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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盾股份(30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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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盾股份:关于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2020-05-13 09:50
活动基本信息 - 活动名称为“凝心聚力 共克时艰”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 [2] - 活动由浙江证监局指导、浙江上市公司协会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 [2] - 活动通过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交流平台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网站(http://rs.p5w.net)参与 [2] - 网上互动交流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5:00 - 17:00 [2] 参与人员 -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淼根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管美丽女士、财务总监何鹏程先生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与投资者沟通(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2] 活动目的与公告主体 - 活动目的是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 [2] - 公告主体为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
金盾股份(300411) - 2019 Q4 - 年度财报
2020-04-28 16:0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为5.2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77%[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57.17万元人民币,同比大幅增长102.93%[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54亿元人民币,同比改善91.02%[2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6亿元人民币,同比改善46.39%[2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1元/股,同比大幅增长102.97%[2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27%,同比大幅改善73.12个百分点[28] - 2019年末资产总额为19.70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69%[28] - 2019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5.25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6.55%[28] - 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8478.76万元,第二季度增长11.7%至9469.44万元,第三季度大幅增长49.7%至1.42亿元,第四季度进一步增长41.2%至2亿元[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第一季度为676.14万元,第二季度亏损567.9万元,第三季度大幅盈利1.39亿元,第四季度亏损8835.06万元[30] - 扣非净利润第一季度为542.85万元,第二季度亏损900.69万元,第三季度亏损2475.87万元,第四季度亏损扩大至1.25亿元[30]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第一季度为-969.03万元,第二季度恶化至-8372.93万元,第三季度为-5893.09万元,第四季度转正为4608.02万元[30] - 2019年非经常性损益总额为2.05亿元,主要包含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85亿元及政府补助604.69万元[33][34] - 非经常性损益中包含业绩补偿收益1.58亿元及冲回未决诉讼预计负债损失7359.3万元[34] - 2019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604.69万元,较2018年的1317.71万元减少54.1%[33][34]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2.8403亿元,占利润总额308.11%,主要因1元回购周伟洪持有的1802.03万股股票对应价值1.58399亿元计入[85] - 营业外收入为7465.8万元,占利润总额80.99%,因长葛四案再审驳回导致或有负债转回[85] - 营业外支出为1.1965亿元,占利润总额129.79%,因浙江省高院两诉讼案判决计提或有负债[85] - 信用减值损失为4916.31万元,占利润总额53.33%,因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账龄计提减值[86] - 净利润为5157.17万元[8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负1.0627亿元,与净利润5157.17万元存在重大差异[84] 成本和费用 - 销售费用同比减少18.18%至9363.60万元[77] - 管理费用同比增加41.24%至9047.12万元,主要因诉讼费用增加[78] - 研发投入金额5388.46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10.33%[80] - 通风设备制造业直接材料成本同比增加39.81%至1.657亿元,占营业成本比重升至70.72%[70] - 电力设备制造业直接材料成本同比减少45.28%至4612.64万元,占营业成本比重降至90.99%[70] - 外协加工成本在通风设备制造业同比激增57.96%至3640.43万元[70] - 建筑安装业人员工资成本同比大幅增长167.39%至4678.11万元[70] 各条业务线表现 - 通风系统行业收入3.004亿元,同比增长24.45%,占总收入57.60%[57] - 电力设备制造业收入1.106亿元,同比大幅下降52.09%,占比降至21.21%[57] - 建筑安装行业收入8149万元,同比增长40.24%,占比升至15.63%[57] - 通风设备销售量35,072台/套,同比增长38.59%[65] - 电力设备销售量4,261台,同比下降54.35%[65] - 通风系统毛利率21.99%,同比下降4.33个百分点[60] - 电力设备制造业毛利率54.18%,同比下降6.99个百分点[60] - 公司地铁隧道风机业务参与南宁4号线、合肥4号线等全国多地重点项目,保持行业领先地位[38] - 核电风机领域参与K2/K3核岛、太平岭核岛等重大项目,军用领域涉及R项目通风系统样机设计[38] - 子公司红相科技2019年获得两项发明专利、十项实用新型专利及十项软件著作权,推出新型红外热像仪T5等产品[42] - 红相科技成为国家电网合格供应商,在电力行业市场份额逐年扩大[47] - 红相科技无快门红外成像机芯为国防光电系统核心部件,多款机芯已通过军标测试[47] - 中强科技产品应用于建国60周年国庆阅兵、抗战胜利70周年阅兵等重大任务[48] -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省级新产品鉴定项目三项,新产品样机研制七项[51] - 红相科技形成低中高档手持测温仪、在线测温机芯及气体成像仪等系列产品[52] - 红相科技开发热像瞄准镜、车载云台等产品,拓展户外安防海事交通等领域[52] - 公司通过金盾风机装备承制单位审查、浙江制造认证及三体系监督审查等质量认证[54] - 公司通过14项绩效考核指标对各车间的产值、人均产值、生产效率等实际数据按月进行全面考核[116] -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地铁、隧道、核电等政府主导型投资建设项目,受国家基础设施投资政策等宏观因素影响较大[115] - 公司保持地铁风机市场占有率第一的行业地位[115] - 高端产品领域行业企业平均毛利率在20-30%,毛利率较高的企业可达到30-40%甚至更高[114] 各地区表现 - 内销收入5.064亿元,同比下降6.30%,占比97.10%[58] - 外销收入1512万元,同比增长16.57%,占比2.90%[58] 并购与商誉 - 存在因并购标的业绩未达标导致的商誉减值风险[13] - 2017年完成收购红相科技100%股份及中强科技100%股权[13] - 2017年完成收购四川同风源51%股权[13] - 公司通过并购进入高端设备及军工制造产业链[6] - 中强科技2016-2018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6126.62万元人民币,远低于承诺业绩1.995亿元人民币[16] - 公司于2017年11月完成收购中强科技100%股份,新增军事隐身伪装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43][47] - 中强科技2017年及2018年业绩未达收购预测,公司于2019年7月11日以1元价格回购并注销18,020,348股股份用于业绩补偿[45] - 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74,370,437股变更为456,350,089股[45] - 公司收购浙江红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7.50%股份[172] - 公司收购江阴市中强科技有限公司95.00%股权[172] 诉讼与资产冻结 - 公司实际被冻结银行账户内余额总计约13,185.55万元[15] - 公司被冻结银行账户额度合计24,000万元(存在同一裁定多次冻结累计计算情形)[15] - 公司名下14处房产及3宗土地处于查封状态[15] - 红相科技99%股份及中强科技100%股权被查封[15] - 公司共涉及36宗诉讼案件及4宗仲裁案件[15] - 应收账款增加导致资金周转效率降低风险[10]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8,4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98] - 2017年度和2018年度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金额分别为37,400万元和38,400万元[98] - 2019年度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金额为6,000万元[98]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尚有5,000万元保本型理财产品未赎回[98] - 公司以前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5,779.16万元[99] - 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860.18万元[99]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尚未归还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5,000万元[99] - 累计已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8,639.34万元[99] - 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1,356.55万元[99] - 电力巡检机器人智能化制造项目投资进度仅3.16%[101] - 公司2019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4000万元[103] - 公司2019年赎回保本型理财产品金额为21000万元[104] - 截至2019年底尚有5000万元保本型理财产品因法律诉讼未赎回[104] - 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11356.55万元其中8185.55万元因法律诉讼被冻结[104] - 公司收回被违规占用的募集资金9014.85万元及利息289.71万元[104] - 电力巡检机器人智能制造项目投资进度仅为3.16%实际投入328.43万元[106] - 产品研发及测试平台建设项目投资进度为23%实际投入3378.76万元[106] - 公司2018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万元已于2019年6月28日全部归还[103] - 子公司红相科技终止行人预警车载红外夜视系统产业化项目,变更募集资金130.2375百万元[107] - 子公司红相科技终止精密红外光学组件和复杂红外成像镜头产业化项目,变更募集资金120.6855百万元[107]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总额250.923百万元,用于电力巡检机器人及研发测试平台项目[107] - 电力巡检机器人智能化制造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104.0034百万元[107] - 