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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安设计(300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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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安设计: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4-09-13 11:07
股东会投票服务 -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投票外应提供网络投票服务[2] - 现场会议需在深交所交易日召开[2][3] 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两个交易日[5]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交易时间[7] -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9] 表决权相关 - 股东行使表决权数量是名下股东账户所持股份数量总和[11]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名义持有人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填报的受托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交易系统投票无效[12] - 累积投票议案中股东每持有一股拥有与每个议案组下候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13] 总议案设置 - 公司为方便股东投票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14] 中小投资者定义 - 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监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6] 投票结果查询 - 股东会结束后次一交易日股东可通过会员查询投票结果,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站查询最近一年内网络投票结果[17]
尤安设计:关于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暨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公告
2024-09-13 11:07
股权交易 - 崔阳、哈凌拟分别转让尤安建筑0.0499%股权给沈钢、牛振林,价格均为0.90万元[2] - 本次股权转让后,沈钢、牛振林各占尤安建筑0.0499%[12] - 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权,不影响股权比例和合并报表范围[16] 股权结构 - 截至披露日,崔阳、哈凌分别间接持股0.15625%和0.3375%[5] - 截至披露日,沈钢间接持股0.75%[8] - 尤安设计认缴尤安建筑99.8503%股权[9] 财务数据 - 2024年6月30日尤安建筑资产21,504,615.09元,负债3,403,417.26元[11] - 2024年1 - 6月尤安建筑营收1,428,719.09元,净利润2,421,479.40元[11] 会议决议 - 2024年9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18] - 会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暨放弃优先受让权的议案》[18]
尤安设计: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9-13 11:0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不少于三名董事,1/2以上须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委员会人数变动 - 委员变动人数低于规定人数2/3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未达前暂停职权[5] 会议召开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10] - 董事会、委员会召集人或二名以上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临时会议[10]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不含开会当日)发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不含开会当日)发通知[10] 会议举行与决议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5]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8]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8] 会议表决 -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选项为同意、反对、弃权[20] 记录与决议保存 - 会议记录和决议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24] 选任流程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任需多环节,提前一至两个月向董事会提建议[22] 决议通报 - 委员或董事会秘书应在决议生效次日向董事会通报情况[24] 会议记录内容 - 会议记录应包含日期、人员、议程等内容[25] 利害关系处理 - 委员个人或直系亲属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可能回避表决[27] 委员权利 - 委员有权评估公司董事上一年度工作情况[29] - 委员有权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公告文件等资料[30] 规则执行与解释 - 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33]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4]
尤安设计: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
2024-09-13 11:07
累积投票制规则 - 股东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股东所持每一股有与应选人数相等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使用[2] - 选举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进行,保证独立董事比例[12] - 股东投票仅投同意票,所投候选人数不能超应选人数,投票总数超累积表决票数则无效[13] 候选人提名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5]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5] - 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可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6]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前提出董事、股东监事候选人[8] 表决与当选 - 每位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乘以本次选举董事或监事人数[10] - 董事或监事候选人得票多者当选,且得票不得低于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未累积)的二分之一[15] - 若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人数且不足规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需进行第二轮选举或再次召开股东会选举[17] 其他规定 - 股东会对董事或监事候选人表决前,主持人应告知实行累积投票方式[20] - 董事会应置备适合累积投票的选票,秘书应解释投票方式和填写方法[20] - 制度中“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高于”“低于”不含本数[20]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20]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1]
尤安设计(300983) -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
2024-09-13 11:07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的主要观点和逻辑 总则 - 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重大事项的科学决策,根据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1] 单独计票的适用范围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对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单独计票[2] - 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包括提名董事、高管薪酬、现金分红政策、关联交易等[2][3] 计票程序 - 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中小投资者可选择任意一种方式投票[3] - 股东会应单独登记中小投资者的出席情况和表决情况,并由中小投资者代表参与计票和监票[3][4] - 公司应在表决结果中单独披露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4][5]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股东会通知中明确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事项和网络投票操作流程[4]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披露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对单独计票事项的表决情况[4][5] - 公司应将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报送证券监管机构[5] 总之,该办法旨在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确保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意愿和诉求。
