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研纳克(300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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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服务板块12月29日涨0%,力合科创领涨,主力资金净流出2亿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12-29 09:06
证券之星消息,12月29日专业服务板块较上一交易日上涨0.0%,力合科创领涨。当日上证指数报收于 3965.28,上涨0.04%。深证成指报收于13537.1,下跌0.49%。专业服务板块个股涨跌见下表: | 代码 | 名称 | 收盘价 | 涨跌幅 | 成交量(手) | 成交额(元) | | | --- | --- | --- | --- | --- | --- | --- | | 002243 | 力合科创 | 10.81 | 5.88% | 62.42万 | | 6.73亿 | | 301169 | 零点有数 | 50.08 | 3.05% | 2.09万 | | 1.03亿 | | 300938 | 信测标准 | 33.39 | 2.14% | 7.17万 | | 2.38亿 | | 002967 | 广电计更 | 22.21 | 1.05% | 13.24万 | | 2.93亿 | | 301632 | 广东建科 | 24.38 | 1.04% | 2.43万 | | 5948.48万 | | 300797 | 钢研纳克 | 16.76 | 0.90% | 4.99万 | | 8323.98万 | | ...
钢研纳克(300797) -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5-12-22 08:12
限制性股票回购 - 公司本次回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55,590股,占回购前总股本0.01%[2] - 2025年12月22日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23] -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382,783,800股减至382,728,210股[2][22][23] - 2024年8月27日回购预留授予75,000股,股份总数变更为383,100,000股[12] - 2025年5月29日完成316,200股回购注销,总股本减至382,783,800股[13] - 2023年7月6日回购2名激励对象160,000股,股份总数变为255,450,000股[9] 限制性股票授予与解除限售 - 2022年6月29日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6,810,000股登记完成[6] - 2023年5月18日首期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600,000股登记完成[8] - 2024年6月19日同意3,291,750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10] - 2024年7月12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12] - 2025年6月27日同意对3,420,4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14] 其他 - 经调整本次股票回购价格为5.2773元/股,实际支付5.7486元/股[20] - 公司用于本次回购资金319,564.22元,来源为自有资金[21] - 回购后股权激励限售股从3,771,600股减至3,716,010股,占比从0.99%降至0.97%[22] -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激励计划,对业绩无实质影响,不改变控股东及实控人[24][25]
钢研纳克(300797.SZ):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之间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格隆汇APP· 2025-12-15 10:27
公司股权结构变动 - 公司股东钢研大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其直接持有的钢研纳克股份11,062,894股无偿划转至钢研投资有限公司 [1] - 本次无偿划转于2025年12月15日完成,划转前钢研大慧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062,894股,划转后其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1] - 划转完成后,钢研投资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062,8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9% [1] 划转前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前,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1,359,631股,其一致行动人钢研大慧直接持有11,062,894股,合计持有242,422,5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33% [1] -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中国钢研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持股数量和比例未发生变化,仍为242,422,5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33% [1] -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因本次股份划转而发生变更 [1]
钢研纳克: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之间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格隆汇· 2025-12-15 10:15
公司股权结构变动 - 公司股东钢研大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其直接持有的钢研纳克股份11,062,894股无偿划转至钢研投资有限公司 [1] - 本次无偿划转前,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直接持有231,359,631股,一致行动人钢研大慧持有11,062,894股,合计持有242,422,525股,占总股本的63.33% [1] -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钢研大慧不再持有公司股份,钢研投资直接持有11,062,8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9% [1] 公司控制权情况 -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中国钢研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持股数量和比例未发生变化 [1] -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1]
钢研纳克(300797) -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之间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2025-12-15 09:16
股份划转 - 钢研大慧拟将11,062,894股(占总股本2.89%)无偿划转至钢研投资[1][2] - 2025年12月15日签署划转协议书[3] - 划转前后中国钢研持股231,359,631股,占比60.44%不变[4] 股权结构 - 划转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242,422,525股,占总股本63.33%[3] - 划转后钢研投资持股11,062,894股,占总股本2.89%,钢研大慧不再持股[4] 公司情况 - 钢研大慧注册资本30,000万元,钢研投资持股100%[9] - 钢研投资注册资本80,438.492354万元,中国钢研持股100%[9] 影响与安排 - 本次划转不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及正常生产经营[10] - 公司将密切关注进展并及时披露信息[11] 备查文件 - 包括告知函、划转协议书、承诺函等[15]
钢研纳克: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12-12 13:45
公司人事变动 - 钢研纳克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2] -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晗先生、朱林茂先生为副总经理 [2] - 新任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2]
钢研纳克:聘任王晗、朱林茂为副总经理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12 11:51
公司人事变动 -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晗先生、朱林茂先生为副总经理 [1] - 新任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1] 公司业务构成 - 2024年1至12月份,公司营业收入100.0%来源于材料检测服务业务 [2] 公司市值 - 截至发稿,公司市值为65亿元 [3]
钢研纳克(300797) -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2-12 11:48
董事会秘书任期 - 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3] 任职限制 - 近三年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等情形不得担任[4] 聘任与解聘 - 聘任前向深交所报送资料,原则上上市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5][6][8] - 出现规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8]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六个月内完成聘任[8] 职责与权限 - 负责信息披露等多项职权,召开董事会需筹备工作[9][10][13] - 督促执行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对定期报告签署确认意见[16][17] 会议通知 - 年度股东会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十五日前通知并公告[13] 履职要求 - 不得超越职权、利用内幕信息,对商业秘密保密[17][18] 辞职与责任 - 可书面辞职,责任不因离任免除,违规造成损失应赔偿[19] 工作细则 - 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相悖时按法规修订[21] - 审议通过生效,原细则废止[22]
钢研纳克(300797) -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制度
2025-12-12 11:48
授权决策 - 五种交易情况及部分关联交易、融资担保业务,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6][8][9] - 授权分长期和临时,临时需明确内容和时限[9] 决策规范 - 关联事项总经理应回避并提交董事会[11] - 董事会可调整授权,出现四种情况应调整方案[12] 责任承担 - 经理层在授权内决策,重大事项履行前置程序[13][14] - 违规行为经理层和董事会承担相应责任[14][15]
钢研纳克(300797) -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2-12 11:48
内幕信息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属内幕信息[6]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属内幕信息[7] - 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重大诉讼属内幕信息[8] 内幕信息知情人 - 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等[9] - 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东的董监高等[9] 备案与报送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保存至少十年,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报送深交所[4] -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并向深交所报备资料[11] - 涉及特定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向深交所备案[13] - 公司应在年报、半年报和重大事项公告后五个交易日自查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11] - 登记备案材料保存至少十年以上[18] - 内幕信息事项一事一报报备[30] 信息提供与保密 - 公司向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等提供未公开信息需董事会秘书备案并签保密协议[21] - 双方承诺不向第三方泄漏内幕信息至公司公开披露[34] - 乙方承诺对未披露内幕信息采取防范措施,控制知悉人员范围[34] 违规处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董事会视情节处分[2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违规泄露信息,公司有权追责[22] - 中介机构及人员违规泄露信息,公司可解除合同并报送处理,有权追责[23] 其他 - “高送转”指每十股送红股与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达或超五股[1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制度废止[27] - 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35] - 协议争议先友好协商,不成则诉诸公司住所地法院解决[35] - 协议未尽事项依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执行[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