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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杰微纤(30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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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杰微纤(30081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11:58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订、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 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 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 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小组,为 ...
聚杰微纤(30081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28 11:58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主要职责及任职资格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 相应报酬。 (一)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及时 沟通和联络,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交易所所 有问询; (二)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协调公司与投资者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 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 (四)按 ...
聚杰微纤(30081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11:58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任期与董事会一致[6] - 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工作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5][6] 战略委员会职责 - 研究公司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并提建议[4] - 对重大投资融资等事项研究建议并检查实施[8] 战略委员会运作 - 工作小组提交提案,委员会开会讨论后提交董事会[11]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其他规定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可通讯表决[14] - 可聘请中介,费用公司支付[14]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施行,由董事会解释[16][17]
聚杰微纤(300819)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08-28 11:58
资助限制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2] - 使用超募资金补流后12个月内,不得为控股子公司外对象提供资助[4] 资助比例 - 为持股不超50%的控股或参股公司资助,其他股东应按比例资助[3] 审议条件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需股东会审议[6] - 单次或12个月累计资助超公司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6] - 董事会审议资助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回避[6] 逾期处理 - 资助款项逾期未收回,不得继续或追加资助[7] 披露要求 - 披露资助事项需提交公告文稿等文件[11] - 资助事项公告应包含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等内容[12] 违规追责 - 违反规定资助造成损失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5]
聚杰微纤(30081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8 11:58
重大会计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5] - 会计差错影响盈亏性质或更正金额占净利润5%以上且超500万元认定为重大差错[5] - 监管责令改正以前年度财务报告差错认定为重大差错[5] - 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信息披露差错涉及金额占净资产1%以上担保或10%以上其他或有事项[7]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差错涉及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重大交易[7] 业绩差异认定 - 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披露变动方向不一致或幅度超20%且无合理解释认定有重大差异[8]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认定有重大差异[8] 责任承担 - 董事长等对年报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10] - 董事长等对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10] 差错处理 - 因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被监管,内审查实原因、更正并追责[1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有5种从重或加重处理情形[11]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公司内通报批评等5种[11]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1]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披露[11] 其他 - 季度报告、半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1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解释[1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3] - 制度落款时间为2025年8月[15]
聚杰微纤(300819)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28 11:58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主要包括: 1、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2、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临时报告,包括股东会决议公告、董事会决议公 告、收购和出售资产公告、关联交易公告、补充公告、整改公告和其他重大事项 公告等,以及证券交易所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4、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 各部门、下属子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传递,及时通报董 事会秘书进行公告。 第四条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最终责任人。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的具体执行人和与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 络人,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的信息披露事项 ...
聚杰微纤(30081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8 11:58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最大 化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公平性原则。公平、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二)权益保障原则。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等合法权益; (四)提高公司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1 第五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 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三)高效率、低成本原则。采用先进的沟通手段,努力提高沟通效果,降 低沟通成本; (四)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五)互动沟 ...
聚杰微纤(300819) -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2025-08-28 11:58
第一章 总 则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结构,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 权,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 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登记备案和管理工作以 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证券部是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具体负责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 ...
聚杰微纤(30081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8 11:58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报告,并 知会董事会秘书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本制度所称"报 告义务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公 司派驻各分支机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四)交易事项,包括: 1、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 等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 ...
聚杰微纤(300819) - 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8 11:58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证 券投资和衍生品交易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有效控制风险, 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公司(指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的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公司下属公司拟进行证券投资或期货和衍 生品交易的,须报公司并根据本制度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未经审批不得进 行证券投资或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是指公司在国家政策、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规则允许的情况下,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和收益最大化为原则,在境内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