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友联众(30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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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友联众: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3 11:38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三友 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友联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三友联众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为公司以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包 括:明光市三友电子有限公司、宁波甬友电子有限公司、景德镇市三友新能源电 控有限公司、杭州祺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砀山三友电力电器有限公司、明光市 三友电力电器有限公司、明光三友电力科技有限公司、青县择明朗熙电子器件有 限公司、河北凯瑞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三友汽车电器有限公司、东莞三友 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东莞三友 ...
三友联众: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3 11:38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4-022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 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属于公司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 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并非自主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 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 了规范。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
三友联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3 11:38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作为会计专业人士的 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为审计委员会负责人,其应当具备相应的独立性、良好的职 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 事会备案。 第 1 页 共 6 页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 ...
三友联众: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4-04-23 11:38
股东回报规划 - 未来三年规划为2024 - 2026年[1] - 规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13] 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最低80%[7]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最低40%[7]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最低20%[7] - 每年现金分配不少于可分配利润10%[7] 重大资金支出定义 - 未来十二个月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7] - 未来十二个月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3000万元[7] 中期分红上限 -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 议案表决 - 股东大会审议制定或调整股东回报规划议案,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表决通过[4]
三友联众: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4-04-23 11:38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理层的行为,确保经理层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 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三友联众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 作,组织实施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可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协助总经 理工作。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依《公司章程》规定被 公司董事会聘任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雇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 ...
三友联众: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3 11:38
审计机构续聘 - 2024年4月22日会议审议通过续聘天健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1] - 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7] 审计机构情况 - 2023年末天健合伙人238人,注会2272人,签过证券审计报告注会836人[3] - 2023年天健业务收入34.83亿,审计收入30.99亿,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3] - 2023年天健上市公司审计675家,收费6.63亿,同行业审计客户513家[3] 风险与处罚 - 上年末天健累计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超1亿,购买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1亿[3] - 天健近三年受行政处罚1次、监管措施14次、自律措施6次[4] - 天健从业人员近三年受多种处罚涉及50人[4] 人员经验 - 项目合伙人章天赐等近三年签或复核报告数量不等[4][5] 费用相关 - 董事会提请授权管理层协商确定2024年审计费用[1][5]
三友联众: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贺树人)
2024-04-23 11:37
会议与决策 - 2023年召开3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均出席[4] - 2023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一、三次会议,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8][9] - 2023年12月12日审议通过2024年度授信、担保议案[14] 信息披露与聘任 - 2023年按时披露《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15] - 2023年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17] - 2023年9月15日聘任高级管理人员[19]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继续履行职责维护股东权益[20]
三友联众: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3 11:37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4-023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2024 年 5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 他人出席 ...
三友联众: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23 11:37
第一条 为规范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及《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 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 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 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 ...
三友联众: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监督职责报告
2024-04-23 11:37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的 监督职责报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 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人员信息:首席合伙人为王国海,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238人,注册会计师 人数2,27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36人。 业务信息:2023年度业务收入34.8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