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丰电子(300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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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丰电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2024-04-24 13:31
业绩审计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江丰电子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 往来资金 - 同创普润(上海)机电高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期初余额194.66万元,年度累计发生11117.77万元,偿还10429.97万元,期末余额882.46万元[7] - 同创(丽水)特种材料有限公司2023年期初余额39.38万元,年度累计发生153.25万元,偿还72.20万元,期末余额120.43万元[8] - 梭莱镀膜工业(江阴)有限公司2023年度累计发生109.68万元,偿还89.86万元,期末余额19.82万元[8] - Soleras Advanced Coating BV应收账款2023年度累计发生98.70万元,偿还62.63万元,期末余额36.07万元;预付款项年度累计发生667.41万元,期末余额667.41万元[8] - 宁波江丰泰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2023年度累计发生42.47万元,偿还42.47万元,期末余额为0 [8] - 宁波微泰真空技术有限公司2023年度累计发生166.55万元,偿还140.66万元,期末余额25.89万元[8] - 北京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2023年期初余额5629.33万元,年度累计发生16258.09万元,偿还15319.36万元,期末余额6568.06万元[8] - 广东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2023年期初余额3247.03万元,年度累计发生8118.00万元,偿还9659.84万元,期末余额1705.19万元[8] - 上海睿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期初余额1442.09万元,年度累计发生297.45万元,偿还1739.35万元,期末余额0.19万元[8] 应收款项 - 江丰电子材料(香港)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为8505.43[9] - 上海睿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22631.58[10] - KFMI JAPAN株式会社应收账款为2295.77[10] - 宁波江丰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有17677.55和16.80两笔[10][11] - 湖南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14291.88[11] - 上海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9150.30[11] - 宁波江丰芯创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5856.18[11] - 宁波江丰热等静压技术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有4369.34和4.51两笔[11] - 宁波江丰钨钼材料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有3660.86和42.05两笔[11] - 宁波江丰同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3478.99[11] - 北京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450[12] - 哈尔滨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10000,其中9995.8为往来款[12] - 贵州兴钛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为57.75,用于销售设备[12] - 上海江丰平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为3411.79,其他应收款为1.48[12] - 宁波润平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为1241.81,其他应收款为170[12] - 上海润平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150,另有17220往来款,总计17370[12] - 上海戎创铠迅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为27.04,公司持股7.9197%[13] - 宁波创润新材料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为39.14,其他应收款为56.27,公司持股4%[13]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3年4月,上海同创普润新材料有限公司收购湖南同创普润新材料有限公司[13] - 2023年10月,上海睿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收购杭州睿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9%少数股权[14]
江丰电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4-04-24 13:31
募集资金情况 - 2021年8月12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资总额5.165亿元,净额5.064503066亿元[1] - 2022年9月20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资总额16.48499945亿元,净额16.2868636587亿元[4] 资金使用及结余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可转债使用总额3.9035011047亿元,结余5935.749481万元[2][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定增股票使用总额11.6897233957亿元,结余3.3129553024亿元[5][6] 2023年度资金投入 - 2023年度可转债募投项目使用1.0440892522亿元,使用及归还闲置资金 - 6500万元[3] - 2023年度定增股票募投项目使用2.105629737亿元,使用及归还闲置资金 - 4000万元[5] 资金置换及利息 - 可转债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6089.81808万元,存款利息收入减手续费415.547948万元[2] - 定增股票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1.379707576亿元,存款利息收入减手续费955.226154万元[5]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2022年子公司用不超1.5亿元可转债闲置资金补流,2023年部分归还,武汉江丰8000万元未还[21][22] - 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用不超5.8亿元定增股票闲置资金补流,2023年部分归还,5亿元未还[24][25] 项目投资进度 - 惠州基地项目投资进度89.40%,2023年7月达预定可使用状态,本年度效益 - 1463.14万元[43] - 武汉基地项目投资进度50.22%,预计2024年7月达预定可使用状态[43] - 宁波江丰电子年产5.2万个靶材项目投资进度30.09%[48] - 浙江海宁年产1.8万个靶材项目投资进度35.42%[48] - 宁波江丰电子半导体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进度1.58%[48]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投资进度100.00%[49] 项目调整 - 2023年拟将可转债募投项目节余29.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6][27] - 武汉基地项目因外部环境影响延期至2024年7月30日[33][34] 合规情况 -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规,无擅自变更用途和违规使用情形[41] - 2023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36][37] -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无节余,暂未使用资金存于专户,信息披露无违规[50]
江丰电子: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24 13:31
综合授信 - 2024年拟申请新增不超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1] - 拟延期不超5亿元即将到期综合授信额度[1] - 合计综合授信额度20亿元[2] - 授信期限三年,额度可循环使用[2] - 综合授信议案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
