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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源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胡力明
2023-12-25 09:04
证券代码:300703 证券简称:创源文化 公告编号:2023-057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胡力明先生为宁 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 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 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 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 ...
创源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5 09:04
证券代码:300703 证券简称:创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3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以电子邮 件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 式召开,其中董事蒋建峰先生、颜乾先生、谢作诗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会议由董 事长任召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制订的<内部审计制度>等公司治理相关制度 的议案》 ...
创源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程晓民
2023-12-25 09:04
独立董事提名 - 程晓民被提名为宁波创源文化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规定[6][7] - 近十二个月无相关情形,近三十六个月无违规[7][9] - 担任独立董事公司数量及任期符合要求[9][10] 候选人承诺 - 保证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愿担责[11] - 履职遵守规定,不符资格及时报告辞职[11]
创源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3-12-25 09:04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 第五条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承担报告义务的重大信息报告人;重大信息报 告人负有向主管领导和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其职权范围内所知悉的重大信息 (二)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四)公司各部门其他对公司重大事件可能知情的人士。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各部门以及有关人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职责和程 序,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第 二章规定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 ...
创源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12-25 09:04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任期与人数规定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委员与同届董事任期一致[6] - 人数低于规定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补选,未达前暂停职权[6] 会议相关规则 - 会议提前三日通知,全体同意可免[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过半通过[20]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可被免职[21] - 非现场表决结果三日内书面通知委员[21]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22]
创源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的书面承诺
2023-12-25 09:04
人事变动 - 程晓民被提名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资格情况 - 截至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发出日,程晓民未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1] - 程晓民已报名参加培训并承诺于2023年12月25日取得资格证书[1][2]
创源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3-12-25 09:04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信息管理与登记 - 内幕信息管理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2]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内部信息日常管理[3] - 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报送知情人档案[11] - 董事会秘书应同时登记备案,材料至少保存十年[12] -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2] 保密与限制 - 未经批准,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4] - 知情人应做好保密,不得内幕交易或操纵价格[5] - 需将内幕信息知情范围控制到最小[18] - 控股股东不得滥用权利获取信息,讨论应控制范围[20][21] - 提供未公开信息前需确认保密协议或承诺[22] 违规处理 - 知情人违规造成损失,董事会给予处罚[20] - 保荐人等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0] - 应在报告和公告后五个交易日自查买卖情况[20] - 知情人操纵股价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20] 制度实行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22]
创源股份: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3-12-25 09:04
证券代码:300703 证券简称:创源文化 公告编号:2023-063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3 年 12 月 26 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 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波创源文化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 议,与会职工代表经认真讨论,一致选举乐晓燕女士和王文婷女士(简历详见附 件)出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本次职工代表监事选举产生后,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乐晓燕女士和王文婷女士将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 ...
创源股份: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3-12-25 09:04
证券代码:300703 证券简称:创源文化 公告编号:2023-055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经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及候选人本人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任召国先生、蒋建 峰先生、叶晋盛先生、华天先生、陆振波先生、王桂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颜乾先生、胡力明先生、程晓民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出具了 审核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颜乾先生、胡力明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程晓民女 士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 可与其他 6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 ...
创源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3-12-25 09:04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促进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和诚信形象,切实保护 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 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 平,以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 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