产品研发及测试平台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146.9196百万元[107]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108] - 子公司红相科技累计支出募集资金11313.67万元,存在9014.85万元被违规占用[142] - 其中3325.43万元系以支付设备款等名义转移支付用于募投项目以外的日常经营业务[142] - 其中5689.42万元系通过上海证镐环保科技等公司转移支付形成个人资金占用[142] - 截至2019年9月30日,上述违规占用款项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144] 子公司财务表现 - 浙江红相科技股份2019年总资产399.542百万元,营业收入114.039百万元,净利润5.165百万元[111] - 江阴中强科技2019年总资产113.112百万元,营业收入25.619百万元,净亏损35.231百万元[111] - 四川同风源建设2019年总资产96.057百万元,营业收入81.493百万元,净利润10.780百万元[111] - 浙江风机装备2019年总资产166.362百万元,营业收入251.493百万元,净利润2.070百万元[111] 资产与负债状况 - 货币资金为2.0628亿元,占总资产10.47%,较年初增长0.82个百分点[88] - 应收账款为6.3731亿元,占总资产32.36%,较年初下降2.42个百分点[88]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金额为1.8063亿元,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853亿元[90] - 受限资产总额3.4568亿元,包括货币资金1.0944亿元冻结及固定资产1.3577亿元抵押等[92]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改善46.39%至-1.063亿元[82]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增长85.72%至1.656亿元[82]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规划打造高端设备及军工制造产业链,推进外延式扩张[115] - 公司将持续完善质量管理制度,严抓核安全文化,强化核电质保体系建设[117] - 公司将以省级研究院和研发大楼为创新平台,加强技术部门人员的团队建设[117] 分红政策 - 公司2019年度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17] - 公司于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17-2019)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21] - 公司承诺在无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且净利润和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时,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22][124]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最低比例为80%[122]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最低比例为40%[122]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最低比例为20%[122] - 2019年度因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且考虑资金需求,未进行利润分配[128][129] - 2018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0元,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7.575亿元[131] - 2017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1317.7万元,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8股[129] - 股东回报规划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并保证调整后仍遵守20%最低现金分红原则[124] - 2019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5157.2万元[131] - 分红决策需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和资金需求等因素[122] - 公司2019年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132] 承诺与协议 - 自然人阳洪、张绪江、章雪峰、孙鸥鹤承诺标的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扣非净利润分别为1000万元、1300万元、1500万元[132] - 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作价为6000万元[132] - 阳洪承诺113000股股份及衍生股份在2020年12月31日前不转让[132] - 上海萌顾创业投资中心承诺因交易取得的全部股份及衍生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134] - 陈根荣、马夏康、王淼根、周建灿承诺因交易取得的全部股份及衍生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134] - 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因交易取得的股份自发行结束起36个月可解锁30.00%,48个月可解锁70.00%[134] - 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因交易取得的股份自发行结束起36个月可解锁30.00%,48个月可解锁70.00%[134] - 周伟洪承诺因交易取得的股份解锁比例根据标的公司累计实际净利润与累计承诺净利润比值确定[134] - 周纯承诺自2017年11月3日交易完成起锁定股份60个月不减持不放弃控制权[136] - 周建灿承诺自2017年11月3日交易结束起锁定股份60个月不放弃控制权[136] - 费禹铭等股东承诺独立行使表决权不与交易对方达成一致行动[136] - 杭州红将投资承诺提名1名非独立董事和1名独立董事并独立行使表决权[138] - 杭州中宜投资与红将投资为黄红友控制企业承诺不存在其他一致行动人[138] - 周纯确认与周建灿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承诺独立行使股东权利[138] - 所有承诺均自2017年11月3日起生效目前处于正常履行中[136][138] - 周伟洪承诺在交易完成后有权提名1名非独立董事及1名独立董事[140] - 周伟洪承诺不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从事同业竞争业务[144] - 杭州红将投资等承诺减少与公司的关联交易[142] - 周伟洪承诺独立行使表决权不与其它交易方达成一致行动[140] - 所有承诺目前均处于正常履行状态[140][142][144] - 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黄红友承诺不以任何方式从事与上市公司竞争的业务[146] - 周纯、周建灿承诺不以任何方式从事与上市公司竞争的业务[148] - 杭州中宜、杭州红将及黄红友承诺若业务拓展产生竞争将采取退出措施[146] - 周纯、周建灿承诺若业务拓展产生竞争将采取退出措施[148] - 杭州中宜、杭州红将及黄红友承诺将商业机会优先给予上市公司[146] - 周纯、周建灿承诺将商业机会优先给予上市公司[148] - 杭州中宜、杭州红将及黄红友承诺承担违反竞争承诺的全部赔偿责任[146] - 周纯、周建灿承诺承担违反竞争承诺的全部赔偿责任[148] - 周纯、周建灿承诺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148] - 周纯、周建灿承诺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公允原则[148] - 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黄红友承诺防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规范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履行情况正常[150] - 周纯及周建灿承诺防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规范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履行情况正常[153] - 承诺方确认当前不存在违规占用红相科技资金的情况[150][153] - 承诺方确认不存在通过预收款或应付款等形式变相占用资金的情况[150] - 承诺有效期自2017年11月3日起至履行完毕[150][153] - 承诺依据证监发(2003)56号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件规范对外担保行为[150][153] - 承诺方若违反承诺将承担上市公司全部损失[150][153] - 承诺内容
金盾股份(300411) - 2020 Q1 - 季度财报
2020-04-28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78.37%至1.51亿元[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937.74%至7016.59万元[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同比增长1152.01%至6796.48万元[7]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1400%至0.15元/股[7] - 营业利润同比增长1033.3%至8147.5万元[62] - 净利润同比增长1072.1%至6957.6万元[6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长937.7%至7016.6万元[62] - 营业总收入同比下降12.5%至8230.8万元[61] - 公司营业收入从上年同期8478.76万元增长至1.51亿元,增长78.4%[60]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下降18.2%至4936.0万元[61] - 研发费用同比下降7.4%至1193.6万元[61] - 财务费用由正转负为-37.2万元[6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下降24.0%,从124.53百万元降至94.61百万元[70]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同比增长6.9%,从21.10百万元增至22.55百万元[70] - 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增长7.0%,从15.34百万元增至16.42百万元[70]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758.11%至6377.31万元[7]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7346.34万元,增长758.11%[15]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4772.29万元,下降101.10%[15]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3006.51万元,增长98.01%[1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长额同比增加5612.32万元,增长820.41%[1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长38.8%至2.89亿元[6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负转正,从-9.69百万元改善至63.77百万元[7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52百万元,同比大幅下降(上期为47.21百万元)[7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61百万元,同比改善(上期为-30.67百万元)[71]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同比增长12.5%,从142.00百万元增至159.80百万元[71] - 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98.8%,从30.19百万元降至0.36百万元[73] - 母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02百万元[74] - 母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29百万元[74] 业务线表现 - 红外测温仪销量增长致收入增加6644.53万元[14] - 人体测温红外热像仪产品订单增长带动业务收入提升[16] - 杭州地铁5号线项目合同金额9277.73万元(2019年完成)[17] - 万达集团风机采购项目金额2910.85万元(2019年完成)[17] - 合肥轨道交通4号线项目金额6102.89万元(生产中)[17] - 南京地铁7号线项目金额6567.60万元(样机完成)[20] - 太平岭核岛HVAC系统风机项目金额3510.96万元(样机设计中)[21] 资产和负债变化 - 货币资金较年初增长30.24%增加6237.08万元[14] - 