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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龙股份(30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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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龙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2024-07-25 11:14
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 | | | | | | 已质押股份 | | 未质押股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 | | | | | | 情况 | | 情况 | | | | | 持股 | 累计质押股 | 占其所 | 占公司 | | 占已 | | | | | 持股数量 | | | 持股份 | 总股本 | 已质押股份 | | 未质押股份 | 占未质 | | 名 | | 比例 | 份数量 | | | | 质押 | | | | | | | | 比例 | 比例 | 限售和冻结 | 股份 | 限售和冻结 | 押股份 | | | | | | | | 数量 | | 数量 | 比例 | | | | | | | | | 比例 | | | | | 13,022,880 | 5.97% | 6,464,000 | 49.64% | 2.96% | 6,464,000 | 100% | 3,303,160 | 50.36% | | 东 称 苏 芳 | | | | | | | | ...
太龙股份: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7-12 09:01
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名称 全芯科微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 | ---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ET1WF66 | | 法定代表人 | 陈有其 | | 注册资本 | 650万港元 | | 成立日期 | 2017年10月19日 | | 住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 | | | 秘书有限公司) | | 办公地址 | 深圳南山打石一路深圳国际创新谷6栋2105室 | | 经营范围 | 电子产品、通讯产品、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 服务、批发、零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进出口相 | | | 关配套业务(涉及国营贸易、配额、许可证及专项管理规定的商品, | | | 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后经营)。 | | 与上市公 ...
太龙股份: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6-25 10:25
担保与授信 - 公司为厦门太龙提供不超8000万元担保额度[2] - 公司与厦门太龙向厦门银行申请不超1000万元授信额度[3] - 授信额度期限自2024年6月17日至2027年6月17日[8] 厦门太龙财务数据 - 2023年底资产6134.99万元、负债5725.50万元、净资产409.49万元[7] - 2024年3月资产5584.64万元、负债5243.72万元、净资产340.91万元[7] - 2023年营收3734.77万元、营业利润 -222.74万元、净利润 -222.74万元[7] - 2024年1 - 3月营收912.94万元、营业利润 -68.58万元、净利润 -68.58万元[7] 公司担保情况 - 截至2024年6月25日实际担保余额24635.22万元,占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20.63%[10] -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涉诉担保及败诉担责情形[10]
太龙股份: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6-24 10:32
担保情况 - 公司为芯星电子、全芯科微分别提供不超200万美元、8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2] - 为芯星电子及全芯科微与炬芯科技债务提供最高200万美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3] - 截至2024年6月24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22398.78万元或等值外币,占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8.75%[14] 企业数据 - 2023年末芯星电子资产131.99万元,2024年3月末250.67万元[7] - 2023年末芯星电子负债78.85万元,2024年3月末203.55万元[7] - 2023年芯星电子营收565.33万元,2024年1 - 3月102.24万元[7] - 2023年末全芯科微资产4465.27万元,2024年3月末5826.02万元[11] - 2023年末全芯科微负债2719.14万元,2024年3月末4027.43万元[11] - 2023年全芯科微营收5889.82万元,2024年1 - 3月1595.80万元[11] 担保条款 - 担保函自盖章生效,主合同履行完毕终止时失效,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2年[12]
太龙股份: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6-12 09:17
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 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其 中,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博思达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思达") 提供不超过 14,000 万美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21)。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与国泰世华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以下简称"国泰世华 银行")签署了《担保契约》,约定公司为博思达与国泰世华银行签订的《一般 融资授信协议》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太龙股份: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4-06-04 09:44
股价情况 - 公司股票连续三日(2024.5.31 - 6.4)收盘涨幅偏离值累计超30%,属异常波动[3] 信息披露 - 前期披露信息无需更正、补充[4][6] - 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5][7] 经营情况 - 近期公司经营及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4] 重大事项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待审核注册,正积极推进[4] - 公司及控股股东等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异常波动期无买卖股票行为[5]
太龙股份: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2024-05-28 09:34
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情况 - 2023年5月29日完成股票购买,累计买入3416060股,占总股本1.56%,成交金额29998892.76元,均价约8.78元/股[3] 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情况 - 2024年5月28日第一个锁定期届满,解锁股份1708030股,占总股本0.78%[3] 员工持股计划后续安排 - 锁定期满后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股票并分配现金资产[5] 员工持股计划限制条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三十日内等不得买卖股票[5]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相关 - 存续期48个月,可经审议延长,变更须审议通过,期满可提前或自行终止[6][7]
太龙股份: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5-22 11:03
