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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立科技(3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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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立科技(30101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2:41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确保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 价格或者投资决策可能或者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公司内部 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或信息报告人,及时将知悉的重大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 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和指定联络人; (三)公司派驻所属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 ...
华立科技(30101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2:41
董事会议事规则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机构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是股东会决 议的执行机构,并直接对股东会负责,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董事会审议议案、决定 事项,应当充分考虑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严格依法办事。 第三条 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 2 名,职工董事 1 名。董事会中 的职工代表董事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 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 业人 ...
华立科技(30101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2:41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对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 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的管理事宜。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定义及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证券法》第五十二条所规定的涉及公 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 的信息,以及《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 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 ...
华立科技(301011) - 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2:41
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货和衍 生品交易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标 的的交易活动。 本制度所述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和非标 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期货和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 是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 和控股子公司)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行为。 第四条 公司从 ...
华立科技(30101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2:41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 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 ...
华立科技(30101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2:41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及《广 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 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 ...
华立科技(30101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2:41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 任召集人。 第五条 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并任命。 第六条 全体成员从独立董事成员中选举一名担任召集人,负责主持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工作。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成员代行其职权; 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成员代行其职责时,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成员 履行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 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州华立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
华立科技(301011) -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2:41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重大决策的专业化水平,防范公司在战 略和投资决策中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 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战略与发展 委员会工作。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成员代行其职权; 召集人既不履行 ...
华立科技(301011)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2:41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职责,在此期间,并 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有的责任。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 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水 平,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华立科技(30101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2:4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 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华立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设 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行使《公司法》规定的 监事会的职权,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作, 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四条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主要包括审计委员会 会议的召开情况和履行职责的具体情况。 审计委员会就其职责范围内事项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审议意见,董事会未采纳的,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