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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徽股份:关于《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
2023-09-22 08:53
法律意见书 关于《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 深圳 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 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政编码:518038 电话(Tel):(86-0755)88265288 传真(Fax):(86-0755)88265537 网站(Website):https://www.sundiallawfirm.com/ 1 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 法律意见书 信达专字(2023)第 023 号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6 号一一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 16 号》")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 达")及信达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 谢晓华认购广东星徽精密 ...
星徽股份: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2023-09-22 08:53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二〇二三年九月 上市公司名称: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星徽股份 股票代码 300464 收购人名称: 谢晓华 住所/通讯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北滘社区居民委员 会科业路 3 号之三 收购人一致行动人: 广东星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三洪奇大桥东北滘 经济开发区 收购人声明 1 | 收购人声明 1 | | | --- | --- | | 目录 2 | | | 4 | 释义 第一节 | | 5 |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 |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5 | | |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9 | | | 三、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 11 | | | 12 | 第三节 本次收购目的及决策程序 | | 一、收购目的 12 | | | 个月内增持或处置股份计划 12 | 二、未来 12 | | 三、本次收购已履行的相关程序及时间 12 | | | 14 | 收购方式 第四节 | | 一、本次发行前后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4 | | | 二、本次收购方案 14 | | | ...
星徽股份:关于谢晓华认购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2023-09-22 08:53
关于谢晓华认购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 深圳 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 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政编码:518038 电话(Tel):(86-0755)88265288 传真(Fax):(86-0755)88265537 网站(Website):https://www.sundiallawfirm.com/ 1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谢晓华认购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之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信达专字(2023)第 024 号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及信达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谢晓华认购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上市公司" ...
星徽股份:星徽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
2023-09-18 13:01
证券代码:300464 证券简称:星徽股份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02,249,488 股 2、发行价格:4.89 元/股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二零二三年九月 由于本次发行完成后,谢晓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 量占公司总股本(发行后)的比例将超过 3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定,谢晓华女士将在本次发行结束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其认购的本次发行 的股票,以满足免于以要约方式收购的要求。 若后续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发生变更,谢晓华女士将相应调整上述承诺 事项以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规定的免于以要约方式收购的要求(如涉及)。 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股份解禁之日止,谢晓华女士就其所认 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由于星徽股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原因增持的星徽股 份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限售期届满后,谢晓华女士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所获得的星徽股份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时,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 ...
星徽股份: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变动的公告
2023-09-18 12:54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64 证券简称:星徽股份 公告编号:2023-141 1、蔡耿锡和谢晓华夫妇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发行前,蔡耿锡和谢晓华夫妇通过星野投资间接 持有公司80,127,735股,本次发行后,谢晓华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02,249,488股,蔡耿锡和谢晓华夫 妇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182,377,223股;除上述情况外,其他人员均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本次发行前持股数量源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董监高持股明细表》(权 益登记日为2023年8月28日); 3、本次发行前持股比例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权益登记日 为2023年8月28日)所登记的公司总股本368,360,175股计算; 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79号)同意,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谢晓华女士发行 ...
星徽股份: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星徽股份2022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2023-09-18 12:52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保荐书 声 明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东莞证券")接受广东 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徽股份""公司"或"发行人") 的委托,担任星徽股份本次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项目") 的保荐机构。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 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 真实、准确、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 ...
星徽股份: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3-09-05 10:55
证券代码:300464 证券简称:星徽股份 公告编号:2023-140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分别收到投资人朗日实业、钟兆南与林永勤、太仓宁恒出具的 《股权回购通知函》。钟兆南、林永勤、朗日实业、太仓宁恒投资泽宝创新已 满 2 年,投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1,000 万元、2,000 万元、4,000 万元、2,000 万元,结合泽宝创新实际经营情况,上述投资人参照《增资协议》"第七条 投 资方的退出安排"相关条款,选择以非市场化方式退出并协商现金回购价款。 公司已根据《增资协议》分别向钟兆南、林永勤、朗日实业、太仓宁恒支付全 部股权回购款合计 10,958.49 万元。 一、增资扩股事项概述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8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 优先认购权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深圳市泽宝创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 宝创新"或"泽宝技术")引入投资者太仓宁恒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太仓 ...
星徽股份: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星徽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2023-08-29 10:44
法律意见书 关于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法律意见书 信达再创意字(2022)第 007-06 号 致: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星 徽股份")与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签署的专项法律顾问服 务合同,信达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 发行")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中国 深圳 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 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政编码:518017 电话(Tel):(86-0755)88265288 传真(Fax):(86-0755)88265537 网站(Website):www.shujin.cn 1 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信达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 ...
星徽股份: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星徽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2023-08-29 10:41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星徽精 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79 号) 同意注册,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徽股份""发行人"或 "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2,249,488 股,发行价格为 4.8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499,999,996.32 元,募集资金净额 490,545,044.03 元。东莞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作为星徽股份本次 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的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 方 ...
星徽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情况报告书
2023-08-29 10:41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二〇二三年八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董事签名: 蔡耿锡 谢晓华 蔡文华 吕亚丽 夏泉贵 吴 静 陈 敏 监事签名: 吴劲松 孙 毅 陈楷敏 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鲁金莲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 |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1 | | --- | | 目录 2 | | 释义 3 | |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4 | |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4 | |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5 | |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6 | |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8 | |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9 | |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大股东变动情况 9 | |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10 | | 三、本次发行对发行人的影响 10 | | 第三节 保荐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