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瀚微(30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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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瀚微(300613)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文军)
2025-04-23 13:23
独立董事候选人条件 - 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等履职必需工作经验[5]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符合规定[6][7] - 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相关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10] - 担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13] - 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未超六年[13]
富瀚微(30061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3 13:10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为独立董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公司规范运行,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须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不低于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其 ...
富瀚微(30061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3 13:10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3]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3]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10]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工作及管理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10][11] -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职责履行行为[11] 定期报告要求 - 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13]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和高管要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4] -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核定期报告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1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拒签书面意见[17] 特殊情况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7]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股价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财务数据[17]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7] - 发生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2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1]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及时披露重大事件[22]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异常,应了解原因并披露[24]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填档案,披露后五个交易日报送[27] - 聘请中介机构应签保密协议,中介需对重大信息保密[27] 责任划分 - 公司董高监对信息披露负责,有证据证明已勤勉尽责除外[29] - 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负主要责任[29] - 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对财务报告信息披露负主要责任[29] 违规处理 - 违反信息披露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29] - 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应给予处分并追究经济赔偿责任[29] - 公司保留追究擅自披露信息者责任的权利[29] 制度相关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31]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1] -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31]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2]
富瀚微(30061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3 13:10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 安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上海富瀚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 度的有效实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应当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 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 的其他企业实施的, ...
富瀚微(30061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3 13:10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保证公司科学、安全与高效地作出决策,明确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等组织机 构在公司对外投资决策方面的职责,控制财务和经营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对外投资事项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 货币资金、股权或者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 活动,包括股权投资、委托理财、委托贷款、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等(设立或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产业规划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 并最终能提高公司价值和股东回报。 第四条 公司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履行 本制度,对有关事项的 ...
富瀚微(30061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3 13:10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11]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2]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2] - 股东出席股东会,所持每一股份享有一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14]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则确定主持人[15] -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等提名,需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1%以上[18]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8] - 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22]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等违规的股东会决议[23]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包含会议召开信息、出席股东情况等内容[24]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28]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9]
富瀚微(30061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3 13:10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在本工作细则的考核范围 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 不再具备《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独立性,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 述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1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 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工作组成员无需是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
富瀚微(30061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3 13:10
管理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和诚实守信原则[2][3] 工作对象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部门等[5][6]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等多方面[6][7] - 通过官网、互动易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7] 信息披露 - 信息在指定报纸和网站第一时间披露,不得先于指定渠道[7] - 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回答未公开重大信息提问[8] 档案管理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12] 采访调研 - 董事、高管接受采访和调研应记载签字,报告披露信息备查[12] 信息审查 - 对非正式公告信息严格审查,防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13] 活动限制 - 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10] 投诉处理 - 公司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14] 负责人与部门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17] - 证券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负责相关活动[17] 制度建设 - 建立内部协调和信息采集制度[17] 工作要求 - 工作避免透露未公开或误导性信息等[18] - 从事工作需具备多方面素质技能[18] - 工作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职责[18] 股东权利 - 保障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19] 员工培训 - 对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知识培训[1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实施[21]
富瀚微(300613)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4月)
2025-04-23 13:10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维护公司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其他有关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 的事项。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 直接或间接地控制本公司的法人; (二) 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 (三) 本办法第五条所列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富瀚微(30061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3 13:10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有 效地行使职权,确保董事会能够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八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 10 1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 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部 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四条 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向股东 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第六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 免。 第七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但是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