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泉(30105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与责任人 - 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2]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7] 投资者关系管理机构与职责 - 证券投资部归口管理和负责日常工作[8] - 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沟通等[8] 管理规范与培训 - 活动中不得透露未公开信息等违规行为[8] - 可定期开展相关人员培训[9] 档案管理 - 建立健全档案,保存不少于3年[9] - 按方式分类妥善保管[9] 沟通与会议 - 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审议分红与中小股东沟通[13][21] - 特定情形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5] - 年报披露后召开业绩说明会[16] 调研管理 - 避免特定时间接受调研[18] - 接受调研妥善安排,要求对方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8][19] - 建立事后核实程序[19] 互动易平台管理 - 通过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及时处理信息[22] - 发布信息谨慎客观,不与依法披露信息冲突[22][23] 制度施行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负责修订和解释[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