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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立佳: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27 15:02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保立佳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上海保 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并 听取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涉及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刘树国 宫璇龙 卢 雷 一、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不符合归属条件的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进行作废处理,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 2022 年第一 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
保立佳: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3-10-27 15:02
证券代码:301037 证券简称:保立佳 公告编号:2023-095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 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六条 | 第六条 |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10.7819 万元。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3.0605 万元。 | | 第十九条 | 第十九条 | | 公司股份总数为 10,010.7819 万股,均为人民 | 公司股份总数为 10,003.0605 万股,均为人民 | | 币普通股。 | 币普通股。 | | 第八十二条 | 第八十二条 |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 ...
保立佳: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0-27 15:02
1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0 月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审 计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须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相关的专业经验,在委员内选举,并报 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一条 为强化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高管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 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
保立佳: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3-10-27 15:02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作废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三年十月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作废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保立佳")的委托,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 管指南》")《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就保立佳本次激励计划作废部分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作废及回购注销")相 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和《 ...
保立佳: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3-10-27 15:02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 统揽全局的能力;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及《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 作细则》(以下简称"本工作细则")。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的生产经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公司章程》认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分工、主要管理职能与事项做出规定。 第三条 公司的经营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的规定及董事会的授 权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决议,并接受董事会的监 督和指导;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四条 公司依 ...
保立佳: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3-10-27 15:02
证券代码:301037 证券简称:保立佳 公告编号:2023-094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按照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 计划》")的规定,公司 4 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以及 1 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 离职,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 77,214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数量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 本的 0.08%。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 ...
保立佳:内部审计制度
2023-10-27 15:02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公司内部审计经常化、制度化,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促进企业 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 工作的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上海保立佳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上海保立佳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内部审计对象和 时限、内部审计工作的内容及工作程序、审计业务文书、审计档案管理等规范,是公司开展 内部审计管理工作的标准。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对公司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 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 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 及 ...
保立佳: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3-10-27 15:02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管理、股权管理负责 人,保管董事会印章,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秘书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及任职资格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 工作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是公司与证券监 ...
保立佳: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0-27 15:02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上 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上海保 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第三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 ...
保立佳: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7 15:02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 9:30 在上海市奉贤区南桥 镇百秀路 399 号中企联合大厦 23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以邮件及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杨文瑜先生主持,应 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独立董事宫璇龙先生、独立董事刘树国 先生、独立董事卢雷先生通过通讯形式出席,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 3 名 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 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认真审阅了《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认为《2023 年第三季 度报告》编制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 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