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丰科技(30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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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丰科技(300419)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7 16:00
营业收入变化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147,112,558.94元,同比减少16.28%;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452,619,312.36元,同比减少29.82%[3] - 本期营业总收入452619312.36元,上期为644904553.26元[16] 净利润变化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98,474.30元,同比增加15.77%;年初至报告期末为13,391,927.70元,同比增加13.47%[3]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248,306.15元,同比增加113.63%;年初至报告期末为10,930,407.51元,同比减少2.29%[3] - 第三季度净利润为17,934,878.20元,上年同期为11,802,264.36元[1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391,927.70元,上年同期为11,802,264.36元[17] 现金流量变化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3,117,565.50元,同比增加63.99%[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83,117,565.50元,上年同期为 -230,832,792.62元[2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689,700.38元,上年同期为87,921,624.66元[2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67,217,775.14元,上年同期为 -193,494,514.69元[2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 -130,628,769.18元,上年同期为 -336,383,510.42元[20]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455,409,382.14元,上年同期为659,954,495.15元[19]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90,975,000.00元,上年同期为37,750,000.00元[20] 资产与权益变化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1,082,653,150.51元,较上年度末减少3.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625,302,130.59元,较上年度末增加2.19%[3] - 2023年9月30日流动资产合计799355223.54元,非流动资产合计283297926.97元,资产总计1082653150.51元[13] - 2023年9月30日流动负债合计388668449.84元,非流动负债合计14167848.48元,负债合计402836298.32元[14] - 2023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625302130.59元,所有者权益合计679816852.19元[14] 特定资产项目变化 - 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79.16%,主要系支付采购货款所致[6] - 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108.19%,主要系验收的部分项目回款进度较慢所致[6] - 2023年9月30日货币资金34907613.89元,较1月1日的167537822.82元减少[13] - 2023年9月30日应收账款414734824.93元,较1月1日的199210530.27元增加[13] 成本与费用变化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37.88%,主要系成本结构优化所致[7] - 年初至报告期末,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8.08%,主要系委外研发费用减少所致[7]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营业总成本427,086,080.27元,上年同期为633,796,482.20元[17] 股东持股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31,429,前十大股东中北京华软鑫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5.00%,持股数量55,180,000股[9] - 国泰君安证券、光大证券持股比例均为0.46%,分别持有1699541股、1695279股;干红军持股比例0.40%,持有1485100股;国信证券持股比例0.39%,持有1449900股;徐正持股比例0.38%,持有1392900股[10]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北京华软鑫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55180000股,北京元和盛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300000股[10] 每股收益变化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364元,上年同期为0.0321元;稀释每股收益为0.0364元,上年同期为0.0321元[18] 董事会相关信息 - 公司董事会法定代表人为王剑[24] - 董事会批准财报报送日期为2023年10月27日[24]
浩丰科技: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解除质押及新增质押的公告
2023-09-22 10:18
证券代码:300419 证券简称:浩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0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解除质押及新增质押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华软鑫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软实业")的通知,获悉控股股东华软实业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存在解除司 法冻结、解除质押及新增质押的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所持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 股东 | 是否为控股 股东或第一 | | 本次解除 冻结股份 | 占其所持 | 占公司 总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份比例 | | 起始日 | | 解除日期 | | 申请人 | | 名称 | 大股东及其 | | 数量 | (%) | 比例 | | | | | | | | 一致行动人 | | (股) | | (%) | | | | | | | | | | | ...
浩丰科技: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报告
2023-09-15 10:14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证券代码:300419 证券简称:浩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5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 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查询 ...
浩丰科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9-15 10:14
证券代码:300419 证券简称:浩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4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于2023年8月30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乙10号院1号楼众秀大厦第19层大会 议室。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14:00。 5、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 ...
浩丰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15 10:14
证券代码:300419 证券简称:浩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6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9月15 日以口头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9月 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召集人已就本次召开 临时会议事由作出相应说明,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公司本次会议通知时限 的要求。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王剑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研究、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 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 ...
浩丰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15 10:12
证券代码:300419 证券简称:浩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7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9月 15日以口头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9 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召集人已就本次召 开临时会议事由作出相应说明,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公司本次会议通知时 限的要求。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 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3年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 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确定 2023 年 9 月 15 ...
浩丰科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2023-09-15 10:12
(截至首次授予日)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 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5 日 1 | | | | 姓名 | 职务 | 获授股票期权数量 | 占授予总量 | 占草案公告时总 | | --- | --- | --- | --- | --- | | | | (万份) | 的比例 | 股本的比例 | | 王剑 | 董事长 | 100.00 | 4.00% | 0.27% | | 陈斌 | 总经理 | 100.00 | 4.00% | 0.27% | | 张利萍 | 副总经理 | 50.00 | 2.00% | 0.14% | | 李继宏 | 副总经理 | 120.00 | 4.80% | 0.33% | | 戎伟伟 | 副总经理 | 50.00 | 2.00% | 0.14% | | 颜媛媛 | 董事会秘书 | 50.00 | 2.00% | 0.14 ...
浩丰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3-09-15 10:12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浩丰创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3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 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 市规则》第 8.4.2 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3 年股票期权的议案》。 (1)最近 12 个 ...
浩丰科技: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3-09-15 10:12
证券代码:300419 证券简称:浩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9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9月15日,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 议案》,同意聘任周鸿宇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周鸿宇先生具备履行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须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 情形。前述人员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简历详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特此公告。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 ...
浩丰科技:北京联慧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3-09-15 10:12
关于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联慧意见(2023)字第【160】号 二〇二三年九月 北京联慧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编号:联慧意见(2023)字第【160】号 第一部分 前 言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草案)》")、《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本激励计划相关授予事项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进行了调 查,查阅了本激励计划的相关文件,并就相关事项向公司有关人员作了询问并进 行了必要的讨论。公司向本所保证其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 必需的真实、完整、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