预收账款较年初增长38.31%增加1779.61万元[14] - 应交税费较年初增长276.66%增加1255.52万元[14]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2.69亿元,较期初2.06亿元增长30.4%[52]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5.57亿元,较期初6.37亿元下降12.6%[52] - 存货期末余额2.42亿元,较期初1.91亿元增长26.9%[52] - 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1.76亿元,与期初持平[52] - 公司总资产从2019年末196.96亿元增长至2020年3月末202.13亿元,增长2.6%[53][5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从15.25亿元增至15.95亿元,增长4.6%[55] - 货币资金从8704.80万元减少至8650.59万元,下降0.6%[55] - 应收账款从4.74亿元下降至4.26亿元,下降10.1%[55] - 短期借款从4107.37万元略降至4103.46万元[53] - 应付账款从1.20亿元下降至9235.38万元,下降23.1%[53] - 未分配利润亏损从14.61亿元收窄至13.91亿元[55] - 交易性金融资产保持1.76亿元不变[55] - 长期股权投资保持7.13亿元不变[57] 其他收益和政府补助 - 政府补助增加1132.85万元致其他收益增长1105.8%[14] - 其他收益大幅增长1105.7%至1235.3万元[61] 诉讼和仲裁风险 - 公司因中强科技2016-2018年累计净利润6126.62万元远低于承诺业绩1.995亿元,存在业绩补偿款回收风险[28] - 公司银行账户冻结额度为2.4亿元,实际冻结账户余额约1.32亿元[28] - 公司名下14处房产、3宗土地及红相科技99%股份、中强科技100%股权被查封[28] - 公司涉及36宗诉讼及4宗仲裁案件,总标的金额约256.94亿元[31] - 其中15宗案件已撤诉或撤回申请,涉及标的金额107.01亿元[31] - 19宗诉讼案件被驳回并移送公安机关,涉及标的金额82.09亿元[31] - 2宗案件二审判决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涉及标的金额2.95亿元[31] - 法院二审判决公司承担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二分之一的债务责任[33][35] - 公司已就相关案件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33][35] - 多起诉讼案件被法院一审裁定驳回原告起诉[33][34][35] - 部分案件原告提起上诉后终审维持原裁定[33][34][35] - 两起案件原告已主动撤诉[35] - 案件涉及金额及具体财务影响未在披露中量化[33][34][35] - 涉及公司及关联方的多起诉讼和仲裁案件被中止、驳回或申请人撤诉,例如长沙仲裁委员会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36] -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2月19日裁定中止诉讼并原告撤诉,涉及胡青、杨士勇等原告[36] -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2月12日裁定中止诉讼并原告撤诉,涉及武汉市江夏区铁投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36] - 广东省深圳市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29日裁定中止诉讼并原告撤诉,涉及深圳国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36] - 武汉仲裁委员会于2018年6月11日决定中止仲裁,涉及申请人赵信远[36] - 广州仲裁委员会于2019年4月26日决定中止仲裁并申请人撤回申请,涉及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37] - 北京仲裁委员会于2018年6月11日决定中止仲裁,涉及申请人周世平[37] -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0月29日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并终审驳回,涉及合肥市国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37] -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20日原告撤诉,涉及赵钢剑作为原告的多起案件[37][38]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5月16日原告撤诉,涉及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38] 募集资金使用 - 红相科技曾存在9014.85万元募集资金被违规占用,已于2019年9月30日全部归还[30] - 违规占用募集资金9,014.85万元及利息289.71万元已全部归还[45] - 公司以1元价格回购注销业绩承诺人周伟洪持有的5518.95万股股份[30] - 已完成回购注销1802.03万股股份,占回购前总股本的3.8%[30] - 募集资金总额为98,510.1万元,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28.02万元[43]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5,092.3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25.47%[43]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48,667.36万元[43] - 行人预警车载红外夜视系统产业化项目累计投入1,451.8万元,投资进度为34.10%[43] - 精密红外光学组件和复杂红外成像镜头产业化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为2,498.05万元,累计投入金额未披露[43] - 电力巡检机器人智能化制造项目本季度投入28.02万元,累计投入356.45万元,投资进度为3.43%[43] - 产品研发及测试平台建设项目累计投入3,378.76万元,投资进度为23.00%[43] - 多波谱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15.96万元,投资进度仅为0.08%[43] - 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40,162.5万元,完成率100%[44] - 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实际支出3,301.89万元,较预算6,500万元结余3,198.11万元[45] - 承诺投资项目总投资额98,510.36万元,累计投入48,667.28万元,投资进度49.4%[44]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万元,其中35,000万元暂未归还[44][45] - 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6,000万元,赎回21,000万元,期末未赎回5,000万元因诉讼冻结[45]
金盾股份(300411) - 2019 Q3 - 季度财报
2019-10-30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1.4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74%[7]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3.21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8.54%[7]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9亿元人民币,同比大幅增长625.68%[7]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9.51%[7] - 年初至报告期末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833.71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59.30%[7] - 合并营业收入从128,036,177.27元增长至141,793,085.82元,增长10.7%[70] - 合并投资收益从上期397,598.48元大幅增长至158,398,857.92元[70] -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净利润为139,332,011.91元,同比增长558.6%[7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8,839,935.12元,同比增长625.5%[71] - 营业利润为131,828,982.45元,同比增长431.8%[71] - 母公司营业收入为95,375,378.08元,同比增长83.6%[74] - 母公司净利润为135,614,696.97元,同比增长23,707.8%[74] - 合并利润表营业总收入为321,275,102.97元,同比下降18.5%[77] - 净利润为141,812,450.91元,同比增长111.2%[7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9,922,367.86元,同比增长119.5%[79] - 营业收入为217,457,444.33元,同比增长34.9%[82] - 投资收益为159,158,309.97元,同比增长1150.5%[83] - 母公司净利润为142,805,189.21元,同比增长812.3%[83]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合并营业成本从70,644,777.64元增加至93,079,660.41元,增长31.7%[70] - 合并管理费用从8,976,867.36元大幅上升至33,992,083.95元,增长278.7%[70] - 预付款项增加2105.08万元(增长47.9%)[15] - 管理费用增加2534.17万元(增长102.7%)[15] - 合并利润表研发费用为33,326,479.42元,同比增长17.1%[77] - 营业成本为184,895,586.08元,同比增长59.5%[82] - 研发费用为7,791,635.00元,同比增长16.5%[83] - 资产减值损失为-20,993,449.79元,同比增长173.4%[71] - 资产减值损失为-13,388,189.17元,同比改善38.3%[79]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2亿元人民币,同比改善17.38%[7]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加3205.86万元(增长17.4%)[16]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减少7562.35万元(下降1563.0%)[17]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长额减少2820.52万元(下降365.7%)[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1.5235亿元,同比改善17.4%(从-1.844亿元)[8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68亿元,同比增长8.4%(从1.87亿元)[8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7078.52万元,同比转负(上期为正483.83万元)[88]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1467亿元,同比减少55.5%(从2.577亿元)[88]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3007亿元,同比增长43.8%(从1.5996亿元)[91] - 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负1.3943亿元,同比恶化31.1%(从-1.0633亿元)[91] - 母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55.63万元,同比增长9.3%(从5995.66万元)[91] - 母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83亿元,同比增长128.8%(从8000万元)[91] - 母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97万元,同比减少99.8%(从4404.54万元)[92]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430,558,234.51元,同比增长28.8%[86] 资产和负债变化 - 公司总资产为19.23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减少7.9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14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下降1.13%[7] - 其他流动资产减少14273.25万元(下降65.4%)[15] - 短期借款减少8523.8万元(下降62.6%)[15] - 货币资金为2.284亿元,较年初2.014亿元增长13.4%[60] - 应收账款为6.367亿元,较年初7.263亿元下降12.3%[60] - 