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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光: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宏灿)
2024-06-12 08:07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刘宏灿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规定[7][8] - 被提名人近三十六个月未受相关谴责批评[10]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公司数量及任期合规[10][11] 提名人责任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承担法律责任[11] - 若被提名人不符资格,提名人督促其辞职[12] 声明时间 - 声明发布于2024年6月12日[13]
南极光: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伟相)
2024-06-12 08:07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李伟相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愿担责[11] - 提名人是公司董事会,日期为2024年6月12日[13]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等情况符合要求[7][8] - 被提名人近三十六个月无相关违规[10] - 被提名人担任独董公司数量等符合规定[11]
南极光: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12 08:07
董事会会议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7位董事全出席[2] 人员提名 - 提名潘连兴等4人为第三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3][4] - 提名方泽南等3人为第三届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5][6] 津贴标准 - 第三届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8万元整(含税)/年[7] 资金管理 - 公司及子公司增加使用不超9000万元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8] 股东大会 - 拟于2024年7月2日下午15:30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0]
南极光: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12 08:07
监事会相关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3位监事均出席[2] - 提名方荣华、陈晓芳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表决全票通过[3][4]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起三年[3] 资金管理 - 公司及子公司增加使用不超9000万元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5] - 《关于增加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全票通过[5]
南极光: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宏灿)
2024-06-12 08:07
人员提名 - 刘宏灿被提名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规定[7] - 近十二个月无相关情形,近三十六个月无违规[8][10] - 担任独立董事公司数、任期符合要求[10] 候选人承诺 - 保证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担责[10] - 履职遵守规定,不符资格及时报告辞职[11][12]
南极光:关于第三届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4-06-12 08:07
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 2024年6月12日董事会通过第三届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待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 - 适用对象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 - 适用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2] - 津贴标准8万元/年(含税)[3] - 薪酬按实际任期算,可依情况调整并履行程序[4]
南极光: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增加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6-12 08:07
资金使用 - 2023年11月子公司用不超6.2亿闲置募集和不超1.6亿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1] - 2024年拟增用不超9000万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3] 审议情况 - 2024年6月12日董事会、监事会通过增用资金议案[13] 风险控制 - 投资受市场影响,选高安全、好流动性产品控风险[10][11] 监督机制 - 财务部核对余额核算,内审审计,独董和监事会监督[11]
南极光: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方泽南)
2024-06-12 08:07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方泽南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相关规定[7][8] - 被提名人近三十六个月未受相关谴责或批评[10]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合规[10]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并担责[11]
南极光: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4-06-12 08:07
人事变动 - 公司2024年6月12日召开职代会选举陈秋凤为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 人员信息 - 陈秋凤1980年生,有相关工作经历,2018年2月起任公司人事专员[4] - 截至公告日,陈秋凤未持股,与控股股东无关联,无不符合任职情形[4]
南极光: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伟相)
2024-06-12 08:07
独立董事提名 - 李伟相被提名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情况符合要求[7] - 近十二个月无相关情形,近三十六个月无违规[8][10]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且任期合规[10] 候选人承诺 - 保证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承担法律责任[10] - 任职期间遵守规定,勤勉尽责履行职责[11] - 不符任职资格及时报告并辞职[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