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奕帆传动(3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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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奕帆(301023)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陆锋)
2025-11-28 09:15
证券代码: 301023 证券简称: 江南奕帆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陆锋为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 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 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4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 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 ...
江南奕帆(301023) -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1-28 09:15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证券代码:301023 证券简称:江南奕帆 公告编号:2025-079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10 日 7、出席/列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 ...
江南奕帆(301023)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1-28 09:15
证券代码:301023 证券简称:江南奕帆 公告编号:2025-076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监事在监事会中担任的职务将自然免除,废止《监事会议 事规则》、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最新规定,有利于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
江南奕帆(301023)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1-28 09:15
董事会会议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9位董事全部出席[2] 议案表决 - 《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获9票赞成待股东大会通过[4] -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各子议案9票赞成,部分需股东大会审议[5][6][7][8][9] 换届选举 - 提名刘锦成等5人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10][11] - 提名张长缨、陆锋、卜浩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12] - 换届选举议案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2][13] 股东大会 - 同意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14] - 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14]
江南奕帆:关于公司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届满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11-20 14:09
公司股东减持计划执行情况 - 公司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陈渊技及其一致行动人龚建芬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中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777,879股(占当时扣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1.0000%),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635,395股(占当时扣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0.8168%)[2] - 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两位股东在减持期间实际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1,200股,占扣除公司回购股份数后总股本比例的0.0744%[2] - 实际减持股份数量(61,200股)远低于原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上限(1,413,274股),完成度约为原计划上限的4.33%[2] 公司股东持股背景 - 减持计划公告时,陈渊技持有公司股份5,873,093股,占当时扣除公司回购股份数后总股本比例的7.5501%[2] - 龚建芬作为陈渊技的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6,705,299股,占当时扣除公司回购股份数后总股本比例的8.6200%[2] - 两位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578,392股,占当时扣除公司回购股份数后总股本比例的16.1701%[2]
江南奕帆:股东陈渊技、龚建芬减持公司股份约6.12万股,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20 11:44
股东减持 - 公司股东陈渊技、龚建芬减持计划届满,共计减持股份约6.12万股 [1] - 本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份比例为0.0744% [1] 公司业务与财务 - 2024年1至12月份,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中,电机业务占比98.87%,其他业务占比1.13% [1] - 截至发稿时,公司总市值为29亿元 [1]
江南奕帆:陈渊技及一致行动人减持0.0744%
新浪财经· 2025-11-20 11:21
江南奕帆股东减持计划执行情况 - 公司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陈渊技及其一致行动人龚建芬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77.79万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63.54万股 [1] - 减持计划已终止,在计划期间内,两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61,200股 [1] - 减持分两个时间段进行,分别为8月21日至10月16日,以及10月18日至11月19日 [1] - 减持均价分别为46.4元/股和40.34元/股 [1] - 本次累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扣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0.0744% [1]
江南奕帆(301023) - 关于公司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届满的公告
2025-11-20 11:16
减持计划 - 2025年7月30日披露减持计划,陈渊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拟集中竞价减持不超777,879股(占比1.0000%),大宗交易不超635,395股(占比0.8168%)[2] 减持执行 - 减持期间合计减持61,200股,占扣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0.0744%[3] - 8月21 - 10月16日集中竞价减持51,200股,均价46.40元/股,占比0.0658%[3] - 10月18 - 11月19日集中竞价减持10,000股,均价40.34元/股,占比0.0129%[4] 股本变动 - 2025年10月17日回购注销20,720股,总股本由77,787,920股减至77,767,200股[4] 持股比例 - 减持前合计持股12,578,392股,占比16.1701%;减持后持股12,517,192股,占比16.0957%[5] - 减持前无限售股占比1.8168%,减持后占比1.7386%;有限售股减持前后占比分别为14.3533%、14.3571%[5] 影响说明 - 本次减持符合法规,未超计划,不影响公司治理[6]
江南奕帆: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日报· 2025-11-19 14:09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0元(含税)[2] - 股权登记日确定为2025年11月25日[2] - 除权除息日确定为2025年11月26日[2]
江南奕帆(301023) - 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11-19 10:20
业绩总结 - 2025年前三季度以77,767,2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4元,共派31,106,880元[2][3][4][5] - 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为3.979559元,除权除息价=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 - 0.3979559元[3][9] 其他信息 - 公司现有总股本78,166,650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399,450股[3][5][9] -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1月26日[5] - 境外机构等每10股派3.6元,个人股息红利税差别化征收[5] - 持股1个月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元,1个月 - 1年每10股补缴0.4元,超1年不需补缴[5] - 公司委托代派A股股东现金红利于2025年11月26日到账[7] - 刘锦成、邱建亮两位股东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8] - 权益分派实施后最低减持价限制相应调整[9] - 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调整未来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