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博云(30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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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云: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黄经山)
2024-12-27 10:17
独立董事提名 - 黄经山被提名为江苏博云塑业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合规情况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属特定持股股东,不在特定股东任职[20][21] - 本人近十二个月无相关情形,近三十六个月无相关处罚[26][29] -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在该公司未超六年[35][36] 声明信息 - 声明签署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39]
江苏博云: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孙军)
2024-12-27 10:17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孙军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候选人条件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相关要求[22][23] - 被提名人近十二个月内无相关情形[28] - 被提名人无证券市场禁入等不良情况[29][30][31]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37]
江苏博云:《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4年12月)
2024-12-27 10:17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3]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起1年内不得转让[3] - 公司董监高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起1年内不得转让[3] - 公司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3]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会计账簿、凭证[4]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4] - 未被通知参加股东会会议股东可在规定时间请求撤销决议[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诉讼[5] - 单独或合并持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临时提案[7] - 单独或合并持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向公司提案[7] 股东会决议 - 股东大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 董事任职 - 特定犯罪或责任情形人员不能担任公司董事[9]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9] - 兼任高管的董事不超董事总数1/2[10] 董事会职责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决议等多项职权[11] - 董事会设审计、战略等专门委员会[12]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12] -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为非高管董事,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12] -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等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2] - 提名委员会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12] 责任承担 - 公司董监高执行职务违法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11] - 控股股东、实控人指示董事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与董事承担连带责任[11] - 董事执行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董事故意或重大过失也需担责[11] 监事会规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监事不低于1/3[13]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通知有时间和方式要求[14] 公积金提取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15]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 - 公司与持股90%以上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无需股东会决议,其他股东有收购请求权[1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5]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清偿或担保请求权[15][16] 公司解散清算 - 持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特定情形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6] - 修改章程或决议使公司存续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7] - 公司特定情形解散应15日内成立清算组[17] - 清算组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有时间要求[17] 其他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50%或表决权影响重大的股东[18]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通过之日起生效[18]
江苏博云: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朱怀清)
2024-12-27 10:17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朱怀清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被提名人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相关规定[22][23] - 被提名人近十二个月及三十六个月内无违规情形[28][31][34]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三家[37]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38] 提名人责任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愿担法律责任[40] - 提名人授权报送声明内容,承担法律责任[40]
江苏博云: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4-12-13 07:43
证券代码:301003 证券简称:江苏博云 公告编号:2024-078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 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含 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及股 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上述额度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5 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 序 | 签约银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认购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预期年化收 | 是否 到期 | 资金 | | --- ...
江苏博云: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2024-12-04 10:49
减持计划 - 龚伟计划2024年11月11日至2025年2月10日集中竞价减持不超971,333股(不超总股本1%),大宗交易减持不超1,942,666股(不超总股本2%)[1] 减持情况 - 2024年11月11日龚伟合计减持1,076,300股,占总股本1.0866%[2] - 2024年11月12 - 13日龚伟累计减持1,372,000股,占总股本1.3851%[2] - 截至2024年12月4日,龚伟合计减持291.39万股,占总股本2.9417%[3] 持股变化 - 减持前龚伟合计持股1252.8045万股,占总股本12.6478%[4] - 减持后龚伟合计持股961.4145万股,占总股本9.7060%[4] 其他说明 - 本次减持符合规定,与计划一致[5] - 龚伟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减持不影响公司[7]
江苏博云: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4-11-27 10:21
股本变动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4,566,667股,发行后总股本58,266,667股[1] - 2022年4月1日权益分派后,总股本增至99,053,333股[2] 限售股份 - 本次解除限售30,304,057股,占比30.5937%,12月2日上市流通[3][4][16] - 申请解除限售股东2名,吕锋和众韬管理全部解除[16] 股东减持限制 - 吕锋任职每年转让不超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6] - 吕锋90日内集中竞价减持不超1%,大宗交易不超2%[10][11] - 吕锋协议转让单个受让方不低于5%[11] 股份占比变动 - 变动前限售股占31.7977%,变动后占22.6046%[21] - 变动前无限售股占68.2023%,变动后占77.3954%[21] 保荐意见 - 保荐人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20]
江苏博云: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4-11-27 10:21
股份解除限售 - 本次2户股东解除限售,股份30304057股,占总股本30.5937%[2][20] -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2月2日[3][20] 股本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43700000股,发行后总股本58266667股[4] - 2022年4月1日权益分派后总股本增至99053333股[5][6] 控股股东减持限制 - 吕锋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股份25%[9] - 九十个自然日内集中竞价减持不超发行人股份总数1%[14] - 九十个自然日内大宗交易减持不超发行人股份总数2%[14] - 协议转让给单个受让方比例不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5%[14]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0][15] 股份变动 - 变动前有限售条件股份31496671股,占比31.7977%[23] - 变动后有限售条件股份22390657股,占比22.6046%[23] - 变动前无限售条件股份67556662股,占比68.2023%[23] - 变动后无限售条件股份76662676股,占比77.3954%[23] 保荐人意见 - 保荐人对本次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25]
江苏博云: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2024-11-14 10:36
减持情况 - 2024年11月12 - 13日龚伟累计减持137.2万股,比例1.3851%[1][2] - 变动前龚伟持股1145.1745万股,占11.56%;后持股1007.9745万股,占10.18%[2] 减持计划 - 龚伟计划集中竞价减持不超97.1333万股,大宗交易不超194.2666万股[2] - 拟减持合计不超291.3999万股,不超剔除回购账户后总股本3%[4] - 截至公告日,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2]
江苏博云: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2024-11-12 11:57
股份减持情况 - 2024年11月11日龚伟减持107.63万股,占总股本1.0866%[1] - 变动前龚伟持股1252.8045万股,占比12.65%;变动后1145.1745万股,占比11.56%[3] - 本次拟减持不超2913999股,不超剔除回购后总股本3%[5] 减持计划 - 2024年10月20日披露减持预披露公告[3]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971333股,大宗交易不超1942666股[3][5] 其他说明 - 本次减持与计划一致且未实施完毕[3] - 减持符合规定,不影响控制权及经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