存货为2.101亿元,较年初1.627亿元增长29.1%[60] - 短期借款为5100万元,较年初1.362亿元下降62.6%[61] - 商誉保持稳定为2.203亿元[61] - 流动资产总额为13.272亿元,较年初14.760亿元下降10.1%[61] - 资产总额为19.232亿元,较年初20.849亿元下降7.8%[61] - 公司合并负债总额从292,354,048.88元增加至441,046,698.72元,增长50.9%[62] - 合并流动负债从217,296,048.88元上升至343,276,198.72元,增长58.0%[62] - 母公司短期借款从105,000,000元减少至30,000,000元,下降71.4%[66] - 母公司应付账款从81,641,275.86元下降至29,421,636.36元,减少64.0%[66] - 母公司货币资金从53,890,428.66元增加至86,707,865.40元,增长60.9%[65] - 母公司应收账款从516,164,364.82元下降至481,210,680.13元,减少6.8%[65] 法律诉讼和仲裁案件 - 涉及伪造公章诉讼案件总标的金额256935.53万元[19] - 涉及公司法律诉讼案件共9起,其中6起被法院驳回起诉[22][23] - 2起诉讼案件原告已主动撤诉[22][23] - 3起仲裁案件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或仲裁被中止[23] - 案件涉及金额未在披露中具体说明[22][23] - 诉讼涉及主体包括金盾风机及多家关联公司[22][23] - 案件时间跨度从2018年3月至2019年4月[22][23] - 多起案件经二审维持原裁定[22] - 案件受理法院涵盖浙江、上海、湖北等多地[22][23] - 仲裁机构包括长沙、武汉、广州仲裁委员会[23] - 合肥市国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起诉被法院终审驳回[24] - 赵钢剑起诉案原告已撤诉[24] - 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起诉案原告已撤诉[24] - 方芳起诉案仍在审理中[24] - 深圳市诚正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起诉被法院驳回[25] - 浙江物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起诉案原告已撤诉[25] - 单新宝起诉案公司一审及二审均被判承担还款责任[25] - 河南省高院已对单新宝案裁定再审并中止原判决执行[25] - 河南合众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起诉案公司被判承担还款责任[26] - 公司起诉周伟洪案经调解达成和解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26] 股份锁定和减持承诺 - 阳洪股份减持承诺涉及113,000股股份及衍生股份,锁定期至2020年12月31日[28] - 上海萌顾创业投资中心股份锁定期36个月,自2017年11月3日起算[28] - 陈根荣等四人股份锁定期36个月,自2017年11月3日起算[28] - 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份锁定期分阶段解锁:36个月后解锁30%,48个月后解锁70%[28] - 周伟洪股份解锁条件与标的公司净利润实现率挂钩[28] - 所有股份锁定承诺均包含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股份[28] - 报告期内所有披露承诺均处于正常履行中状态[28] - 周纯及周建灿所持公司股份自2017年11月3日起锁定60个月至2022年11月2日[29] - 杭州远方光电等股东承诺独立行使表决权不与其他方构成一致行动关系[29] - 中宜投资与红将投资有权共同提名1名非独立董事及1名独立董事[29] - 杭州红将投资与中宜投资为黄红友实际控制企业[29] - 周纯确认与周建灿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29] - 所有披露承诺状态均为正常履行中[29] - 周伟洪承诺交易完成后36个月内不增持公司股份[40] - 周伟洪承诺交易完成后60个月内不谋求公司控制权[40] - 费禹铭与钱志达确认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40] - 交易对方承诺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41] - 认购方承诺认购资金为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41] - 认购方确认不存在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41] - 公司控股股东未为认购方提供资金支持或补偿[41] - 认购方确认近五年未受证券市场行政处罚[41] - 认购方确认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41] - 上海萌顾创业投资中心通过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42] - 锁定期内因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的股份同样适用锁定安排[42] - 所有承诺状态均标注为正常履行中[42] - 上海萌顾创业投资中心承诺其2017年11月03日认购股份使用自有资金,不存在杠杆融资或外部募集[43] - 上海萌顾创业投资中心承诺其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43] - 上海萌顾创业投资中心承诺若被立案调查将暂停转让股份并申请锁定[43] - 上海萌顾创业投资中心声明与除钱志达、费禹铭外的交易方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43] - 周建灿确认与周纯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承诺日期为2017年10月03日[43] - 股东陈根荣和王淼根承诺所持股份自交易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锁定60个月[44] - 股东陈根荣和王淼根承诺交易结束后60个月内不放弃公司控制权[44] - 股东陈根荣和王淼根认购配套融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和合法自筹资金[44] - 股东马夏康承诺所持股份表决权独立行使且不放弃表决权[44] - 股东马夏康承诺与交易对方及其他配募对象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44] - 股东陈根荣和王淼根承诺与黄红友及关联方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44] - 股东马夏康承诺若当选董事将独立行使董事权利[44] - 股东陈根荣和王淼根承诺不通过股份质押获取融资[44] - 股东马夏康承诺具备配套融资认购资金实力[44] - 股东陈根荣和王淼根承诺不委托他人行使表决权[44] - 上海萌顾创业投资中心认购配套融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及合法自筹资金,不存在股份质押或短期偿债安排[45] - 上海萌顾创业投资中心认购配套融资资金部分来源于交易对方费禹铭和钱志达[45] - 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持股数量的10%[49] - 第二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持股数量的10%[49] - 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除权除息调整后)[49] - 董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股的25%[49] - 王淼根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持股数量的20%[49] - 王淼根第二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持股数量的20%[49] -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49] - 若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49] - 公司承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25%[50] -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50] - 上海诚鼎二期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50] 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 - 业绩承诺期2018-2020年扣非净利润目标分别为1000万元、1300万元、1500万元[28] - 业绩补偿计算基准为标的公司全部权益作价6000万元[28] - 红相科技2016-2019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33,595.00万元[47] - 红相科技2016年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5,000.00万元[47] - 红相科技2017年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7,500.00万元[47] - 红相科技2018年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9,375.00万元[47] - 红相科技2019年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11,720.00万元[47] - 业绩补偿将以现金或等值上市公司股份方式执行[47] - 利润承诺期届满后将进行专项审计和减值测试[47] - 中强科技2016-2020年度承诺扣非净利润分别为3500万元、7000万元、9450万元、12757.5万元、17222.63万元[48] - 中强科技首个考核期2016-2018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19950万元[48] - 中强科技第二个考核期2019-2020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29980.13万元[48] - 未达承诺时补偿金额按累计净利润差额/累计承诺净利润数×100%股权交易对价计算[48] - 补偿现金需在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48] - 现金补偿不足部分以等值上市公司股份补偿 回购价格为1.00元[48] - 期末减值补偿金额为期末减值额与累计已补偿金额的差额[48] - 红相科技补偿按中宜投资与红将投资持股比例分摊[48] - 股份补偿数量按30个工作日后首个交易日收盘价计算[48] - 回购股份将划转至专门账户并注销[48] - 周伟洪若需进行股份补偿将以人民币1.00元总价由公司回购注销[49] - 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49] 关联交易和资金占用 - 公司控股股东周建灿持股20.50%(9354.06万股),全部处于质押和冻结状态[11] - 子公司红相科技累计支出募集资金11,313.67万元[30] - 其中9,014.85万元募集资金被违规占用[30] - 违规占用资金中3,325.43万元系通过第三方公司以支付设备款名义转移[30] - 5,689.42万元系个人通过第三方公司以支付设备款名义转移形成资金占用[31] - 截至2019年9月30日所有被占用款项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31] - 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黄红友承诺停止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32] - 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黄红友承诺将竞争业务纳入上市公司或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32] - 周纯、周建灿承诺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从事与上市公司竞争的业务[32] - 周纯、周建灿承诺若业务拓展产生竞争将按三种方式退出[32] - 周纯、周建灿承诺减少关联交易并保证交易公平公允[32] - 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确认不存在违规占用红相科技资金情况[32] - 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交易完成后严格遵守资金占用相关规定[32] - 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黄红友承诺不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情况[33] - 周纯及周建灿承诺自2017年11月3日起规范关联交易和资金占用行为[33] - 周伟洪承诺自2017年11月3日起杜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规范对外担保行为[33] - 红相科技若因社保公积金补缴或罚款由杭州中宜及红将投资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4] - 红相科技若因劳动诉讼产生赔偿由杭州中宜及红将投资承担清偿责任[34] - 红相科技租赁物业若因产权问题导致损失由杭州中宜及红将投资承担清偿责任[34] - 中强科技若因社保公积金补缴或罚款由周伟洪个人承担缴付义务[34] - 中强科技若因劳动诉讼产生赔偿由周伟洪个人承担清偿责任[34] - 交易完成后周纯及周建灿承诺保持上市公司业务资产财务机构人员独立性[34] - 浙江金盾承诺所提供交易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法律责任[34] - 浙江金盾承诺不违反证券发行法规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34] - 公司及董监高承诺最近二年盈利且以扣非净利润孰低计算[34] - 公司承诺最近二年实施现金分红且内控健全有效[34] - 公司确认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或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情形[35] - 公司及董监高
