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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瑞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08-27 10:53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行为,更好地 发挥其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 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之间的指定 ...
派瑞股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8-27 10:53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薪酬和 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 成就;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 事提名 ...
派瑞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27 10:53
证券代码:300831 证券简称:派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6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下午 15:30 在公司 2#楼大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 9 人(其中董 事郭永忠、独立董事王彩琳及独立董事王建玲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没有董事委 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或缺席本次会议,与会董事以现场记名投票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对会 议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刘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董事会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西 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派瑞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08-27 10:53
监事会组成 - 监事会不少于三名监事,职工代表比例为三分之一[4] -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4] 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7] - 特定情况10日内召集临时会议[7] - 主席收到提议三日内发通知[8]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提前3日送达,临时会议提前1日送达[8] 会议举行与决议 - 需过半数监事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需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12] 资料保存与规则生效 - 资料保存10年,影响超十年继续保留[15] - 规则由监事会拟订,股东会批准后生效[17]
派瑞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8-27 10:53
担保审批 - 对外担保须董事会全体成员过半数且出席会议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或股东会批准[12] - 单笔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议[12]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2] - 连续十二个月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议且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13] - 连续十二个月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须股东会审议[12]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2] 担保管理 - 对外担保应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3] - 财务部指定人员保存管理担保合同并逐笔登记,关注时效期限[20] - 财务部持续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定期分析财务及偿债能力并报告[20][28] 担保应对 - 被担保人出现重大事项及时了解偿债情况并报告董事会[22]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告董事会[22] - 一般保证人未经董事会决定不得先行承担保证责任[22]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应参加分配预先追偿[22] - 保证人为二人以上应约定保证份额并拒绝超份额责任[22] 担保限制 - 不得对未约定保证期间的连续债权提供保证[23] - 未经书面同意主合同变更不再承担担保责任[23] 责任追究 - 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造成损害追究当事人责任[25] - 责任人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5]
派瑞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8-27 10:53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设正副董事长各一名[2] 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提交审议[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提交审议[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提交审议[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提交审议[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9]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需审议[9]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后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 会议召开与决策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12]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2] - 关联交易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2]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导致无法判断时,会议应暂缓表决[23] - 提案未获通过,有关条件和因素未变,董事会下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24] 董事履职与管理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15]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且不委托出席涉及重大事项会议,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7] 提案与决议 - 会议提案由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经营管理层和董事个人提交[19] - 会议决议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后生效,未按合法程序不得修改变更[23]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日期、地点、召集人、出席董事等内容[28]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为10年,表决事项影响超十年则保留至影响消失[29]
派瑞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4-08-27 10:53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对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买卖本公司股份应当遵守本 制度。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化名、借他人名义等以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本制度禁止的方式持有、买卖本公司股份,亦不得违 反本制度从事禁止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在相关内幕信息公开前,买卖本公司的 股票,或者向他人(包括但不限于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泄露相关信息, 或者建议他人(包括但不限于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买卖本公司股票 ...
派瑞股份: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4-08-27 10:53
对外投资决策 - 对外投资分长短期,短期持有不超一年可随时变现,长期一年内不能或不准备随时变现[7] - 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况之一,需股东会审议[8][9] - 除需股东会审议的,其他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0] - 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之一,应及时披露[11] - 子公司不得自行对其对外投资作出决定[13] 对外投资管理 - 股东会、董事会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在各自权限范围内决策[1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重大对外投资项目审议,下设投资评审小组负责项目分析与评估[15] - 公司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主要责任人,负责项目实施及汇报进展[15] 对外投资处置 - 当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等6种情况出现,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20][21] - 当投资项目不符合公司中长期规划等5种情况出现,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22] 派出人员管理 - 派出董监高需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等多项条件[26] - 派出董监职责包括执行决议、出席会议等[28] - 派出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职责实现投资保值增值[28] - 派出人员每年需签资产经营责任书并提交述职报告[29] - 公司对派出董监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并奖惩[29] 子公司管理 - 子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应遵循公司制度[31] - 新建子公司每月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报表[32] - 公司对子公司进行定期或专项审计[33] - 子公司重大事项相关人员应及时报告[3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9]
派瑞股份: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8-27 10:53
069 证券代码:300831 证券简称:派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4-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4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 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与资产价值,基于谨慎性 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 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1,434.59万元,减值准备计提明细表如下: 注:上表损失以"-"号填列 二、主要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1、信用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 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长期应 ...
派瑞股份:董监高签署的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2024-08-27 10:5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审阅公司 2024 年半 年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财务 制度规范运作,2024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签署的对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所披 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本页无正文,为《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签署的对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之签署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以下无正文) 刘 强 孙 路 耿 涛 签 署:___________ 签 署:___________ 签 署:___________ 白 杰 郭永忠 蒋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