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辉环材(30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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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辉环材(30083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9 10:23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 - 5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3] - 须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每年至少开一次无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会[9] 审议规则 - 向董事会提审议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9] 职责职能 - 行使《公司法》规定监事会职权,检查公司财务等[7] - 审核财务信息,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10] - 监督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督促整改[10] 其他规定 - 内部审计部门向其报告工作[10] - 审议意见书面提交董事会[15] - 出席人员负保密义务[15] - 有利害关系委员披露情况,一般回避表决[15] - 董事会可撤销表决结果要求重表决[16] - 不计有利害关系委员法定人数审议决议[16] - 会议记录及决议写明有利害关系委员情况[16] - 会议程序等须符合规定[16]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8]
星辉环材(30083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
2025-10-29 10:23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及持股变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变 动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 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 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不 得转让: (一)本公 ...
星辉环材(30083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9 10:23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第五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一条 为规范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 2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独立董事辞职将导 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 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时,辞职应当在下任董事 ...
星辉环材(300834)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29 10:23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 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 关要求及《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 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 ...
星辉环材(300834)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29 10:23
关联交易审议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披露[9]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披露[9] - 重大关联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9]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均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9] 审批与报告 - 董事长有权审批未达标准关联交易,3日内报告董事会审查[11] 交易金额计算 - 与关联人共同出资以公司出资额为交易金额[12] - 放弃增资或受让权以实际与放弃金额之和为交易金额[12] - “委托理财”以发生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12] - 与关联人相关交易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金额[13] 交易限制与规定 - 不得审议六种情形的关联交易事项[15] - 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有多种原则方法[17][18] - 按类别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重新履行程序[19]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9]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19] 免审议情况 - 四种交易可免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21] - 五种交易可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1] 其他 - 明确关系密切家庭成员范围[23] - 明确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界定[23][24]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25]
星辉环材(300834)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29 10:23
审计制度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对董事会负责[2] - 审计部是专职内部审计机构,业务双向报告[5] - 审计部负责人任命由董事会确定[5] - 内部审计人员任命由董事长确定[5] 审计职责 - 内部审计每年提交年度工作报告[8] - 内部审计职责包括审查多方面内容[8] - 保证活动包括多种审计[9] - 咨询活动包括多种服务[10] 审计权限 - 审计经费和预算经审定批准,财务保证[10] - 审计部履行职责有业务独立性[11] - 董事会授予审计部多项权限[11] 审计流程 - 审计前三天发书面通知书[14] - 外勤结束十四个工作日拟定初稿[15] - 被审计单位七日内出具书面意见[15] - 外部评价至少每五年进行一次[18] 审计计划 - 审计部拟定中长期和年度审计计划[14] 审计应对 - 审计部有权制止阻挠行为并报告[13] - 审计部可对阻挠单位和人员采取措施[14] - 审计部可提表彰和奖励建议[16] - 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可申请复议[16] - 审计部进行后续审计[16] 奖惩措施 - 审计部和人员有突出贡献给予表彰奖励[21] - 违规审计人员给予处罚,犯罪移交司法[21] 章程相关 - 本章程是内部审计基本制度和规章依据[22] - 抵触以本章程为准[22] - 本章程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2] - 本章程由审计部修订完善和负责解释[22]
星辉环材:第三季度净利润1358.78万元,下降35.08%
新浪财经· 2025-10-29 10:20
公司财务表现 - 第三季度公司营收为3.34亿元,同比下降24.02% [1] - 第三季度公司净利润为1358.78万元,同比下降35.08% [1] - 前三季度公司累计营收为10亿元,同比下降21.05% [1] - 前三季度公司累计净利润为3956.81万元,同比下降44.29% [1]
星辉环材(300834) -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10-29 10:19
审计机构聘任 - 公司同意续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一年[2][14] - 聘任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之日起生效[15] 审计机构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司农从业人员346人,合伙人32人,注会148人[3] - 2024年度收入总额12,253.4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0,500.08万元[3] -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6家,审计收费总额3,933.60万元[3][4] 风险相关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773.38万元,保险赔偿限额5,000万元[5] - 司农近三年受监管措施3次,12名从业人员受相关措施15人次[6] -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周锋近三年受行政监管措施两次[8] 收费情况 -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年报审计服务收费将协商确定[12]
星辉环材(30083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律守则
2025-10-29 10:19
第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刻苦学习专业技术、管理业务知识及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知识,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应尽的职责。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和《公司章程》,忠实、勤勉、 谨慎履行职责,并履行其作出的承诺,全心全意处理公司事务,维护公司利益, 对公司忠诚,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职位、职权和内幕信息为自己谋私利。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 准把经营、管理活动中收取的折扣、中介费、礼金据为己有。 第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律守则 第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重要机构的组成人员,其行为活动直接影响到公司、股东以及他人的利益, 及社会经济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 制定本守则。 得与公司订立交易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第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准用公司的公款进行个人消费;不准接受可 能对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后果的宴请。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泄 ...
星辉环材(300834) - 关于修订、制定、废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0-29 10:19
制度修订 -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24项制度,10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4][5] 制度制定 - 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等3项制度[6][7] 制度废止 - 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8] 信息披露 - 修订和制定的制度同日披露于指定网站[4][7] 会议决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决议为备查文件[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