金盾股份(300411) - 2019 Q3 - 季度财报
2019-10-29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1.4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74%[8]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3.21亿元人民币,同比减少18.54%[8]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25.68%[8]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9.51%[8] - 年初至报告期末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833.71万元人民币,同比减少159.30%[8] - 营业总收入1.42亿元,较上年同期1.28亿元增长10.8%[71] -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净利润为139,332,011.91元,同比增长558.6%[7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8,839,935.12元,同比增长625.6%[72] - 营业利润为131,828,982.45元,同比增长431.8%[72] - 合并营业收入321,275,102.97元,同比下降18.5%[78] - 公司净利润为1.418亿元,较上年同期的6713万元增长111.2%[8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99亿元,较上年同期的6374万元增长119.5%[80]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975元,较上年同期的0.1344元增长121.4%[81] - 母公司净利润为1.428亿元,较上年同期的1565万元增长812.5%[84] - 母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0.3036元,较上年同期的0.0330元增长820.0%[85]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管理费用增加2534.17万元,增长102.7%[16] - 财务费用减少389.45万元,下降152.0%[17] - 营业成本9308万元,同比增长31.7%[71] - 研发费用1192万元,同比增长25.3%[71] - 财务费用为-273万元,主要因利息收入375万元超过利息支出93万元[71] - 合并研发费用33,326,479.42元,同比增长17.1%[78] - 合并财务费用-1,332,618.71元,同比改善152%[78] - 母公司营业成本为1.849亿元,较上年同期的1.159亿元增长59.5%[83] - 母公司研发费用为779万元,较上年同期的669万元增长16.5%[84] - 支付给职工的现金为5165.32万元,较上年同期的4622.27万元增长11.7%[88]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2亿元人民币,同比改善17.38%[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加3205.86万元,增长17.4%[17]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4.306亿元,较上年同期的3.342亿元增长28.9%[8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1.5235亿元,较上年同期的负1.8441亿元有所改善[8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268亿元,较上年同期的1.8699亿元增长8.4%[8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7078.52万元,较上年同期的483.83万元大幅恶化[89]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1467亿元,较上年同期的2.5771亿元下降55.5%[89]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1.3943亿元,较上年同期的负1.0633亿元恶化31.1%[92] - 母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6555.63万元,较上年同期的5995.66万元增长9.3%[92] - 母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7382.42万元,较上年同期的1617.04万元增长356.5%[92] - 母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9.97万元,较上年同期的4404.54万元下降99.8%[93] - 收到的税费返还为834.76万元,较上年同期的960.52万元下降13.1%[88] 资产和负债变动 - 预付款项增加2105.08万元,增长47.9%[16] - 其他流动资产减少14273.25万元,下降65.4%[16] - 短期借款减少8523.8万元,下降62.6%[16] - 应付职工薪酬减少1141.07万元,下降61.6%[16] - 应交税费减少1531.69万元,下降74.7%[16] - 货币资金为2.284亿元,较年初2.014亿元增长13.4%[61] - 应收账款为6.367亿元,较年初7.263亿元下降12.3%[61] - 存货为2.101亿元,较年初1.627亿元增长29.1%[61] - 短期借款为5100万元,较年初1.362亿元下降62.6%[62] - 其他应收款为9823万元,较年初1.05亿元下降6.4%[61] - 预付款项为6504万元,较年初4399万元增长47.8%[61] - 公司合并层面总负债从年初2.92亿元增至4.41亿元,增幅51.1%[63][64] - 货币资金从年初5389万元增至8671万元,增长60.9%[66] - 应收账款从5.16亿元降至4.81亿元,减少6.8%[66] - 短期借款从1.05亿元大幅降至3000万元,减少71.4%[67] - 母公司应付账款从8164万元降至2942万元,下降64.0%[67] 非经常性损益和投资收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及处置收益为1.59亿元人民币[9] - 政府补助收入为586.43万元人民币[9] - 投资收益增加15417.36万元,增长3092.9%[17] - 投资收益1.58亿元,主要来自子公司股权处置收益[71] - 母公司投资收益158,398,857.92元[75] - 母公司投资收益为1.592亿元,较上年同期的1272万元增长1151.0%[84] 法律诉讼及仲裁案件 - 涉及伪造公章诉讼仲裁案件总标的金额256935.53万元[20] - 涉及多起法律诉讼及仲裁案件,包括唐利民、上海厚行、李国亮、金尧、蒋敏、桐庐光典、蔡远远等原告或申请人提起的诉讼或仲裁[23][24] - 部分案件一审或终审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如上城区法院对唐利民案、杭州中院对蒋敏案[23] - 部分案件原告已撤诉,如桐庐光典案、蔡远远案、刘立强仲裁案、胡青杨士勇案、武汉江夏铁投小贷案、深圳国投案、广东粤财金融租赁仲裁案[23][24] - 部分案件法院裁定中止诉讼,如胡青杨士勇案、武汉江夏铁投小贷案、深圳国投案[24] - 部分仲裁案件决定中止仲裁,如赵信远仲裁案、广东粤财金融租赁仲裁案[24] - 案件涉及被告包括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周纯、浙江金盾控股集团及相关子公司[23][24] - 诉讼及仲裁案件时间跨度从2018年3月至2019年4月[23][24] - 案件受理法院包括杭州中院、上城区法院、浦东新区法院、桐庐县法院、湖北高院、深圳前海法院等[23][24] - 仲裁机构包括长沙仲裁委员会、武汉仲裁委员会、广州仲裁委员会[24] - 部分案件原告上诉后二审维持原裁定,如唐利民案、蒋敏案[23] - 北京仲裁委员会中止仲裁编号2018-114案件[25] -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合肥市国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起诉[25] -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四次撤诉赵钢剑案件编号2018-175[25]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撤诉中民国际融资租赁案件编号2019-050[25]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中方芳案件编号2018-060[25] - 深圳市南山区法院驳回深圳诚正科技小额贷款起诉编号2018-177[26] - 河南省长葛市法院判决公司承担还款责任编号2019-081[26][27]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审单新宝案并中止原判决执行[26][27] -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达成和解并受理强制执行周伟洪案件编号2019-115[27] - 金华市金东区法院审理庄立群案件编号2018-177[25] 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 业绩承诺方承诺标的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扣非净利润分别为1000万元、1300万元、1500万元[29] - 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作价为6000万元[29] - 业绩补偿金额按(累计承诺净利润-累计实际净利润)/总承诺净利润×6000万元计算[29] - 红相科技2016至2019年度承诺净利润分别为5000万元、7500万元、9375万元、11720万元[48] - 红相科技利润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总额不低于33595万元[48] - 若红相科技累计实际净利润未达承诺值 将以现金方式补偿上市公司[48] - 现金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累计净利润差额除以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乘以交易对价[48] - 补偿不足部分将以等值上市公司股份按1元价格回购注销[48] - 补偿义务方为中宜投资和红将投资 按持股比例分担补偿金额[48] - 利润承诺期末需对红相科技100%股份进行减值测试[48] - 中强科技2016-2020年度承诺净利润分别为3500万元、7000万元、9450万元、12757.5万元、17222.63万元[49] - 中强科技2016-2018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19950万元[49] - 中强科技2019-2020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29980.13万元[49] - 红相科技利润承诺期末减值补偿以现金或等值股份进行 股份回购价格为1元[49] - 周伟洪承诺期内补偿金额计算基于累计净利润差额与交易对价比例[49] 股份锁定与减持安排 - 自然人阳洪持有113000股份及相应送股、转增股份在2020年12月31日前不转让[29] - 上海萌顾创业投资中心所获股份自发行结束起36个月内不转让[29] - 陈根荣等自然人所获股份自发行结束起36个月内不转让[29] - 杭州红将投资所获股份满36个月可解锁30%,满48个月可解锁70%[29] - 周伟洪所获股份解锁数量与标的公司累计净利润实现率挂钩[29] - 所有承诺均处于正常履行状态[29] - 股份锁定期安排均自2017年11月3日起生效[29] - 周纯股份减持承诺锁定60个月至2022年11月02日[30] - 周建灿股份减持承诺锁定60个月至2022年11月02日[30] - 股份锁定安排涵盖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股份[30] - 锁定期承诺可根据证券监管机构意见调整[30] - 上海萌顾创业投资中心承诺其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2017年11月03日至2020年11月02日)[43] - 股东陈根荣和王淼根承诺所持股份自交易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锁定60个月[45] - 股东马夏康承诺所持股份自交易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锁定60个月[45] - 股份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持股数量的10%[50] - 股份锁定期满后第二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持股数量的10%[50] - 董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股的25%[50] - 