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业香料(30088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华业香料华业香料(SZ:300886)2025-08-26 14:17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组成人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5] 任期与补选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或缺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5] 工作与报告 - 选聘事务所工作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报告[9] - 内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并提交报告[10] - 根据内审报告对内控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报董事会[11] 信息与披露 - 有关部门为决策提供书面资料[13] - 年度报告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11] 会议规定 - 会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16]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17] 细则说明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自批准之日起实施[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