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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普科技(300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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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业务营收高增,员工人数逆势扩张
国联证券· 2024-04-17 14:00
业绩总结 - 公司2023年营收为10.34亿元,同比增长15.77%[1]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收为2.55亿元,同比增长10.16%[1] - 公司2024-2026年预计营业收入分别为12.59/15.63/19.28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21.76%/24.18%/23.35%[3] - 公司2026年预计营业收入将达到1928百万元,较2022年增长116.6%[5] - 营业利润预计2024年将达到179百万元,较2022年增长7.8%[5] 员工情况 - 公司员工总数为1690人,同比增长13.35%[2] - 销售人员增长28.96%[2] 未来展望 - ROIC预计2026年将达到82.26%,较2022年增长305.5%[5] 其他 - 报告中提到,投资者应当考虑到国联证券可能存在利益冲突,不应将本报告作为唯一的投资参考[13] - 报告中强调未经国联证券事先书面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转载、刊登和引用[14]
迪普科技: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2024-04-16 07:43
证券代码:300768 证券简称:迪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2 公司以"让网络更简单、智能、安全"为使命,秉承"创新、诚信、贡献&分享"的 价值观,坚持研发创新投入,拥有一支技术积累深厚、创新能力强的研发团队,在高性 能硬件架构、FPGA系统设计、大型软件平台技术、信息安全和应用交付领域核心算法等 方面持续领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已获授权的专利1,435项,软件著作 权77项,其中发明专利1,320项,处于申请中的发明专利290余项。同时,公司研发中心 被浙江省政府批准认定为浙江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公司浙江省网络信息安全重点企业研 究院荣获"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公司在中国人工智能大赛第三届、第四届连续获得最 高等级A级证书,公司深入理解用户需求,融合AI技术、大数据和大模型技术等,推动技 术与产品创新,有效提升产品及解决方案的核心竞争力,扎实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三、依法合规经营,积极传递长期投资价值 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持续完善治理制度,不断提高公司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公司 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 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通过投资 ...
迪普科技(300768)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15 13:26
财务状况 - 2024年第一季度,杭州迪普科技营业收入为254,652,723.03元,同比增长10.16%[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686,119.94元,同比增长12.37%[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344,735.96元,同比增长73.02%[3] - 公司无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3] - 公司流动资产中,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2,768,240,638.79元,应收账款为157,995,739.87元,存货为357,776,707.92元[12] -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为118,883,021.89元,期初余额为103,676,374.60元[13] - 应交税费期末余额为2,947,916.35元,期初余额为10,862,540.03元[13] - 流动负债合计为534,713,898.60元,较上期567,362,257.26元有所下降[13] 资产变动 - 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项目发生较大变动,主要原因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承兑、预付供应商货款到货、在建工程转列至固定资产等[6] - 公司无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3]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出大幅增加至35,081,274.40元,同比增长176.19%[6] 股东情况 - 公司控股股东为郑树生,持股比例为45.11%[7]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有的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7] - 前10名股东中,陈萍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6,574,589股[9] - 公司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持有数量为14,891,80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31%[10] - 公司前10名股东中,郑树生期初限售股数为217,812,926股,期末限售股数也为217,812,926股[11] 现金流量 - 公司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达1,000,000,000.00元,同比增长100.00%[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322,518,664.01,较上期增长7.4%[1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293,173,928.05,较上期增长3.5%[1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000,000,000.00[1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1,093,373,213.39,较上期增长109.9%[16]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99,361,774.47[17] 利润情况 - 营业总收入为254,652,723.03元,较上期231,162,886.35元有所增长[13] - 营业成本为77,899,399.67元,较上期70,050,071.02元有所增加[14] - 研发费用为63,324,615.77元,较上期60,519,670.53元有所增长[14] - 财务费用为-7,055,696.69元,较上期-14,411,179.15元有所减少[14] - 净利润为36,686,119.94元,较上期32,646,854.02元有所增长[14] - 综合收益总额为36,686,119.94元,较上期32,646,854.02元有所增长[15] - 每股收益为0.06元,稀释每股收益为0.06元[15]
迪普科技:关于作废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4-15 13:26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董事会决 定作废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 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证券代码:300768 证券简称:迪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1.2021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 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 ...
迪普科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15 13:26
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有利于积累银行信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对资金的需 求,公司及子公司杭州迪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拟分别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预计合计不 超过 6.00 亿元,授信起始时间、授信期限及额度最终以实际审批为准,在授信期内, 该等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 银行票据、保函、保理、信用证、票据贴现等。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审核机构要求,分别以各自资产进行担保,包括以土地使用权进 行抵押、以知识产权进行质押等,合计不超过 6.00 亿元。具体合作机构、融资金额、抵 押及质押方式以签署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 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额度的具体事宜 证券代码:300768 证券简称:迪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 ...
迪普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2024-04-15 13:26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 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 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司指 定会计师事务 ...
迪普科技: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15 13:26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等,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了董事会 的作用。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即"报告期")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1.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3 年度,公司积极从实际情况及用户的业务需求出发,坚持研发创新、深耕价值 行业,为用户提供价值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103,397.02 万元,同比增长 15.77%;公司持续推进有序扩张战略,加强了市场和研发投入,2023 年销售费用为 40,314.82 万元,同比增长 32.93%,研发费用为 25,120.70 万元,同比增长 4.40%,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663.64 万元,同比下降 ...
迪普科技: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15 13:26
2023 年度 关于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0297 号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普科 技")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0295 号的无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 迪普科技公司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 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3 年度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迪普科技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迪普科技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 审核 ...
迪普科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15 13:26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期间如有 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 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负责战略委员会决策事宜的前期准备工作。 投资评审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投资评审小组成员由非常设人员和常设人员组成, 委员会中的独立董事自然加入评审小组。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 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 大投资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 1 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 ...
迪普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15 13:26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300768 证券简称:迪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0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5月8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5月8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8 日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