胜智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3-10-24 11:51
证券代码:301083 证券简称:百胜智能 公告编号:2023-041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投资项目 和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包括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 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定期存款; 2、投资金额: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 币 2.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 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百胜智能")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确 ...
百胜智能: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4 11:51
证券代码:301083 证券简称:百胜智能 公告编号:2023-043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于2023年10月23日在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中大道1220号百胜智能二楼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7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 体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鸿安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组织编写了《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与会监事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
百胜智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2023-10-24 11:51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经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 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人员。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均有权 提名委员候选人。委员经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产生,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 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
百胜智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2023-10-24 11:51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监督和风险控制,规范公司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以及《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范 性文件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指导内 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独立董 事中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董事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法定的不得任职情形,否则不得 被无故解除职务。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无法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 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新的委员。 第七条 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予以免除其资格: (一)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委员会纪律的; (二)未尽勤勉之责 ...
百胜智能: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4 11:51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资金的内部控制,保证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应 用指南》《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支付结算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银 行票据和其他资金。 第三条 公司至少应关注涉及资金管理的下列风险: (一)筹资决策不当而导致企业资本结构的合理; (四)资金活动管控不严而导致资金被挪用、侵占、抽逃或遭受欺诈。 第四条 公司在建立与实施资金内部控制中,至少应强化对日常资金管理 的控制措施: (一)未经授权审批不得经办资金收付业务,明确不同级别管理人员的权限; (二)公司财务部对相关凭证进行横向复核(即平级人员的相互核对)和纵 向复核(即上下级人员的相互核对) (三)出纳根据审核后的相关收款原始凭证收款或付款,并加盖印章确认 (四)授以专人保管资金,定期、不定期盘点; (五)银行账户的开立、审批、使用、核对、清 ...
百胜智能: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2023-10-24 11:51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含三分之一)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由委员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 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 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董事会秘书负责战略委员会和董事会之间 的具体协调工作。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 ...
百胜智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4 11:51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二〇二三年十月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的担保。公司为自身债务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的股权比例超过 50%的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 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 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
百胜智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4 11:49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制度,更好的维护中小股 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制定《江西百胜智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及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三年十月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 ...
百胜智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2023-10-24 11:49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 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 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对股东大会和全体股东负责。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三年十月 第三条 董事会除应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本规 则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 3 名(其中一名为会计专 业人士)。董事会设董事长 1 ...
百胜智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2023-10-24 11:47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三年十月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 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说明原 因并公告。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大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