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业香料(300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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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业香料(30088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2025-08-26 14:17
人员变动披露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公司两交易日内披露[2] 人员补选与解任 - 特定情形原董事履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2] - 股东会或董事会解任决议作出之日生效[4] 法定代表人确定 - 公司应在法定代表人辞任30日内确定新人选[4] 离职手续与核查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30日内办妥移交[4]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核查离职人员承诺履行[5] 股份转让与义务 - 离职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任职每年不超25%[5] - 离职后忠实义务三年有效,保密至秘密公开[6] 责任承担 - 擅自离职或违规造成损失应赔偿[6]
华业香料(30088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4:17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需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3 年以上金融、财务审计等工作经验[4] 不得任职情形 -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未届满不得担任[5] 聘任规定 - 拟聘任会议召开五个交易日前报送资料,深交所无异议可聘任[10] 解聘与新聘 - 特定情形下董事会应一个月内解聘,原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1][12] 空缺处理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直至新秘书聘任[13]
华业香料(30088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4:17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让[6]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7]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事和高管应在特定时点或期间内2个交易日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8] - 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实施完毕与否均需2个交易日报告公告[9] - 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披露[10] - 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公司在深交所网站公告[10] 买卖限制 - 董事和高管在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11] - 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12] - 在重大事件发生至依法披露之日不得买卖[12] 增持规定 - 拥有权益股份达已发行股份30%但未达50%,一年后每十二个月内增持不超2%[14] - 拥有权益股份达已发行股份50%,继续增持不影响上市地位[14] 其他规定 - 相关增持主体拟定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应通知公司披露增持进展公告[19] - 董事和高管及5%以上股东不得从事本公司股票融资融券交易[19]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披露情况[19] - 违规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违规人员应上交[20]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2]
华业香料(30088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2025-08-26 14:17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 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及《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安徽华 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 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 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 ...
华业香料(300886)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4:17
财务资助定义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无偿对外提供资金等行为,特定情况除外[2] 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需2/3以上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回避,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4] - 三种情形经董事会审议后还需提交股东会[4] - 关联参股公司资助需特定表决并提交股东会[5] 其他要求 - 应签署协议,约定期限届满继续资助视同新行为[6] - 披露需公告八项内容,特定情形及时披露[7][8] - 逾期未收回不得追加资助[8] 职责分工 - 财务部门负责风险调查等工作[9]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合规监督检查[9]
华业香料(30088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4:1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1]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两个月内召开[1][2]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六种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2] 提案与通知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5][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9]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9]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11] 投票相关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两个工作日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11]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3] - 公司相关方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8] - 特定情形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8] - 违规买入股份超比例部分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7]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19]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19] 会议规定 -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19]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1]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21]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17] 决议相关 - 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相关信息[20] - 决议内容违法无效,股东可60日内请求撤销[1] - 有争议及时起诉,判决前执行决议[1] - 判决后按规定披露信息,涉及更正及时处理披露[1] 规则说明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24] - 规则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可制定不抵触章程的议事细则[24]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4]
华业香料(30088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4:17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组成人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5] 任期与补选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或缺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5] 工作与报告 - 选聘事务所工作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报告[9] - 内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并提交报告[10] - 根据内审报告对内控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报董事会[11] 信息与披露 - 有关部门为决策提供书面资料[13] - 年度报告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11] 会议规定 - 会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16]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17] 细则说明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自批准之日起实施[20]
华业香料(30088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4:17
投资审批制度 -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5] - 未达董事会标准项目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报董事长审批[5] - 涉及资产总额10%以上等五类事项由董事会审批[5] - 涉及资产总额50%以上等五类事项由股东会审批[6] 投资管理部门 - 董事会设战略委员会为对外投资议事机构[9] - 证券部负责新投资项目信息收集与进展汇报[9] - 财务部为日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资金筹措[9] 投资决策与处置 - 对外投资决策经调研、讨论等阶段[11] - 经营期满等情况可收回对外投资[14] - 投资项目有悖经营方向可转让对外投资[14]
华业香料(30088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4:17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8月)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 细则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安徽华业香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是战略委员会的当然人 选;此外,战略委员会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组成人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 ...
华业香料(30088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4:17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 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 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信息"是指为内部人员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经营、 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 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的事项。 第四条 当董事会秘书需了解重大事项的情况和进展时,相关部门(包括公 司控股子公司)及人员应予以积极配合和协助,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回复, 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 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