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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泉(30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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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泉(301055) -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03:42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各层级的机构和人员,依据各自的职责, 采取适当措施,合理防范和有效控制经营管理中的各种风险,防止公司经营偏离发 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机制和过程。 第三条 内部控制的目标包括: 第四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 第七条 公司应不断完善其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等机 构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公司建立并逐步完善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树立风险防范 意识,培育良好的企业精神和内部控制文化,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创造全体员 工充分了解并履行职责的环境。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 第八条 公司应明确各部门、岗位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建立相关部门之间、岗 位之间的制衡和监督机制,并设立专门负责监督检查的职能部门。 第九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涵盖公司所有营运活动 ...
张小泉(30105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03:42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对 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 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应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提交董事会审议前, 应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 并满足下列条件: 1 (一) 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并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 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 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 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并能完成审计 ...
张小泉(301055)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03:42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加强公司的内部审计监督,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对内部控制和风 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 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第四条 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的经营活动、管理工作、财务收支及核算等经 济活动,依据本制度接受审计检查和审计监督。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的负责人对 本单位向审计部提供的财务会计等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1 (一) 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 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提升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促进实现公司 发展战略; (三) 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提升管理水 ...
张小泉(30105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03:42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股份[4] - 公司董事、高管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4] - 公司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总数25%[9][12] - 公司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2] 股份转让规则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12] - 董事、高管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公开相关内容[12] 减持规定 - 董事、高管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计划,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4] - 董事、高管减持需同步披露进展并说明与重大事项关联性[15] - 董事、高管减持完成或期限届满2个交易日内报告披露完成公告[15] 买卖禁止期 - 董事、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6] - 董事、高管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6]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违反《证券法》6个月内买卖,董事会收回收益[7] 增持规定 - 权益股份达30%但未达50%,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2%[17] - 权益股份达50%,增持不影响上市地位[17] - 增持比例达2%或完成计划或期限届满需披露结果及律师核查意见[19] - 集中竞价每累计增持2%需披露进展公告,公告前不得再增持[19]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股东会通过任职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23] - 新任高管董事会通过任职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23] - 现任董事、高管信息变化2个交易日内申报[23] - 现任董事、高管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24]
张小泉(301055) -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03:42
捐赠审批 - 单笔或累计未超200万元,由董事会批准[12] - 占净利润1%以上且超200万元等情况,由股东会批准[12] 捐赠相关 - 可用于捐赠的财产有现金、实物资产[6] - 捐赠类型有公益、救济等[8] - 受益人包括公益团体、弱势群体等[7] - 途径有公益基金会等合法途径[8] 方案与部门职责 - 捐赠方案应包含事由、对象等内容[13] - 经办部门提议案、指导子公司活动[17] - 财务部审核议案、办理支付、建台账[18] - 审计部负责监督、检查与内审[19] 违规处理 - 擅自或违法捐赠,处分责任人,犯罪交司法[15]
张小泉(30105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03:42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1 - (一)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薪酬和独立董事 津贴事项; (二)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 修改《公司章程》; ...
张小泉(30105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03:42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与责任人 - 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2]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7] 投资者关系管理机构与职责 - 证券投资部归口管理和负责日常工作[8] - 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沟通等[8] 管理规范与培训 - 活动中不得透露未公开信息等违规行为[8] - 可定期开展相关人员培训[9] 档案管理 - 建立健全档案,保存不少于3年[9] - 按方式分类妥善保管[9] 沟通与会议 - 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审议分红与中小股东沟通[13][21] - 特定情形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5] - 年报披露后召开业绩说明会[16] 调研管理 - 避免特定时间接受调研[18] - 接受调研妥善安排,要求对方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8][19] - 建立事后核实程序[19] 互动易平台管理 - 通过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及时处理信息[22] - 发布信息谨慎客观,不与依法披露信息冲突[22][23] 制度施行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负责修订和解释[26]
张小泉(30105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制订)
2025-12-10 03:42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 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六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应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做好公司高级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 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 ...
张小泉(30105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03:42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保证公司的财务安全,加强公司银行信用和担保管理, 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张小泉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 以第三人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 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及其他担保事 项。 第四条 公司对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未 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公司董事 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 ...
张小泉(301055) -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10 03:42
证券代码:301055 证券简称:张小泉 公告编号:2025-078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以邮件形式发出,并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其中郑 小洁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俊女士召集并 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仍将严 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职 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