江丰电子: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13:3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限制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不得在审议前指定会计师事务所[3] - 关注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近3年因执业质量被多次行政处罚情况[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报告[7] 选聘方式与文件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8] - 公开选聘应通过官网发布包含评价要素等内容的选聘文件[9] 选聘分值权重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12] - 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2] 审计费用相关 - 以满足要求的所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报价平均值为选聘基准价[13] - 按公式计算审计费用报价得分[13] - 聘任期内可根据多种因素合理调整审计费用[15]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需说明本期审计费用金额、定价原则、变化情况和原因[13] 文件资料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4] 人员轮换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3]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或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4] 改聘规定 - 出现六种情形时公司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年报审计期间不得随意改聘[16]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9] 违规处理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董事会可通报批评相关责任人[21] - 情节严重时,经股东大会决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违约经济损失由直接责任人承担[21] - 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存在四种严重情形,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不再选聘[21]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23]
江丰电子: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4 13:31
会议信息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4月13日通知送达,4月23日召开[2] - 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2] 股权激励 - 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0.25万股限制性股票[12] - 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81.96万股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13] 议案表决 - 多项议案表决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4][5][6][7][8][9][10][11][12][13][14][15][16] - 部分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3][5][6][8][9][12] 审计与资金 - 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9] -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规[10] - 同意专项审计说明[11] 关联交易 - 监事会同意向控股子公司晶丰芯驰增资暨关联交易[16]
江丰电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报告
2024-04-24 13:31
监管相关 - 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次数为0次[2] - 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为每月一次[2] - 列席三会次数均为0次[2] - 现场检查次数为1次[2] - 发表独立意见次数为14次[2] - 向本所报告次数为0次[2] 其他情况 - 培训1次,日期为2024年1月10日[3] - 公司及股东多项承诺事项均已履行[5] - 保荐代表人无变更[7] - 报告期内无监管措施事项[7]
江丰电子: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4-24 13:31
股权与增资 - 公司持有晶丰芯驰51.00%股权,拟增资10000万元,认缴5100万元[2] - 增资后晶丰芯驰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增至1300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仍为51.00%[3] - 公司持有江丰同创基金24.53%出资份额,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3][4] 财务数据 - 2023年12月31日晶丰芯驰资产总额2292.06万元,负债399.14万元,净资产1892.92万元,净利润 -787.08万元[9] - 2023年12月31日江丰同创基金资产总额5.80亿元,净资产5.80亿元,净利润 -2437.27万元[13] - 2024年3月31日江丰同创基金资产总额5.76亿元,净资产5.76亿元,净利润 -381.62万元[13] - 江丰同创基金出资额为10.19亿元[12] 审议情况 - 2024年4月23日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增资议案[4] - 2024年4月1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增资议案[23] 其他要点 - 本次增资价格为每1元注册资本1.00元[19] - 本年年初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江丰同创基金未发生关联交易[21] - 本次增资后晶丰芯驰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影响合并报表范围[20]
江丰电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4-04-09 08:22
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 姚力军本次解除质押1820000股,占所持3.21%,占总股本0.69%[1] - 截至披露日,姚力军持股56765724股,比例21.39%[4] - 解除质押后,姚力军质押股份占所持48.92%,占总股本10.46%[4]
江丰电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4-04-03 07:55
股票发行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9,394,117股,发行价85元/股,募资总额1,648,499,945元,净额1,628,686,365.87元[1] - 发行前总股本236,561,771股,发行后255,955,888股[1] 股本变动 - 截至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总股本减至265,416,083股[4] 股份限售 - 2024年4月10日705,882股解除限售,占总股本0.266%,实际可流通176,470股,占0.066%[8] - 解除限售股东姚力军,持有56,765,724股,本次解除705,882股[8] - 解除限售股份75%转高管锁定股[9] - 变动前限售股57,041,345股占21.49%,变动后56,864,875股占21.42%[10] - 变动前无限售股208,374,738股占78.51%,变动后208,551,208股占78.58%[10]
江丰电子: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4-04-03 07:55
股份限售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705,882股,占总股本0.266%,可流通176,470股,占0.066%[2][7] -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4月10日[2][7] 股本情况 - 曾发行19,394,117股,发行价85元/股,募资净额1,628,686,365.87元[3] - 发行前总股本236,561,771股,发行后255,955,888股,现减至265,416,083股[3][5] 股东情况 - 本次解除限售股东为姚力军,持有56,765,724股,限售42,764,051股[6][7] 股份占比 - 限售股数量从57,041,345股变为56,864,875股,占比从21.49%变为21.42%[9] - 无限售股数量从208,374,738股变为208,551,208股,占比从78.51%变为78.58%[9] 保荐意见 - 保荐机构对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