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卫医学(301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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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卫医学(301060)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5 11:03
总经理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4] 总经理权责 - 职权包括主持经营管理等十二项[6] - 义务包括维护法人财产权等六项[6] - 对八种行为承担法律责任[7] 公司管理 - 总经理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变动[7] - 总经理办公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10] 业务管理 - 投资管理经总经理批准实施[11] - 人事管理任免需考核[11] - 日常费用支出由总经理批准[11] 细则规定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其负责解释修订[13]
兰卫医学(30106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5 11:03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6]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等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7] - 公司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户,专户数量原则上不超募投项目个数[6] -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应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6] 募集资金使用流程 - 所有募集资金支出需经资金使用部门、主管领导、财务负责人、总经理、董事长签字,超董事长授权范围报董事会审批[9]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取消或终止原项目、改变实施主体等情形属于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地点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由董事会决议[10]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说明情况[26]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37] -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为合资经营,应控股确保有效控制[39]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资产,应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并披露相关信息[40]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管理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按预期计划进度完成,需公开披露实际情况并说明原因[9]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延期实施,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披露相关情况[10] - 募集资金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21] -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且超完成期限,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3] 节余募集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部分程序[14] - 节余募集资金达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14] 募集资金置换与使用 - 公司应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原则上在到账后六个月内完成[16]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7] -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期限最长不超十二个月[19] - 公司募集资金超计划金额,应妥善安排超募资金使用计划[20] - 超募资金应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21]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需说明必要性和合理性[32] 募集资金监督检查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8]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8]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相关信息[29]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30] - 公司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29] - 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否定结论”或“无法提出结论”,公司董事会应分析理由、提出整改措施并披露[29]
兰卫医学(301060)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8-25 11:03
舆情管理适用范围 - 舆情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实际运营控制的子公司[2] 舆情工作组织架构 - 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4] - 舆情工作组负责决定舆情处理启动和终止等事宜[4] - 舆情信息采集设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5] 舆情处理原则与方式 - 舆情信息处理遵循快速反应、协调宣传、系统运作原则[7] - 一般舆情由组长和董事会秘书灵活处置[8] - 重大舆情发生时组长视情况召集会议并决策部署[8] 重大舆情应对措施 - 重大舆情需与媒体沟通、加强与投资者沟通[8] 责任追究 - 公司对违反保密义务人员给予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10] - 公司可追究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媒体的法律责任[11]
兰卫医学(30106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25 11:01
治理结构与制度 - 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1] - 监事会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1] - 修订、制定25项治理制度,8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5] 章程修订 - 统一“股东大会”表述为“股东会”[1] - 非金额相关阿拉伯数字改文字表述[2] - 拟变更经营范围[3] - 章程修订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
兰卫医学(301060) - 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5-08-25 11:01
业绩总结 - 2025年半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866.93万元[1][10] - 计提减少2025年半年度利润总额1866.93万元[10] - 计提减少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1794.38万元[10] - 计提减少2025年半年度期末所有者权益1794.38万元[10] 分项计提 - 2025年半年度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1217.41万元[3] - 2025年半年度存货跌价准备计提645.76万元[2][8] - 2025年半年度合同资产减值计提3.77万元[2]
兰卫医学(301060) - 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25 11:01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 2025年1 - 6月年初资金余额总计58964.02万元[2] - 发生金额(不含利息)总计5330.00万元[2] - 利息总计408.10万元[2] - 偿还累计发生金额总计16005.00万元[2] - 6月末资金余额总计48697.12万元[2] 子公司资金情况 - 上海兰博卫年初余额17680.00万元,1 - 6月发生5000.00万元,6月末余额8425.00万元[2] - 武汉兰卫6月末余额1315.87万元[2] - 蚌埠兰卫6月末余额1530.00万元[2] - 常州兰卫年初余额650.64万元,1 - 6月利息9.92万元,6月末余额660.56万元[2] - 郴州兰卫1 - 6月发生30.00万元,利息0.18万元,6月末余额30.18万元[2]
兰卫医学(301060) -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2025-08-25 11:01
人事变动 - 非独立董事毛志森因工作调整辞职务,仍任副总经理[2] - 副总经理方国伟因工作调整辞职务,仍任医学中心顾问[3] 股份情况 - 毛志森直接持股7300股,占总股本0.0018%[2] - 方国伟未直接或间接持股[4] 公告信息 - 公告日期为2025年8月26日[5]
兰卫医学(301060) -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8-25 11:01
募集资金情况 - 2021年9月发行4806.20万股A股,每股4.17元,应募集20041.85万元,实际募集13902.18万元[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128.53万元,2025年1 - 6月使用0万元[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净额收入120.04万元[2] 项目投入情况 - 2025年1 - 6月投入相关项目募集资金13128.53万元[7][8]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94.44%[14] - 实验室升级建设累计投入7886.70万元,进度100.66%[14] - 信息化平台建设累计投入3223.93万元,进度79.80%[14] - 医学检验研发中心累计投入2017.90万元,进度99.56%[14] 其他情况 - 实验室等项目完成,专用账户注销,转出893.69万元至自有资金账户[3]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变更、转让或置换[9]
兰卫医学(301060) - 关于原内审部负责人辞任暨聘任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2025-08-25 11:01
人员变动 - 原内审部负责人孙林洁因工作调整辞任,继续任职公司[1] - 2025年8月22日公司聘任谢书敏为内审部负责人[1] 新负责人信息 - 谢书敏1978年8月生,有注会、注税资格[5] - 曾任多公司财务、审计职务,现审计副总监[5] - 未持股,无关联关系,任职资格合规[5]
兰卫医学(301060)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5-08-25 11:01
上市信息 - 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4806.20万股[2] - 公司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4] 股份与股东权益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5]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5] - 股东对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可要求公司收购股份[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可请求相关机构诉讼[8]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公司与关联人特定金额和占比的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批准[11]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1]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4]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7] 董事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三分之一以上[3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34]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35]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43] - 定期监事会会议每6个月召开一次[4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45]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46] 其他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2] - 公司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42]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4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