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自科技(300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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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自科技(300490)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4月)
2025-04-20 07:54
投资审批标准 - 股东会审批: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项条件[4][5] - 董事会审批: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项条件[6] - 未达标准由董事长办公会审批[6] 投资限制与审议 - 公司原则上不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等投资,开展需经审议并限定规模[7] 投资管理流程 - 负责部门进行可行性研究与评估,立项报董事会备案[9] - 财务部门负责财务管理、资金筹措等[9] - 负责部门进行长期权益性投资日常管理[10] - 证券投资部进行合规性审查[10] 投资方案确定 - 确定方案应听取意见,考虑关键指标选最优[12] 投资后续管理 - 实施后可派驻产权代表,财务控制收益并核对账目[13][14] - 收回、转让、核销依金额限制经相应决议执行[16] - 项目终止需清查财产等[16] - 核销需取得相关法律文书和证明文件[16] - 计划财务部审核处置资料并会计处理[16] - 管理部门三年内向董事会书面报告实施情况[18] 投资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行使监督权[18] - 内部审计部门检查岗位设置、授权批准制度和投资计划[18] 办法生效与解释 - 办法经股东会批准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1]
华自科技(300490) - 内部信息保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0 07:54
保密管理架构 - 董事会是重大信息内部保密管理机构,证券投资部是常设办事机构[2] 内部人员规定 - 内部人员含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董监高[8] - 未公布前内部人员有保密义务,不得买卖公司证券[10] - 违反规定造成严重损失将受处罚,犯罪移交司法[16] 信息披露要求 - 应在指定媒体按时限披露,其他媒体不得提前[11] - 重大事件分阶段披露,难保密或泄露应立即披露[11] 沟通与追责 - 与特定对象沟通不提供未公开信息,涉未公开文件依规披露[12] - 重大信息泄露追究责任人,向交易所报告并披露[12] 非内部人员与制度生效 - 非内部人员知悉信息后签保密协议[21]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等,审议通过生效[18]
华自科技(300490)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曾德明)
2025-04-20 07:54
会议召开 - 2024年召开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4次[4][5] - 2024年独立董事参加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6] 报告披露 - 2024年按时编制并披露5份定期报告[12] 重大事项 - 2024年11月27日拟变更审计机构为中审众环[14] - 2024年通过董事长薪酬框架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议案[15][16] 独立董事履职 - 2024年按规定履职,2025年将继续提供建议[20] - 2024年走访调研、多次沟通交流[8][9][10]
华自科技(30049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0 07:54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及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8]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8] - 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各自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有总数25%[7] - 多种情形下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1] 信息申报与管理 - 新任董事和高管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现任人员信息变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身份信息[5] - 董事会秘书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并网上申报[15] 买卖操作规范 - 买卖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核查合规性[16] - 股份变动当日填申报表,2个交易日内由秘书申报并公告[16] 违规处理 - 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并披露[16] - 持股变动达规定比例按法规报告披露[17] - 超5%股东违规买卖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19]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改,自批准日实施[22] - 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和章程为准[22]
华自科技(30049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0 07:54
重大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涉及资产、负债等金额占比超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对应总额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5] - 业绩预告预计业绩变动幅度或盈亏金额超出原先预计范围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认定为存在重大差异[9] - 业绩快报中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实际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认定为存在重大差异[10] 信息披露差错 - 年度财务报告违反相关规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属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3] - 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披露违反规则要求存在重大错误或遗漏属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3]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不符规定存在重大错误或遗漏属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4] - 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存在重大差异且无合理解释属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4] - 业绩快报中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实际数据和指标存在重大差异且无合理解释属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4] 处理流程 - 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内审部门收集资料调查后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7]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审计部门收集资料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11] 责任认定 - 年报编制人员对资料真实性等承担直接责任,负责人承担领导责任[13] - 董事长等对年报及财务报告真实性等承担主要责任[13][17] 追责措施 - 因披露差错被监管采取措施,审计部门查实原因报董事会追责[18] - 情节恶劣等五种情况应从重惩罚[19] - 有效阻止后果等四种情形可从轻、减轻或免处理[15] - 追究责任人前应听取其意见保障陈述申辩权[21]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通报批评等六种,可结合使用[22] - 公司追责不替代责任人法律责任[23] - 责任追究结果可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24]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解释,审议通过生效[26][27]
华自科技(300490) - 公司章程(2025年4月)
2025-04-20 07:54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四月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份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5 | | 第一节 | 股东 5 | | 第二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9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3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6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9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3 | | 第一节 | 董事 23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7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7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8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8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43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3 | | 第八章 | 党建 44 | | 第九章 | 通知 44 | | 第一节 | 通知 44 | | 第二节 | 公告 45 | | ...
华自科技(30049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4月)
2025-04-20 07:54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 定向投资者披露信息。 (二)充分性原则。向投资者全面、完整地传递公司相关信息。公司严格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充分地披露信息。公 司披露信息的内容和方式应方便公众投资者阅读、理解和获得。 (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促进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和诚信形象,切实保护 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
华自科技(300490)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0 07:54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 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 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 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 ...
华自科技(300490) -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0 07:54
第六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外汇收支(含国际投资) 预测,外汇套期保值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含国际投资) 的预测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金额、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汇收支款项 目时间相匹配。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套期保值业 务的管理,规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流程和交易行为,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根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套期保值业务包括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及商品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满足正常经营及日常业务需要, 在境内外银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 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商 品期货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或者所需的原材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四条 公司 ...
华自科技(30049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0 07:54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保障中小股东及利益相 关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促进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