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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瞳光学(300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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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瞳光学: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24 10:41
1、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和 2024 年 2 月 21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相关规 定,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7,141,690 股。 | 证券代码:300790 |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 公告编号:2024-051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19 | 债券简称:宇瞳转债 | |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 序号 |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 | 1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 ...
宇瞳光学: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4-04-24 10:38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兴证券"、"保荐机构"或"本机构")作为东莞市宇瞳 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瞳光学"、"发行人"、"上市公司"或"公司")2021年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目前,持续督 导期已经届满,东兴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出具本保 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 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 保荐机构名称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宇瞳光学: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报告
2024-04-24 10:38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跟踪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宇瞳光学(300790)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丁慧 | 联系电话:010-66555253 | |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华 | 联系电话:010-66555253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不适用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是 | |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3 次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宇瞳光学: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4-04-24 10:38
| 证券代码:300790 |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 公告编号:2024-046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19 | 债券简称:宇瞳转债 | |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82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公开发行 6,000,000.00 份可转换公司债券, 每份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600,000,000.00 元,债券期限为 6 年。本次发行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 11,249,651.93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8,750,348.07 元。该募 集资金截至 2023 年 8 ...
宇瞳光学: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4 10:38
证券代码:300790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4-043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代码:123219 债券简称:宇瞳转债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 以微信、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盛宏先生主持,应出席 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审批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
宇瞳光学:公司章程(2024年4月)
2024-04-24 10:36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三条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858 万股,于 2019 年 9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一节 | 重大交易 34 | | --- | --- | | 第二节 | 关联交易 38 | | 第九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1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41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45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6 | | 第十章 | 通知和公告 46 | | 第一节 | 通知 46 | | 第二节 | 公告 47 | | 第十一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7 | | 第一节 |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7 | | 第二节 | 解散和清算 48 | | 第十二章 | 修改章程 50 | | 第十三章 | 附则 50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
宇瞳光学: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4 10:36
| 证券代码:300790 |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 公告编号:2024-048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19 | 债券简称:宇瞳转债 | |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10,395.46 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继续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 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1 年, 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 有限 ...
宇瞳光学: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4 10:36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作为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瞳光学"、"公司"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东兴证券对宇瞳光学 2023 年度内部控制 制度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风险评估、采购与付款、 销售与收款、资产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披露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等内容。 1、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 公司建立了规范的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划分 了明确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在内部控制方面 也建立了清晰的组织 ...
宇瞳光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孔祥婷)
2024-04-24 10:36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孔祥婷,作为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 章程》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对公 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 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 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孔祥婷女士,独立董事,1983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管理学博士。2005 年毕业于武汉大学商学院会计学专业,获管理学学士学位。2014 年毕业于中山 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获管理学博士学位。2014 年 9 月至 2015 年 6 月在香 港中文大学会计学院访问。2015 年 7 月入职中山大学管理学院,现任会计学系 副教授,硕士生 ...
宇瞳光学:关于调整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4-04-24 10:36
| 证券代码:300790 |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 公告编号:2024-052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19 | 债券简称:宇瞳转债 | |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关于调整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 体情况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董事会对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相应调整,公 司董事、副总经理林炎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谷晶 晶女士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调整后公司第三届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