尤安设计: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9-13 11:07
委员会组成 - 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1/2以上须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4] 人数变动处理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2/3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未达人数前暂停职权[5] 会议召开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11] - 董事会、召集人或二名以上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临时会议[11]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出通知[20]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临时会议可电话通知,2日未书面异议视为收到[14] 会议举行与决议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20] 表决规则 - 委员每人一票表决权[21] - 集中审议、依次表决,记名投票,选项为同意、反对、弃权[22] 决议生效与保存 - 决议经出席委员签字后生效,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4] 会议记录 - 记录应包含会议召开信息、出席人员、议程等内容[25] 委员权益与职责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披露并回避,特殊情况可参加表决[27][29] - 闭会期间可跟踪高级管理人员业绩[31] - 有权查阅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等资料[32][34] - 可对高级管理人员质询并评估业绩和薪酬[32] 高级管理人员定义 - 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等[35] 规则执行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36]
尤安设计: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4-09-13 11:07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1/3以上监事变动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6]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6] 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3]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4] - 登记备案材料至少保存十年[15] 责任与监督 - 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主要责任人[15] - 监事会监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16] 保密与追责 - 内幕信息知情人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违规受处罚[18][19] - 公司保留对擅自披露信息股东的追责权利[19] - 违规受处罚公司将备案并公告[19] - 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违规核实追责并两日内报送[19]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2]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2]
尤安设计: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9-13 11:07
制度修订 - 2024年9月13日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治理制度修订议案[1] - 共修订34项治理制度,部分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3] - 修订后制度全文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3]
尤安设计: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9-13 11:07
信息披露原则 - 公司及相关义务人应及时、公平披露重大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2][99] - 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禁止选择性披露[6] - 根据及时性原则披露,不得延迟或选择性披露[6] 披露内容与时间 - 重大信息包括业绩、收购兼并、股票发行等[4] - 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1] - 可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含营业收入、营业利润等数据指标[11]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特定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0] 报告审计与审核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审计,中期报告符合特定情形需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18] - 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年度审计时需聘请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并在年报披露[18] 业绩说明会与修正 - 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21] - 确保业绩预告或快报中的财务数据与实际无重大差异,差异大时应披露修正公告[21] 非标准审计报告处理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需针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出专项说明[23] - 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不属于明显违规,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详细说明;属于明显违规,应纠正并披露纠正后资料[24] 临时报告披露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发布并加盖公章,应及时报送披露,涉及备查文件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29] - 可在中午休市或下午三点三十分后披露临时报告,紧急情况可申请停牌并披露[30] 交易披露与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指标达到一定比例需及时披露或提交股东会审议[61][62]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达到一定标准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或提交股东会审议[72][73] 其他重大事项披露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75] -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达到一定比例需及时披露[83] - 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等情况超上年末净资产一定比例需及时披露[83] 股东权益变动披露 -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及时通知公司并公告[84] -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变动涉及规定情形需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84] 公司管理与责任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98] - 董事长、总经理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财务负责人是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114][116]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119] 违规处理 - 董监高违规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相关情况[124] - 持股5%以上股东未及时告知应披露事项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处分并要求赔偿[128]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监管处罚,董事会应检查并处分责任人[128]
尤安设计: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13 11:07
会议信息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2] - 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6日以邮件送达董事[2] - 会议在上海市宝山区尤安楼六楼会议室召开[2] - 拟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31] 议案表决 - 放弃上海尤安建筑设计0.1%股权优先受让权议案通过[3][4] - 章程修订议案获100%同意,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8] - 多项制度表决通过,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10][11][12] - 子公司分红、年报差错追究制度表决通过[29][30] - 召开股东大会议案获100%同意[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