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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歌股份(3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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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研究:智能升降出海龙头,先发布局海外仓储
东方财富证券· 2024-03-21 16:00AI Processing
公司概况 - 公司是全球知名的智能升降家居的领军企业,主营产品利用线性驱动技术,自主研发、制造和销售,打造了智能办公升降桌等人体工学产品[1] 市场趋势展望 - 全球跨境电商持续渗透,2030年全球升降桌品类规模有望达到109.72亿美元,复合增速7.2%[1] - 健康办公用品赛道前景广阔,海外仓需求激增,2030年全球升降桌品类规模有望达到109.72亿美元[10] 业绩展望 - 公司预计2023-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38.55/50.48/63.70亿元,归母净利润6.23/4.48/5.51亿元,给予2024年20倍PE目标价28.7元,首次覆盖,给予“买入”评级[4] - 公司盈利预测显示2023-2025年营业收入增速分别为20.2%/30.9%/26.2%,海外人体工学产品销售和海外仓业务将成为增长驱动力[9] 海外仓业务 - 公司海外仓业务有望稳健发展,先发优势和规模优势带来持续增长,海外仓短期是亚马逊的配套物流途径,长期是独立站的必备物流模式[2] - 公司海外仓主要集中在美国核心枢纽港口区域,面积约有330万平方英尺,2024年公司美东66万尺新泽西仓投入使用[12] - 公司海外仓价格优势明显,随FBA提价,更多客户将FBA仓转移至第三方海外仓,新老客户货量释放,提高盈利能力[13] 产品与技术 - 公司主营产品主要利用线性驱动技术,自主研发、制造和销售智能升降桌等人体工学产品,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为赋能自身跨境电商业务,公司延伸布局了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创新服务综合体项目[17] - 公司产品应用领域广泛,包括智能办公升降桌、智能家居桌、智能学习桌等,致力于提供智能家居、健康办公解决方案[50] - 公司研发创新水平领先,拥有多项全球首创技术和专利布局,研发费用率稳定在4%左右[51]
公司跟踪报告:自主品牌稳健发展,海外仓扬帆起航
海通证券· 2024-03-13 16:00
投资评级 - 报告给予乐歌股份"优于大市"评级,预计2024年合理价值区间为21.46-24.33元/股,对应15-17倍PE [30][61] 核心观点 - 乐歌股份是国内跨境电商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领头羊,深耕智能家居出海业务,延伸布局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创新服务综合体项目,有望成为第二增长曲线 [3] - 公司线性驱动升降系统产品生产规模全球领先,年生产能力200万套以上,具有较高的议价能力及供应链整合能力 [4][18] - 公司前瞻性地在美国核心区域购买4800亩土地,海外仓凭借规模优势控制运营成本,尾程快递折扣议价能力提升,价格优势明显 [4][18] 自主品牌发展 - 公司自主品牌"FlexiSpot"在亚马逊、家得宝、沃尔玛等平台升降桌品类销量排名第一,境内"乐歌"品牌在天猫、京东市场占有率持续第一 [41][64] - 2023年上半年人体工学工作站系列产品实现收入10.51亿元,自主品牌产品销售收入占比71.29%,独立站销售同比增长8.48% [13] - 公司坚持自主品牌发展战略,快速推出高性价比产品,积极开拓第二第三世界海外市场,保持智能家居业务领先地位 [12] 海外仓业务 - 2023年上半年公共海外仓服务业务实现收入4.6亿元,同比增长76.38%,其中向第三方提供服务收入3.7亿元 [37] - 公司累计全球设有12仓合计面积27.58万平方米,2024年预计扩仓10-15万平方米 [37][76] - 公司较早前瞻性地在美国核心港口区域购买海外仓并进行土地储备,成为美国FedEx全球TOP 100客户,议价能力持续提升 [73] 行业前景 - 2028年全球升降桌品类规模有望达到103亿美元,复合增长率7.6% [34] - 2017年全球智能家居市场规模840亿美元,预计未来五年复合增长率约10% [34][51] - 截至2022年末我国跨境电商海外仓数量超过1500个,总面积超过1900万平方米 [51][58] 财务表现 - 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38.63亿元,同比增长20.4%;净利润6.20亿元,同比增长183.7% [46][52] - 2022年海外业务实现收入29.19亿元,占比91%;海外毛利润10.04亿元,毛利率34.39% [16][63] - 预计2022-2025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23.4%,归母净利润复合增长32.0% [38]
乐歌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4-02-28 09:01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 宁波丽晶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晶电子")的函告,丽晶电子将其持有的 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解除质 | 占其所持 | 占公司总 | 质押起始 | 质押到期 | 质权人 | | --- | --- | --- | --- | --- | --- | --- | --- | | | 或其一致行动人 | 押股份数量 | 股份比例 | 股本比例 | 日 | 日 | | | 宁波丽晶电子 | 是 | 5,720,000 | 8.64% | 1.83% | 2021/5/27 | 2024/2/27 | 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宁波 | | 集团有限公司 | ...
