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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锅股份(301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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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锅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7 08:37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以电话或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 董事长盛雪华先生主持,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 ...
海锅股份: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8-27 08:37
| | | 往来方与公司 | 公司核算的 | 年初往来 | 本期往来累计 发生金额 | 本期往来 | 本期偿还 | 年末往来 | 往来形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 资金往来方名称 | | | | | | 累计发生金 | | | 往来 | | | | 的关联关系 | 会计科目 | 资金余额 | (不含往来资 | 资金的利息 | 额 | 资金余额 | 成原因 | 性质 | | | | | | | 金利息) | | | | | | | 大股东及 | | | | | | | | | | | | 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公司的子公司 | | | | | | | | | | | | 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关联自然人 | | | | | | | | | | | | | | 持有公司 5%以 | | | | | | | | 经营 | | 其他关联方 | 张家港市南丰镇 | 上股份的股东 | 其他应收款 | 8 ...
海锅股份: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4-08-01 09:19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并将在未来适时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 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 1,633,766 股,占公 ...
海锅股份: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2024-07-31 08:14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106万股A股,发行价17.4元/股,募资3.66444亿元,净额3.2678395338亿元[1] 项目投资 - 高品质锻造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投资1.6亿元,拟用募资1.6亿元[4] - 高端装备关键零组件精密加工项目投资2.6亿元,原计划募资2.6亿,调整后拟用1.567亿[4] - 研发中心项目投资3000万元,原计划募资3000万,调整后拟用1008.4万[4] 项目调整 - 2024年4月将高端装备关键零组件精密加工项目实施期限延至2024年12月[4] - 该项目调整后拟用募资1.567亿,截至公告日累计投入1.601825亿,节余资金余额为0 [6] - 公司将该项目结项[7]
海锅股份: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2024-07-31 08:14
募集资金情况 - IPO募集资金总额3.66444亿元,净额3.2678395338亿元[1] - 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4.999999914亿元,净额4.8796214167亿元[2] 资金专户注销 - 截至公告日累计注销4个募集资金专户[8] - 2023年多时间分别注销不同项目专户[7][8] 资金用途 - IPO资金用于扩产、加工、研发项目[5] - 向特定对象发行资金用于专用线及补流项目[6] 资金管理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签三方监管协议[4]
海锅股份: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4-07-01 09:14
股份回购 - 2024年2月7日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2] - 截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回购1,611,766股,占总股本1.54%[2] - 回购最高成交价17.55元/股,最低13.44元/股,成交总金额23,833,957.94元[2] 回购限制 - 未在重大事项发生至披露日等期间内回购[3] - 集中竞价交易委托价格有要求,不在特定交易日委托[4] 后续计划 - 后续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
海锅股份: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6-17 09:58
权益分派 - 以102,748,958股为基数派现,每10股派1.5元(含税),总额15,412,343.7元(含税)[2][5][11] - 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1.476833元,除权除息参考价=登记日收盘价 - 0.1476833元/股[2][11] - 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25日,除权除息日2024年6月26日[6] - 分派对象为登记在册除回购账户外全体股东,红利6月26日划入账户[7][8] 其他调整 - 部分股东减持首发前股份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分派后相应调整[11] -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至不超过19.85元/股,6月26日生效[12][14]
海锅股份: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4-06-03 08:56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并将在未来适时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 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 1,603,766 股,占公 ...
海锅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5 11:31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 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南丰镇金丰路11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盛雪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
海锅股份:海锅股份2023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05-15 11:3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在审查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向本所提供的 文件和所作的说明是真实的,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公司已将全部事实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 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之目的。本所律师同意 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报送深圳 证券交易所审查并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 2024年 4月 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议召开,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上刊登《关 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司发布 1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