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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立医疗(30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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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立医疗(30063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2-11 12:17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 额的部分。 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1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者"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上 市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监管。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 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除金 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不得 ...
开立医疗(300633)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2-11 12:17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权、职责,规范总经理的行为,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及《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 理工作。 第四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六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员; (八)制定公司员工工资、福利和奖惩方案,年度调干和用工计划; (九)决定公司员工 ...
开立医疗(30063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11 12:17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 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和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行使《公 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 ...
开立医疗(300633) - 防范主要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2025-12-11 12:17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主要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主要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主要股东及关联方占用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下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主要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 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下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深圳开 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义务。 第三条 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及下属分公司与主要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 经营性资金往来,包括正常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往来,应当严格按 照《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 决策和实施。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 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主要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 ...
开立医疗(300633)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12-11 12:17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与关联方 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 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则以及《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订本管理办法(下称"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原则,原 则上 ...
开立医疗(300633) - 薪酬管理制度
2025-12-11 12:17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管理制度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员工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员工的工作积 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工资总额是指由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与本企业建立劳 动关系的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特殊情况下 支付的工资等。 第六条 公司工资总额决定程序如下: 第二章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及分配 第三条 公司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薪酬策略、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和经济效 益,综合考虑劳动生产率提高和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职工工资水平市场对标等 情况,结合政府职能部门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合理确定工资总额。 第四条 公司工资总额确定以及工资分配应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 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 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 ...
开立医疗(30063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2-11 12:17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以及本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 责,在董事会中 ...
开立医疗(300633)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12-11 12:17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效率,明确决策责任,确保 决策科学,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及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运营,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则以 及《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下称"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是运用公司资金对所涉及的主业范围投资和非 主业投资的统称。 第三条 主业范围投资系指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 第四条 非主业投资系指: (一) 对外股权投资,是指公司与其他法人实体新组建公司、购买其他法 人持有的股权或对其他公司进行增资,从而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所进行的投资; (二) 证券投资,是指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股票转让活动买卖上市交易 的股票以及购买基金、国债、企业 ...
开立医疗(30063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2025-12-11 12:17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 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 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 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规文件的规范性要求,结合《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 有本公司股份。 (二)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三) 董事和 ...
开立医疗(30063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11 12:17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进一 步 建立健全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 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