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帆生物(300529)
搜索文档
健帆生物(30052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4 10:01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年11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长为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是董事会的常设综合办事机构,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经 董事会授权,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 未经董事 ...
健帆生物(30052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4 10:01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4] - 特定情形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7][9] - 定期会议变更需在原定日前3日发书面通知[13] 出席规定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委托需书面载明事项[15][16] - 审议关联交易等有委托限制,一名董事不超两委托[17][18] 表决规则 - 提案通过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5]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交股东会[27] 其他规则 - 提案未通过短期内不再审议,可暂缓表决[29][30] - 会议记录与公司经营期同存,档案保存超十年[32][38] - 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批准生效,矛盾以时间在后为准[25][41]
健帆生物(30052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4 10:01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 法,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掌握信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公司各部门、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 50%以上 的子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具有重 大影响的参股公司,部分条款适用于控股或参股公司的股东。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的内部管理机构。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公司各部门、公司控股及参股公司负责人可以指定熟悉相关业务和规定的人 员担任内部信息报告联络人,并 ...
健帆生物(30052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4 10:01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年11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以下简称"《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 度的有效实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应当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 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应 ...
健帆生物(30052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4 10:01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制 订和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评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业绩指标的专门 工作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健 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负责制订、管理与考核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专门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 ...
健帆生物(30052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审议工作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4 10:01
审计工作规范 - 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审议工作规则[1] 审计流程安排 - 管理层向审计委员会汇报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3] - 审计委员会与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时间安排[4] - 督促事务所按时提交审计报告[2] 报表审阅 - 年审前审阅财务会计报表[2] - 年审中加强沟通并再次审阅报表[2] 报告提交与审核 - 完成后表决并提交董事会审核[2] - 提交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和聘任意向[2] 保密与交易限制 - 编制和审议期间负有保密义务[3] - 不得买卖公司股票[4]
健帆生物(30052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4 10:01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 生的债务风险。 第三条 公司对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授 权,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 第五条 本 ...
健帆生物(300529)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1-24 10:01
公司系珠海健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按截止 2010 年 11 月 30 日经审计的原 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 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6175105107。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200.00 万股,于 2016 年 8 月 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 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 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 ...
健帆生物(30052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4 10:0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人数应至少占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中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人员不得担任候选人[8]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人员不得担任候选人[8] 独立董事选举与补选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0] - 独立董事不符合规定导致问题应60日内完成补选[12] 独立董事任期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11]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17]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9]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9]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7]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1]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2] 独立董事会议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7] 董事会决策相关 - 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9][20] 独立董事意见披露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决议披露时同时披露异议意见[20] 独立董事述职 - 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说明履职情况[24] - 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5]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应为履职提供工作和人员支持[27] - 应保障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27]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9]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0] 独立董事津贴与保险 - 应给予与其职责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0]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31]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3]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高的股东[33]
健帆生物(30052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4 10:01
对外投资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归口部门负责战略规划及对外投资并购职能[2] - 对外投资方式包括成立合资合作公司、开办境外项目、短期投资等[4] - 对外投资原则有合法性、适应性、组合投资优化和控制风险[5] 审批及管理 - 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需报公司统一评审,再上报有权决策机构审议[7] - 审批程序包括初步审核、专家评议、集体决策、授权签批[10] - 专家评议会不少于三人且需形成决议[10] - 投资项目确认后成立实施小组或部门监管[15] - 长期股权投资日常管理由相关部门负责[15] 其他规定 - 特定情况公司可收回或转让对外投资[16] - 公司需及时披露募集资金投向及分期缴足出资额的对外投资[19] - 制度中部分表述含数规定[23]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及章程执行[23] - 制度与规定冲突时以规定为准并修订[23] - 制度经董事会制订修订,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