乐歌股份: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2024-01-25 09:58
| 证券代码:300729 |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 | --- | --- | | 债券代码:123072 |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及持股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项乐宏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 实施前,项乐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8,628,31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6%,项乐宏先 生及其配偶姜艺女士(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直接及间接合计控制公司 15,104.89 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48.37%。 2、增持股份的目的:公司实际控制人项乐宏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 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升投资者信心,拟实 施本次增持计划。 3、增持股份的金额:人民币不低于 5,000.00 万元且不超过 10,000.00 万元。 4、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计划增持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具体将根据公司股 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 ...
乐歌股份:关于境外孙公司出售部分海外仓完成交割的进展公告
2024-01-19 10:09
关于境外孙公司出售部分海外仓完成交割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境外孙公司出售部分海外仓 的议案》,同意孙公司6475 Las Positas LLC将位于加利福尼亚州6475 Las Positas Rd, Livermore, CA 94551的海外仓出售给Jeffery Cheng。 经双方协商确定此次资产交易成交价格为1,500万美元。2024年1月19日本次出 售资产所得款项已存入托管帐户,此次出售标的资产所取得的资金,公司将用于租 赁、购买或自建更大面积的海外仓,进一步完善公司境外仓储物流体系,提高公司 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创新服务综合体项目规模性运营能力。 经公司测算,本次资产转让完毕,将增加公司当期资产转让收益约859.03万美 元(未扣除转让所产生的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披露的《关于 境外孙公司出售部分海外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
乐歌股份: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
2024-01-18 09:25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预告 2、预计的业绩:□亏损□扭亏为盈☑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 项目 | 本报告期 | | | 上年同期 | | | --- | --- | --- | --- | ---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盈利:61,000 万元 | 万元–65,000 | | 盈利:21,872.90 | 万元 | | | 比上年同期增长:178.88%-197.17% | | |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盈利:23,000 | 万元–25,000 | 万元 | 盈利:10,394.88 | 万元 | | | 比上年同期增长:121.26%-140.50% | | | | | | 基本每股收益 | 1.9578 | 元/股–2.0862 元/股 | | 盈利:0.92 | 元/股 |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负责公司年报审计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 ...
乐歌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
2024-01-11 08:32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司的人 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公司董事会决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 作为制订和管理公司高级人力资源薪酬方案、评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业绩指标的专 门工作机构。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订本细则。 第三条 薪酬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负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制订、管 理与考核的专门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薪酬委员会根据《公司章 程》的规定和本议事规则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不受任何部门或个人干预。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薪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薪酬委员会委 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任命。 ...
乐歌股份: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公告
2024-01-11 08:32
| 证券代码:300729 |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 | --- | --- | | 债券代码:123072 |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概况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乐歌人体工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1月28日召开 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 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 2021 年 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聘请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信托机构及签署信托合同的议案》,对第一期员工持 ...
乐歌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
2024-01-11 08:32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决定设立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作为负责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 和程序、审查人选并提出建议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使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订本细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 负责。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和本议事规则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不受任 何部门或个人干预。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提名委员会委 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任命。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 ...
乐歌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
2024-01-11 08:32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 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 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间如有 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辞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 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