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帆生物(3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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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帆生物(30052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4 10:01
股份交易限制 - 董事、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6]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在公司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等情形下不得转让[6] - 董事、高管不得从事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等交易[9] 股份变动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持股信息,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11] - 董事、高管买卖股份前应通知董事会秘书,秘书核查合规性[11] - 董事、高管应在特定时间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12] - 董事、高管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在深交所网站公告[13] 股份限售规定 - 公司上市已满一年,董事、高管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20] - 董事、高管在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0] - 董事、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23] 股份增持要求 - 控股股东、5%以上股东、董事和高管披露增持计划需含已持股数量及占比等[16] - 增持主体应承诺在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15] - 增持期限过半应披露增持进展公告[16] - 披露增持结果公告需含增持具体情况等内容[16] - 定期报告时未完成增持计划应披露实施情况[18] 信息申报 - 董事、高管应及时申报证券账户及股份变动情况[20]
健帆生物(300529)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4 10:01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完善管理治理机制[2]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6] - 本制度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7] 独立董事职责 - 独立董事应实地考察生产经营并做书面记录[3] - 独立董事应在年报发表独立意见并提交述职报告[5][6] 公司安排 - 财务负责人向独立董事提交审计资料[4] - 公司安排独立董事与注册会计师见面并记录[5] - 董事会秘书协调独立董事与管理层沟通[5] 权益保障 - 公司保证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3]
健帆生物(30052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4 10:0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独立董事补选 - 公司应自独立董事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6] 审计检查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11] 会议召开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特定情况可开临时会议[18]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8]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8] - 可免除通知期限要求,特定通知方式2日无异议视为收到[19] 资料提供与保存 - 原则上不迟于会前3日提供资料,保存至少10年[18] 事项审核与决议 - 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等,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3]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24] 委员出席 - 因故不能出席应书面委托,连续两次不出席可免职[23] 表决与记录 - 投票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30][31]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28][30][35]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解释[33][34]
健帆生物(30052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4 10:01
董事及高管变动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之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情况[4] 工作交接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等移交[8] 忠实义务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股东忠实义务任期结束后2年内有效[10] 股份转让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10]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0] 追责复核 - 离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2]
健帆生物(30052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4 10:01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9]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10]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11] 会议变更与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需在原定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11]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取消,需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12] 自行召集条件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7] 会议地点 - 股东会应在公司住所地或《公司章程》规定地点召开,现场会议地点变更需提前两个工作日公告[14]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会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表决权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会,所持每一股有一表决权,类别股股东和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除外[15] 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19] 累积投票制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9] 表决规则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18]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有表决权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该部分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并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应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表决时由律师和股东代表共同负责并当场公布结果[21]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0]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需列明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信息[22]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22] 会议记录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2][23] 特殊情况处理 - 因特殊原因导致股东会中止或无法决议,应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公告,同时向相关机构报告[23]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3] 决议效力 -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无效,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有瑕疵的决议[25] - 董事会等对相关事项有争议应及时诉讼,判决前执行股东会决议[25] 章程规定 - 公司制定或修改章程应依照规则列明股东会有关条款[27] 规则生效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7]
健帆生物(300529)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4 10:01
业务内容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含远择期结售汇等单一或组合[2] 额度与审议 - 年度外汇套期保值计划额度十二个月内滚动使用[7]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满足特定金额条件需股东会审议[7] 业务管理 - 董事长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运作和管理[8] 部门职责 - 财务部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计划制订等工作[10] - 业务部门提供基础业务信息和交易背景资料[10] - 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前审核等工作[10] 信息披露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亏损达一定比例应及时披露[18] 业务工具 - 开展业务应选适合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16] 制度规定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自审议通过日生效[20] - 制度与后续法律不一致时以新规定执行并由董事会修订[20]
健帆生物(30052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4 10:01
董事会秘书相关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2] - 须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明[5] - 特定受罚人士不得担任[6]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8]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1] - 聘任时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相关资料[12] - 解聘需有充分理由,解聘或辞职应报告并公告[13] - 任职期间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1个月内解聘[14] - 原则上应在上市后或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16]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16] 信息披露相关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并公告[19] - 每季度前3月、9月结束后1个月内公告季度报告[21] - 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公告半年度报告[21] - 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公告经审计的年度报告[21] - 临时股东会决议形成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21] - 重大事件发生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21]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属重大事件[21] - 除董事长、经理外其他董事等无法正常履职超3个月属重大事件[23] - 应遵循真实、及时、公平原则,符合四方面要求[20] 制度相关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制定等[31][32]
健帆生物(30052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4 10:01
薪酬制度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全体董事和所有高级管理人员[2] 薪酬确定原则 - 董事及高管薪酬遵循基础与绩效薪酬原则[2] 薪酬方案拟定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薪酬方案和考核标准[4] 薪酬构成与比例 - 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非独董及高管含基本、绩效和中长期激励收入[7] - 非独董及高管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7] 薪酬发放与追回 - 独立董事津贴和非独董及高管基本薪酬按月发放[9] - 绩效薪酬按考核周期评价后发放,部分年度绩效在年报披露后支付[9] -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追回董事、高管超额发放收入[12] - 董事、高管违规减少、停付未支付薪酬并追回已支付部分[12]
健帆生物(300529)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4 10:01
委托理财产品要求 - 用募集资金买的理财产品须为低风险,期限不超十二个月[5] - 委托理财资金选保本型理财产品[19] 委托理财审议规则 - 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千万元,需董事会审议披露[8] - 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五千万元,需股东会审议[9] 委托理财报告流程 - 财务部每月结束后10日向财务总监报告情况[11] - 每季度结束后15日编制报告提交相关部门[11] - 财务总监按季度上报董事会[19] 委托理财管理职责 - 财务部在审批确定范围内运作委托理财[19] - 专人跟踪理财产品进展及安全状况[19] - 负责开设、管理理财相关账户及资金调出入[19] 委托理财监督机制 - 审计部每季度末全面检查并报告[20] - 执行前告知审计部并配合审计[20] - 独立董事可监督,必要时聘外部审计机构[20] - 审计委员会发现违规可提议停投资[21] 委托理财信息披露 - 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进展、投资及损益情况[21]
健帆生物(300529) - 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4 10:01
经理任期与报告 - 经理、副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5] - 经理年度结束后三月提交上一年经营报告,一月提交次年计划[8] 经理审批权限 - 审批资产总额低于公司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的交易[10] - 审批营收、净利润等相关指标低于一定比例且金额受限的交易[10] - 审批与关联自然人、法人交易金额受限的关联交易[10] 经理职责与监督 - 向董事会报告重大情况确保真实,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14][17] - 闭会期间向董事长报告日常工作,定期报送报表[17] 会议相关 - 定期主持经理办公会,总经办提前征集议题并发通知[19] 其他 - 经理绩效由董事会考核,离任需审计[20]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