王淼根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股数量的20%[50] - 王淼根锁定期满后第二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股数量的20%[50] - 公司承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25%[51] -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将自动延长锁定期6个月[51] 关联交易与资金占用 - 子公司红相科技累计支出募集资金113.1367百万元,其中90.1485百万元被违规占用[31] - 违规占用资金中33.2543百万元系通过第三方公司以支付设备款名义转移用于日常经营[31] - 违规占用资金中56.8942百万元系个人通过第三方公司以支付设备款名义转移形成资金占用[32] - 截至2019年9月30日所有违规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32] - 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声明除正常经营性往来外,不存在违规占用红相科技资金的情况[33] - 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黄红友承诺预防和杜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34] - 周纯和周建灿于2017年11月3日承诺规范关联交易和资金占用[34] - 周伟洪于2017年11月3日承诺不存在违规占用中强科技资金情况[34] - 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截止出具日不存在违规资金占用[34] - 周纯和周建灿承诺交易完成后严格预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34] - 周伟洪声明控制企业除经营性往来外无变相资金占用[34] - 公司确认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或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情形[36]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56]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57] 公司控制权与股东承诺 - 费禹铭等股东承诺独立行使表决权不构成一致行动[30] - 杭州红将投资与中宜投资共同提名1名非独立董事及1名独立董事[30] - 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黄红友实际控制[30] - 周纯与周建灿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30] - 周纯确认与黄红友不存在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情形[30] - 所有股东承诺不放弃表决权以确保控制权稳定[30] - 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黄红友承诺避免同业竞争,若违反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上市公司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33] - 周纯及周建灿承诺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和上市公司相竞争的业务,并确保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亦不参与竞争[33] - 周纯及周建灿承诺若存在必要关联交易,将按公平、公允原则签订协议并履行信息披露及决策程序[33] - 所有承诺方均声明遵守证监发(2003)56号文对外担保规定[34] - 承诺方若违反承诺将承担上市公司全部损失[34] - 杭州中宜投资和杭州红将投资对红相科技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补缴或罚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5] - 杭州中宜投资和杭州红将投资对红相科技劳动诉讼及赔偿承担不可撤销清偿责任[35] - 杭州中宜投资和杭州红将投资对红相科技租赁物业产权问题导致的损失承担清偿责任[35] - 周伟洪对中强科技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补缴承担个人清偿义务[35] - 周伟洪对中强科技劳动诉讼及赔偿承担个人清偿责任[35] - 周纯和周建灿承诺保持上市公司业务、资产、财务、机构及人员独立性[35] - 浙江金盾风机承诺所提供交易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法律责任[35] - 浙江金盾风机承诺不违反证券发行法规提供财务资助[35] - 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管承诺最近二年盈利且扣非净利润达标[35] - 公司承诺最近三年财务报表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35] - 公司及相关人员承诺所提供交易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法律责任[37] - 公司及相关人员承诺若因信息问题被立案调查将暂停转让股份[37] - 公司确认最近36个月未因违反行政法规受严重行政处罚[36]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所持标的股权权属清晰无限制转让情形[37] - 公司及相关人员承诺不存在内幕信息泄露及内幕交易情形[36] - 公司确认最近12个月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36] -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管无违反公司法第147-148条行为[36] - 公司及相关人员承诺若违法违规锁定股份将用于投资者赔偿[37] - 公司确认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36] - 公司拟收购浙江红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7.50%股份[38] - 公司拟收购江阴市中强科技有限公司95.00%股权[38] - 杭州中宜投资与杭州红将投资为一致行动人[38] - 交易方承诺不存在内幕交易及重大违法行为[38][39] - 交易方承诺保持上市公司业务、资产、财务、机构、人员独立性[38] - 交易方承诺及时申报缴纳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38] - 交易方声明近五年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39] - 交易方确认不存在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39] - 交易方声明不存在被立案调查或侦查情形[38][39] - 本次交易承诺自2017年11月03日起正常履行中[38][39] - 交易完成后有权向上市公司推荐1名独立董事和1名非独立董事[40] - 交易结束后36个月内不增持上市公司股份[40] - 交易结束后60个月内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40] - 黄红友与中宜投资、红将投资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40] - 杭州远方光电与其他交易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情形[40] - 股东承诺独立行使表决权不放弃
金盾股份(300411) - 2019 Q2 - 季度财报
2019-08-29 16:0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营业总收入为1.79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2.62%[3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8.24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97.57%[3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57.85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10.68%[3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341.97万元人民币,同比改善15.70%[32]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023元/股,同比下降98.64%[32] - 总资产为19.73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下降5.52%[3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33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微增0.07%[32] - 营业成本同比下降17.48%至1.32亿元[5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流出改善15.70%至-9342万元[5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同比下降27.08%至1.59亿元[5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净流出扩大265.25%至-5168万元,主要因归还银行贷款[55] - 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上升11.27个百分点至31.67%[61] - 存货占总资产比例上升7.24个百分点至10.62%[61]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2.62%至1.79亿元,主要由于子公司收入下降所致[55] - 通风与空气处理系统设备收入增长6.81%至1.18亿元,毛利率下降9.37个百分点至21.09%[58] - 红外成像仪等产品收入大幅下降63.23%至2689万元[58]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下降17.48%至1.32亿元[55]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公司参与重点轨道交通项目包括苏州3号线、杭州5号线等地铁工程[40] - 红相科技在无挡片红外热像技术、全日盲紫外成像技术、气体成像技术方面居国内领先地位[43][46] - 红相科技产品应用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科研院所等领域[42] - 中强科技主要从事军用伪装装备研发生产销售并参与多项重大阅兵任务[47] - 公司完成核级进化机组、防旋流箱体风机、全金属低阻HVAC消声器等新产品研制[51] - 红相科技形成非晶硅无挡片机芯、氧化钒有挡片机芯、制冷型机芯等完整产品系列[51] - 红相科技开发热像瞄准镜、热像望远镜、热像车载等多领域应用产品[51] - 中强科技着力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持续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52]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预计1-9月累计净利润区间为9,000-10,000万元,同比增长49.55%-66.17%[85] - 公司预计7-9月净利润区间为8,900-9,900万元,同比增长401.97%-458.38%[85]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 -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90] 诉讼和仲裁案件 - 公司共涉及四十宗诉讼或仲裁案件[17] - 公司被起诉案件中四宗已二审判决败诉且处于再审中[17]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1000万元 未计提负债 案件由河南省高院提审 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执行[122]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1998万元 未计提负债 案件由河南省高院提审 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执行[122]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3605.6万元 原告已撤诉 法院裁定准许撤销诉讼[123]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1010万元 未计提负债 案件由河南省高院提审 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执行[123] - 所有诉讼案件审理结果均存在不确定性 对公司当期或期后利润影响不确定[122][123] -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间借贷纠纷案原告撤诉涉案金额17,181.47万元[124] -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另一民间借贷纠纷案原告撤诉涉案金额13,121.33万元[124] - 