利润分配 - 2023年度以218,296,126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共分配8,731,845.04元(含税)[2] 分配细则 - QFII等每10股派0.36元,不同持股时长补缴税款不同[4][5]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5月29日[5] - 委托代派现金红利5月29日划入账户,业务申请期为5月21 - 28日[7][8]
太龙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0 11:41
股东大会信息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现场会议14:30开始,网络投票分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进行[5]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77,229,26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782%[6] - 中小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4人,代表股份13,3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6]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总表决同意28,97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4%,中小股东表决同意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008%[7] -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总表决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0%,中小股东表决弃权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414%[11][12]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总表决同意28,97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4%[12]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 - 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1579%[13]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总表决同意28,979,800股,占比99.9634%,中小股东同意2,700股,占比20.3008%[14]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总表决同意28,979,800股,占比99.9634%,中小股东同意2,700股,占比20.3008%[15]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包含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总表决同意77,218,660股,占比99.9863%,中小股东同意2,700股,占比20.3008%[15]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同意77,218,660股,占比99.9863%,中小股东同意2,700股,占比20.3008%[16]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总表决同意77,218,660股,占比99.9863%,中小股东同意2,700股,占比20.3008%[18] - 《关于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总表决同意77,218,660股,占比99.9863%,中小股东同意2,700股,占比20.3008%[18]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总表决同意77,218,660股,占比99.9863%,中小股东同意2,700股,占比20.3008%[19] - 《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总表决同意77,218,660股,占比99.9863%,中小股东同意2,700股,占比20.3008%[19]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总表决同意77,218,660股,占比99.9863%,中小股东同意2,700股,占比20.3008%[21] - 《关于2024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总表决同意77,218,660股,占比99.9863%,中小股东同意2,700股,占比20.3008%[22] - 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议案总表决同意77,218,660股,占比99.9863%,中小股东同意2,700股,占比20.3008%[24] - 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议案总表决同意77,218,660股,占比99.9863%,中小股东同意2,700股,占比20.3008%[24][25] - 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议案总表决同意77,218,660股,占比99.9863%,中小股东同意2,700股,占比20.3008%[25]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议案总表决同意77,218,660股,占比99.9863%,中小股东同意2,700股,占比20.3008%[25][26] - 修订《公司章程》议案总表决同意77,218,660股,占比99.9863%,中小股东同意2,700股,占比20.3008%[26] -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总表决同意77,218,660股,占比99.9863%,中小股东同意2,700股,占比20.3008%[27] -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议案总表决同意77,218,660股,占比99.9863%,中小股东同意2,700股,占比20.3008%[27][28] - 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议案总表决同意77,218,660股,占比99.9863%,中小股东同意2,700股,占比20.3008%[28] - 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议案总表决同意77,218,660股,占比99.9863%,中小股东同意2,700股,占比20.3008%[28][29] 其他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多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均已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 福建天翼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合法合规,表决结果有效[30]
太龙股份: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更新)
2024-05-10 11:41
股东回报规划 - 公司制定2024 - 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1] 利润分配比例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20%[5]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5]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5]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5] 重大情况界定 - 重大投资等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3000万元或总资产30%属重大情况[5] 政策调整与预案通过条件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且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7] - 具体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8] 股利派发与规划生效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9] - 本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