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霸传感(300701)

搜索文档
森霸传感: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25 10:45
公司章程修订 - 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2] - 修订事项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3]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相关工作,有效期至事项处理完毕[3] - 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3] 股东大会规定 - 交易达特定标准且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0.05元,可免股东大会审议[9]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9]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明确规定[1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0] - 股东大会通知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延期或取消,否则需说明[10]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0]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1] 审批权限 - 一年内资产抵押等低于总资产30%,董事会审批;超30%提交股东大会[12] - 资产负债率达70%以上,资产抵押等均提交股东大会[12]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 - 3000万元、法人300 - 3000万元或占净资产0.5% - 5%,董事会审批[12]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提交股东大会[13]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30万元、法人低于300万元或占净资产低于0.5%,总经理负责[13] 会议提议与报告披露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13] - 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3] 利润分配 - 股东大会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4] - 最近三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14] - 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15] - 独立董事对现金分红方案可发表独立意见[15] - 利润分配方案需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6] -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相应净利润[16] - 盈利但未提现金分红预案需说明原因[16] - 监事会监督董事会现金分红政策执行[16] - 以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按孰低原则确定分配[17][18] - 股东违规占资,扣减现金红利偿还[17][18]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17] - 调整后政策提交股东大会,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7] - 年度报告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执行情况[18] - 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调整,调整需论证且不违反规定[17] - 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监督利润分配政策调整[17] - 安排网络投票便利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17]
关于对森霸传感的监管函
2024-04-25 10:12
违规交易 - 邓再宏配偶2024年1月31日至2月19日买入森霸传感4万股,2月27日卖出,构成短线交易[1] - 邓再宏未能督促配偶合规交易,违反相关规定[1] 监管要求 - 深交所希望邓再宏吸取教训杜绝问题再发生[3] - 深交所提醒森霸传感全体董监高合规交易并及时披露信息[3]
森霸传感: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倪骁然)
2024-04-25 10:07
董事会提名 - 森霸传感董事会提名倪骁然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被提名人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相关规定[21][23] - 被提名人近十二个月无相关情形,无证券市场禁入等问题[27][28]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公司数量及任期符合要求[36][37]
森霸传感: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王征)
2024-04-25 10:07
董事会提名 - 森霸传感董事会提名王征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被提名人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属特定持股股东[20][21] - 被提名人近十二个月无相关情形[25] - 被提名人无证券市场禁入等相关限制[26][27][28][31] - 被提名人担任独董公司数不超三家[34]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独董未超六年[36]
森霸传感: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4-04-25 10:07
薪酬方案 -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薪酬方案[1] - 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6万元[3] - 未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津贴60 - 100万元/年[4] - 担任其他职务人员基本年薪:非独立董事30 - 100万元,监事15 - 50万元等[7]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董事会通过生效,董事、监事薪酬需股东大会通过生效[10]
森霸传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5 10:07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 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 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12 年 2 月 9 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 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首席合伙人为梁春先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270 名,注册会计师 147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 1141 名。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
森霸传感: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5 10:05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变更会计政策,无需审议[2] - 自2024年1月1日起按此准则执行[2] - 变更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无重大影响[7][8][9][11] 公告信息 - 公告日期为2024年4月25日[13]
森霸传感: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仝骅)
2024-04-25 10:05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仝骅,作为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 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仝骅,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 年生,本科学历。曾任河南 省方城县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深鹏律师事务所律师,2007 年 12 月至今任广东 文功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2017 年 12 月至 2024 年 1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 ...
森霸传感:关于格林通2023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2024-04-25 10:05
证券代码:300701 证券简称:森霸传感 公告编号:2024-037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格林通2023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无锡格林通安全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通")67.00%股权,同时以竞 价的方式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0,593.00 万元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已于 2023 年 12 月完成标的资产过户,并于 2024 年 1 月完成向交易对方所发行的新增股份发行上市工作。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定,现将格林通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朱唯、潘建新、林荣祥、吴 薇宁、范建平、唐蓉、俞彪及格安合伙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 67%股权。交易双方 以立信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为依据,协商确定标的公司 67%股权交 易价格为 21,507.00 万元。本次交易对价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 ...
森霸传感: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5 10:05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 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有关规定,结 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 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 事长报告,并知会董事会秘书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本制度所称"报 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分子公司负责人、 公司派驻各分支机构的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