长沙仲裁委员会民间借贷争议案申请人撤回仲裁请求涉案金额5,500万元[124] - 河南省高院提审追偿权纠纷案涉案金额1,990万元[125] -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民间借贷纠纷案原告撤诉涉案金额3,822万元[125] - 河南省高院裁定中止执行追偿权纠纷案原判决[125] - 公司涉及多起诉讼案件均未形成预计负债[124][125] - 部分案件撤诉有利于减轻公司诉讼负担[124][125] - 追偿权纠纷案审理结果存在不确定性[125] - 诉讼案件披露时间集中在2019年2月及7月[124][125] - 涉及赵钢剑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已撤诉,涉案金额为5190.32万元[126] - 涉及赵钢剑的另一民间借贷纠纷案已撤诉,涉案金额为2055.48万元[126] - 涉及赵钢剑的第三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已撤诉,涉案金额为5460万元[126] - 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撤诉,涉案金额为7204.9万元[126] - 所有诉讼案件均未形成预计负债[126] -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原告赵钢剑承担[126] - 诉讼撤诉有利于减轻公司诉讼负担[126] - 诉讼撤诉有利于公司对其他诉讼案件的应对[126] - 相关诉讼进展披露日期为2018年11月20日[126] - 中民国际融资租赁案撤诉披露日期为2019年5月16日[126] - 桐庐光典民间资本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撤诉,涉案金额2,600万元,案件受理费171,800元减半收取85,900元[127] - 武汉仲裁委员会中止仲裁程序,涉案金额5,000万元,案件审理结果存在不确定性[127] - 东方华盛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起诉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涉案金额4,500万元[128] - 北京中泰创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起诉被浙江省高院终审驳回,涉案金额15,052.5万元[128] - 合肥市国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起诉被安徽省高院终审驳回,涉案金额4,074.67万元[128] - 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案件正在审理中,涉案金额19,000万元[128] - 涉及杭州中院民间借贷纠纷案 涉案金额19000万元 正在审理中[129] - 沈和根诉公司案终审驳回原告起诉 涉案金额2013.2万元[129] - 方芳诉公司案正在重庆五中院审理 涉案金额5300万元[129] - 杭州中院裁定冻结公司及关联方存款19000万元或等值财产[129] - 沈和根案因涉经济犯罪嫌疑被驳回起诉 减轻公司诉讼负担[129] - 方芳案要求归还本金5000万元及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129] - 诉讼案件审理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对公司利润影响尚不明确[129] - 胡斌诉讼案涉案金额4126.4万元且原告起诉被驳回[130] - 庄立群诉讼案涉案金额5100万元且原告起诉被驳回[130] - 深圳市诚正科技诉讼案涉案金额500万元且终审驳回原告起诉[130] - 胡斌诉讼案法院退回案件受理费248120元并由原告承担财产保全费5000元[130] - 庄立群诉讼案法院退回案件受理费296800元并由原告承担财产保全费5000元[130] - 三起诉讼案件均未形成预计负债[130] - 胡斌诉讼案由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受理[130] - 庄立群诉讼案由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受理[130] - 深圳市诚正科技诉讼案由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130] - 诉讼驳回有利于减轻公司诉讼负担[130] - 周志萍诉讼案涉案金额4155.3万元人民币且未计提负债[131] - 唐利民诉讼案涉案金额5140万元人民币且未计提负债[131] - 深圳国投诉讼案涉案金额4724.29万元人民币且未计提负债[131] - 周志萍诉讼案终审驳回起诉减轻公司诉讼负担[131] - 唐利民诉讼案终审驳回起诉减轻公司诉讼负担[131] - 深圳国投诉讼案原告已撤诉减轻公司诉讼负担[131] - 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均因涉刑事被法院驳回[131] - 三起诉讼案件均未对公司形成预计负债[131]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原告撤诉,涉案金额206,837,400元[132]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涉案金额95,538,300元[132] - 合同纠纷案原告起诉被驳回,涉案金额5,562,700元[132] - 民间借贷纠纷案原告起诉被驳回,涉案金额130,633,700元[133] - 民间借贷纠纷案正在审理中,涉案金额104,600,000元[133] - 民间借贷纠纷案终审驳回原告起诉,涉案金额20,000,000元[133] - 涉及浙江物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20,683.74万元,诉讼中止[134] - 周世平仲裁案涉案金额8,290.78万元,仲裁程序中止[134] - 西安品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5,000万元,原告已撤诉[135] - 深圳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5,339.52万元,终审驳回原告起诉[135] - 武汉市江夏区铁投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案涉案金额1,304.03万元,原告已撤诉[135] - 深圳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诉讼案涉案金额5166.18万元且原告起诉被驳回[136] - 山鹰(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讼案涉案金额1570.31万元且正在审理中[136] - 山鹰公司诉讼案中未支付租金金额为1518.59万元及暂计款项1570.31万元[136] - 周伟洪纠纷调解案涉案金额5.69亿元且分期支付协议达成[137] - 周伟洪需支付公司款项5.69亿元及利息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计算[137] - 周伟洪首期支付3000万元于2019年8月23日前完成[137] - 周伟洪二期支付1亿元于2019年12月20日前完成[137] - 周伟洪末期款项需于2020年6月30日前付清[137] - 案件受理费288.75万元减半收取144.38万元由周伟洪承担[137] 资产冻结和查封 - 公司实际被冻结银行账户内余额总计约为8,112.41万元[17] - 公司被冻结额度合计为32,498.00万元[17] - 公司名下14处房产及3宗土地处于查封状态[17] - 公司红相科技99%股份及中强科技100%股权被查封[17] 募集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4.62亿元,变更用途比例达25.47%[66]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7年批准额度为1亿元,实际支取1亿元[69] - 2018年公司延长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并于7月13日全额归还[69] - 2018年公司批准使用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支取2亿元,并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69] - 2019年6月公司批准使用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截至6月30日尚未归还[69] -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实际交易费用为3301.89万元,较原预计6500万元结余3198.11万元[70] - 2017年公司使用3.8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70] - 2018年公司使用3.7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5.58亿元[70] - 2019年上半年公司使用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1.4亿元,截至6月30日已全部赎回[70] - 子公司红相科技存在9014.85万元募集资金被违规占用,其中3325.43万元用于日常经营,5689.42万元为个人资金占用[70] - 截至2019年5月14日,红相科技已归还1367.43万元至募集资金账户,剩余1958万元计划9月30日前归还[70] - 电力巡检机器人智能化制造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10,400.34万元[72] - 产品研发及测试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14,691.96万元[73]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总金额为25,092.30万元[73] - 电力巡检机器人项目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为154.18万元[72] - 产品研发及测试平台项目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为294.24万元[73] - 电力巡检机器人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3.16%[72] - 产品研发及测试平台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6.58%[73]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子公司红相科技累计支出募集资金11,313.67万元[94] - 存在9,014.85万元募集资金被违规占用情形[94] - 其中3,325.43万元系红相科技通过上海证镐环保科技等公司以支付设备款名义转移用于募投项目以外的日常经营[94] - 5,689.42万元系公司间接股东、董事、红相科技法定代表人黄红友通过上海证镐环保科技等公司以支付设备款名义转移形成个人资金占用[95] - 截至2019年5月14日,红相科技已归还1,367.43万元至募集资金账户[95] - 余下1,958万元将于2019年9月30日前归还[95] - 2019年6月5日,杭州中宜与红相科技签订协议,将6000万元信托资金用于归还黄红友应归还给红相科技的占用资金[95] - 红相科技将于2019年9月30日收到全部款项5689.42万元及相应利息[96] 重大资产重组和业绩承诺 - 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收购红相科技100%和中强科技100%股权[40] - 公司于2017年11月完成收购红相科技100%股份[42] - 公司于2017年11月完成收购中强科技100%股份[43] - 红相科技2016-2019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33,595.00万元[113] - 红相科技2019年承诺净利润为11,720.00万元[113] - 红相科技2018年承诺净利润为9,375.00万元[113] - 红相科技2017年承诺净利润为7,500.00万元[113] - 红相科技2016年承诺净利润为5,000.00万元[113] - 红相科技利润承诺期届满时若期末减值额大于累计净利润差额,中宜投资与红将投资需另行现金补偿,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期末减值额减去累计已补偿金额[114] - 中强科技2019-2020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29,980.13万元[114] - 中强科技2016-2018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19,950.00万元[114] - 中强科技2020年度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17,222.63万元[114] - 中强科技2019年度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12,757.50万元[114] - 中强科技2018年度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9,450.00万元[114] - 中强科技2017年度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7,000.00万元[114] - 中强科技2016年度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3,500.00万元[114] - 补偿不足部分将以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股份回购价格为1.00元[114] - 补偿履行期限为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30个工作日内[114] - 周伟洪若未能在减值测试结果出具后3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足额补偿,不足部分将以等值股份进行补偿,公司将以1.00元价格回购并注销该部分股份[115] - 资产重组业绩承诺2018年、2019年、2020年扣非净利润分别为1000万元、1300万元、1500万元[91] - 业绩补偿计算基准为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作价6000万元[92] 股东承诺和股份锁定 - 公司已完成周伟洪18,020,348股的回购注销[18] - 阳洪承诺113,000股份及衍生股份在2020年12月31日前不转让,若违反则转让所得无偿归属上市公司[91] - 上海萌顾创业投资中心取得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锁定期至2020年11月02日[92] - 陈根荣等自然人取得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锁定期至2020年11月02日[92] - 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取得股份分两期解锁:36个月解锁30%,48个月解锁70%[92] - 周伟洪取得股份解锁条件与标的公司累计实际净利润实现率挂钩[92] - 周纯股份减持承诺自2017年11月3日起锁定60个月至2022年11月2日[93] - 周建灿股份减持承诺自2017年11月3日起锁定60个月至2022年11月2日[93] - 杭州远方光电股东一致行动承诺有效期至9999年12月31日[93] - 杭州红将投资股东一致行动承诺有效期至9999年12月31日[93] - 杭州中宜投资股东一致行动承诺有效期至9999年12月31日[93] - 周纯与
