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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田智能(30091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29 08:19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明确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浙 江 亿 田 智能 厨 电股 份 有限 公 司章 程 》( 以 下简 称 《公 司 章程 》 )的 规定 ,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 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系人。 公司应当设立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董事会秘书在董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 业管理、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知 ...
亿田智能(300911)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29 08:19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规 则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独立董事提出辞职或者被解除职务导致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 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的,公司应当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六 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 出建议: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 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
亿田智能(30091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9 08:19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最终责任人[5] - 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具体执行人和联络人[5] 信息披露方式与渠道 - 公司信息披露采用直通和非直通两种方式,原则上用直通披露[9] - 公司公告文件应通过符合条件媒体披露,加盖董事会公章并报备[10] - 信息披露文件全文应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规定报刊网站披露[12] 定期报告披露要求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经董事会批准后两个工作日内向深交所报送[20] - 中期报告需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并披露,经董事会批准后两个工作日内向深交所报送[21] - 季度报告需在第一、三季度结束后一个月内编制并披露,经董事会批准后两个工作日内向深交所报送,且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早于上一年度年报[22] 重大事项披露标准与时间 - 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需及时披露[29]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该资产的30%时需立即披露[3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32]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2]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32]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2]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3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及时披露[3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及时披露[32] - 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应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20] - 公司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董事会决议等任一时点后及时履行披露义务[26] 临时报告内容 - 临时报告包括董事会决议、股东会相关通知及决议、应当披露的交易和关联交易等事项[27] 特殊披露情况 - 公司拟披露信息存在不确定性等情形可暂缓披露,符合特定条件可豁免披露[16][17] - 已暂缓披露信息被泄露或出现传闻,公司应及时核实并披露,原因消除应及时公告[17] - 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项视同公司发生,参股公司按持股比例计算相关数据适用规定[26] 股东会相关信息披露 - 股东会因故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两个交易日之前发布通知[35] 信息披露权限与程序 - 董事长、总经理经授权、经授权的董事、董事会秘书有权以公司名义披露信息[40][41] - 信息披露前需经部门负责人核对、董事会秘书合规性审查、董事长签发等程序[42]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董事等主要负责人、持股5%以上股东和关联人等[46] 其他相关规定 - 总经理工作班子需定期或当日内书面报告公司经营等情况[49] - 董事对规定内容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子公司董事需报告子公司情况[51] - 审计委员会披露相关信息需提前15天书面通知董事会[52] -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应将信息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54] - 公司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不得泄露生产经营情况[55] - 公司有关人员回答政府部门数据要求需咨询董事会秘书[56]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批评等处分并可能被要求赔偿[58]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61]
亿田智能(300911)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29 08:19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 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总经理层人员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工作,确保公司重大 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总经理层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 务总监。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层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诚信和勤勉的义务。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权利,以 保证: (一)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 (二)以诚信原则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三)执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四)接受董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监督,认真履行职责。 1 第二章 总经理层人员组成与任 ...
亿田智能(30091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29 08:19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4] 补选规定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5]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提前5日通知并提供资料,资料保存至少10年[11] - 会议需三分之二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表决通过[11][14]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并提建议,考评董高人员报董事会[7][9] -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8] 生效情况 - 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16]
亿田智能(30091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10-29 08:19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视作本人所为,也应遵守本制度 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总监等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公司管理人员。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浙江亿田 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 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交易、融 ...
亿田智能(30091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29 08:19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保护本公 司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参 照执行。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报送,董事长为 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保证所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
亿田智能(300911)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29 08:19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保证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 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 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 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 ...
亿田智能(30091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29 08:19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防范担保业务风险,维护投资者的利益,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 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亿田智能 厨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对外 担保适用本制度。子公司对于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应视同 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要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按规定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担保合 同或者协议,按照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 或质押,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 ...
亿田智能(300911)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10-29 08:17
| 证券代码:300911 | 证券简称:亿田智能 | 公告编号:2025-090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35 | 债券简称:亿田转债 | |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 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变动情况 公司已于 2025 年 6 月 3 日完成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合计转增了 41,212,700 股。 因"亿田转债"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票,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期间,共有 8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