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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矿股份(30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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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矿股份: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4 11:27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5月17日14:0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2]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0日[4] - 现场会议地点在浙江省长兴县和平镇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4] 提案相关 - 提案含年度董事会、监事会、财务决算报告等12项议案[5] - 提案为普通决议,须出席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 登记信息 - 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9:00 - 11:00、13:30 - 17:00[8] - 登记地点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8] 投票信息 - 普通股投票代码为"350837",投票简称为"浙矿投票"[13] 其他 - 大会预期半天,股东费用自理[9] - 委托出席可按指示投票,授权书有效期至大会结束[17] - 股东大会有股东参会登记表,股东需承诺内容真实准确[21]
浙矿股份: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4 11:27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代码:300837 | 证券简称:浙矿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 | --- | --- | | 债券代码:123180 | 债券简称:浙矿转债 |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3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7,006,253.30 元,2023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94,872,222.31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到注册资本 50%以上,故公司 2023 年 ...
浙矿股份(300837)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4 11:27
公司概况 -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XXX亿元,同比增长XX%[1] -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矿山机械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颚式破碎机、圆锥式破碎机、旋回破碎机等[1,2] - 公司在湖州、柬埔寨等地设有生产基地,并在上海设有研发中心[1,2] 经营情况 - 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2023年研发费用为XXX亿元,占营业收入的XX%[1] - 公司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2023年出口销售占比达到XX%[1] - 公司持续优化产品结构,高端产品销售占比提升至XX%[1] - 公司加大市场开拓力度,2023年新增XXX家经销商[1] - 公司加强成本管控,2023年毛利率为XX%,同比提升XX个百分点[1] 财务情况 - 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X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3] - 2023年营业收入为547,965,471.71元,同比下降21.13%[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7,006,253.30元,同比下降42.64%[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5,543,738.45元,同比下降42.66%[1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900,382.87元,同比增长4.51%[11] 行业政策 - 国家鼓励利用建筑拆除垃圾等固废资源生产砂石替代材料[4] - 国家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和管理措施,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体系[5] - 国家建立电器电子、铅蓄电池、车用动力电池等产品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6] - 国家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水旱灾害防御能力[7] - 国家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8] - 国家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培育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骨干企业[9] - 国家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到2025年实现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较快下降,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10] 行业发展 - 下游砂石骨料行业承压,产能结构性、阶段性过剩,全国砂石产量168.35亿吨,较2022年下降3.35%[37] - 近年来国内投资砂石骨料项目增长较快,有力推动了砂石工业规模化发展,但也带来了产能过剩的风险[37] - 我国砂石工业已从增量扩张进入存量提质增效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的发展新阶段[37] - 砂石装备正向着大型化、规模化、环保化、智能化趋势发展[36] - 2019年国家部委发布文件推动机制砂石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我国砂石行业已全面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36] - 砂石是建筑、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关键原料,我国砂石产量和消费量已跃居世界首位[36] 新能源汽车行业 - 新能源汽车产业要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加强动力电池系统、新型底盘架构、智能驾驶体系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32] - 要健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构建"车能路云"融合发展的产业生态[32] - 要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32] 绿色矿山建设 - 到2028年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持证在产的全部大型矿山、80%中型矿山要达到绿色矿山标准[33] 砂石行业发展 - 2023年新设砂石矿权数量915宗,新设矿权规模继续保持大型化趋势[38] - 资源储量大于1000万吨的超大型砂石矿权占比提升至43%,资源储量在500万~1000万吨之间的大型砂石矿权占比提升至20%[38] - 国有企业(含央企)393个,民营企业最多为10459个[38] - 砂石行业产能结构性、阶段性过剩,行业整合及绿色高质量发展将是主线[38] 其他行业数据 - 2023年我国铁矿石原矿产量累计约为99055.5万吨,同比增长约为7.1%[39] - 2023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958.7万辆和949.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5.8%和37.9%[39] - 2023年中国动力和储能电池合计累计产量为778.1GWh,同比增长42.5%[39] - 2023年中国废旧锂离子电池实际回收量为62.3万吨,全行业名义产能利用率为16.4%[39] - 截至2023年12月,中国156家白名单企业锂离子电池的梯次利用和回收拆解名义产能达到379.3万吨/年[39] 公司业务情况 - 公司以中大型矿山机械设备、资源再生处置利用设备等为主导产品[40] - 2023年公司下游砂石骨料行业承压,产能结构性、阶段性过剩[40] - 公司积极应对市场变化,一方面继续围绕核心技术和业务发展,另一方面加快拓展海外市场[40] -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7,965,471.71元,同比下降21.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006,253.30元,同比下降42.64%[41] -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破碎设备和筛选设备,可分为砂石(矿山)生产线和资源回收利用生产线[42][45][46] - 公司研
浙矿股份: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4 11:27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 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结合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止至 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建立的合理性、完整性和实 施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就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中存在的缺陷进行了认定。 一、重要声明 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 目标的过程。在公司治理层的监督下,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设计、 实施和维护有效的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本公 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 ...
浙矿股份: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24 11:27
本鉴证报告仅供浙矿重工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浙矿重工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 报送并对外披露。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4]4814号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矿重工公司)管理层编 制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二、管理层的责任 浙矿重工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 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浙矿重工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 ...
浙矿股份: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24 11:27
| 证券代码:300837 | 证券简称:浙矿股份 | 公告编号:2024-024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180 | 债券简称:浙矿转债 | |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4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 金融机构申请 2024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24 年度公 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额度最 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具体授信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需求确定,额度循 环滚动使用。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审议本议案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
浙矿股份: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4 11:27
经核查独立董事徐晓东、季立刚、徐兵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 年 4 月 25 日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徐晓 东、季立刚、徐兵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浙矿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4 11:27
| 证券代码:300837 | 证券简称:浙矿股份 | 公告编号:2024-015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180 | 债券简称:浙矿转债 | |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无监事缺席或委托其 他监事代为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卫华主持,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 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提交监事会 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浙矿股份: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4-04-24 11:27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林素燕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3] 提名人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相关规定[9][10] - 被提名人近十二个月及三十六个月无相关违规情形[11][12]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三家[13]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14] 声明发布 - 提名人声明于2024年4月25日发布[15]
浙矿股份: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4 11:27
|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 审议议案 1.《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 | --- | --- | --- | --- | --- | | | | | | 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 | | 第四届监事会 | 2023 | 年 |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 | | 1 | | | | 市的议案》; | | | 第六次会议 | 3 月 6 | 日 | 3.《关于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 | | | | | 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 | | | | | | 案》。 | | | | | | 1.《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2 | 第四届监事会 | 2023 | 年 | 3.《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 | | 第七次会议 | 4 月 21 | 日 | 4.《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 | | | | | | 案》; | | | | | | 5.《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