金盾股份(300411) - 2018 Q4 - 年度财报
2019-05-26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2018年营业收入为5.534亿元,同比增长19.05%[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575亿元,同比下降2570.15%[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7.101亿元,同比下降2711.57%[22] - 公司2018年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213亿元[24] - 2018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131.77百万元,较2017年64.56百万元增长104%[28] - 2018年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47.45百万元,较2017年5.67百万元大幅下降[29] - 2018年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损益为499.35百万元[28] - 2018年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损失为735.72百万元,含未决诉讼预计负债[28] - 2018年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为10.47百万元,2017年同期为收益24.22百万元[28] - 2017年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5.62百万元[28] - 2018年计入当期损益资金占用费为26.38万元,与2017年26.17万元基本持平[28] - 2018年其他营业外收支净损失5.38百万元,较2017年3.82百万元扩大41%[28] - 子公司浙江红相科技实现净利润61566967.52元[88] - 子公司江阴中强科技净亏损21054777.52元[88] - 子公司四川同风源建设工程实现净利润13235413.09元[88] - 子公司浙江金盾风机装备实现营业收入57926456.05元[89]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销售费用为114,446,830.95元,同比增长226.45%[63] - 管理费用为64,054,523.55元,同比增长161.52%[63] - 研发费用为56,427,822.70元,同比增长206.72%[64]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10.20%,研发人员数量168人,占比25.23%[67] - 电力设备制造业直接材料成本8429.6万元,同比增长127.23%[57][58] 各条业务线表现 - 通风系统行业收入2.414亿元,同比下降26.37%,占总收入比重从70.51%降至43.61%[48][51] - 电力设备制造业收入2.309亿元,同比大幅增长201.90%,毛利率达61.14%[48][51] - 建筑安装行业收入5810.84万元,同比增长247.18%,毛利率提升至37.52%[48][51] - 电力设备销售量9334台,同比暴增373.33%,生产量9026台增长344.85%[52] - 通风系统库存量120台/套,同比下降59.18%,主要因诉讼影响减少备货[53] - 外销收入1297.44万元,同比增长207.14%,但仅占总收入2.34%[49] - 杭州地铁5号线项目合同金额9277.73万元,2018年完成部分发货[54] - 子公司红相科技中标智能巡检装备项目583.32万元,已于2018年完成[55]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为127,450,727.08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23.12%[60][61]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为80,194,294.00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28.07%[61][62] - 红相科技多款机芯通过军标测试并参与多款型号科研配套[38] - 中强科技技术成果应用于建国60周年国庆阅兵等4项重大任务[39] - 中强科技报告期内引进高层次技术人才1人[44] - 中强科技完成材料光学性能等5类测试室建设[44] - 中强科技2项新产品具备量产基本条件[44] - 中强科技新申请发明专利1项和实用新型专利2项[44] - 公司通过武器装备二合一等质量体系外部监督审查[45] - 红相科技完成ISO9001等5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45] - 红相科技通过国家电网合格供方审查认证[45] - 公司保持地铁风机市场占有率第一的行业地位[94] -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地铁、隧道、核电等政府主导型投资项目[93]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为深化通风系统设备业务并打造高端设备及军工制造产业链[93] - 公司通过外延式并购拓展高端设备及军工制造产业链[94] - 公司形成专业风机制造、红外紫外成像设备制造及军事隐身伪装装备制造协同发展格局[94] - 公司2018年推行绩效管理制度采用14项绩效考核指标按月考核车间产值、人均产值和生产效率[96]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9] -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规定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02]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102]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102]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102] -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并可能调整[103] - 公司承诺无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时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03] - 2017-2019年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可供分配利润的20%[103] - 2018年现金分红金额为0元因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106][107][108] - 2017年现金分红金额1317.7万元占净利润比例18.52%[110] - 2016年现金分红金额800万元占净利润比例18.76%[110] - 2017年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8股共转增2.108亿股[107] - 2016年分红以总股本1.6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0.5元[107] - 2017年分红以总股本2.635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0.5元[107] 诉讼和资产风险 - 公司涉及诉讼仲裁案件共40宗,其中14宗已被驳回起诉,6宗一审审理中[6][7] - 公司银行账户冻结额度合计37,388.00万元,实际冻结余额约11,222.86万元[7] - 公司名下14处房产、3宗土地及子公司红相科技99%股份、中强科技100%股权被查封[7] - 应收账款风险增加导致资金周转效率降低[5] - 原董事长周建灿关联企业涉嫌集资诈骗案被立案侦查[7] - 应收账款冻结7119.20万元已因撤诉解除查封[72] 商誉和业绩承诺 - 中强科技2016-2020年承诺净利润分别为3,500.00万元、7,000.00万元、9,450.00万元、12,757.50万元、17,222.63万元[7] - 2017年完成收购红相科技100%股份及中强科技100%股权[6] - 四川同风源2018-2020年承诺净利润由阳洪等四人担保[6] - 红相科技2016-2019年净利润承诺由杭州中宜等机构担保[6] - 公司存在因业绩承诺未达标导致的商誉减值风险[6] - 中强科技2016-2018年累计扣非净利润为6126.62万元,远低于业绩承诺1.995亿元[8] - 中强科技2018年扣非净利润为-2191.72万元[8] - 2018年商誉减少1,607.84百万元,因收购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导致减值[36] 现金流和资产状况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82亿元,同比下降481.45%[2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9,162,046.93元,同比上升112.36%[68] - 资产总额为20.885亿元,同比下降45.32%[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320亿元,同比下降52.04%[22] - 应收账款为726,292,944.50元,占总资产比例34.78%[71] - 货币资金为201,438,726.20元,占总资产比例9.65%[71] - 受限资产总额为3.05亿元人民币,其中货币资金6627.47万元、应收账款7119.20万元、固定资产1.43亿元、无形资产2516.64万元[72] 募集资金使用 - 2018年定向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9.85亿元[75] - 本期使用募集资金1317.37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58亿元[75] - 变更用途募集资金2.51亿元,占募集总额比例25.47%[75]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5.27亿元,其中2亿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75] - 闲置募集资金理财额度3.84亿元,2018年实际购买理财3.74亿元[75] - 2018年赎回理财产品5.58亿元,期末理财未赎回余额2亿元[75] - 募集资金被违规占用9014.85万元,导致实际余额4.46亿元与应有余额5.36亿元存在差异[77] - 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7亿元[77]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1亿元(7,000万元和3,000万元)[81] - 公司延长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6个月[81] - 公司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1.7亿元(1.5亿元和2,000万元)[81] - 募集资金交易相关费用结余3,198.11万元(原预计6,500万元,实际支付3,301.89万元)[82]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3.74亿元[82] - 公司募集资金被违规占用9,014.85万元(其中3,325.43万元用于日常经营,5,689.42万元形成个人资金占用)[82] - 子公司红相科技累计支出募集资金11,313.67万元,其中9,014.85万元被违规占用[123] - 违规占用资金中3,325.43万元系通过支付设备款名义转移至募投项目以外的日常经营业务[124] - 违规占用资金中5,689.42万元系公司间接股东黄红友通过支付设备款名义转移形成个人资金占用[124] 募投项目效益 - 行人预警车载红外夜视系统产业化项目投资进度34.10%,累计投入金额1,451.8万元,但实现效益为0[79] - 精密红外光学组件和复杂红外成像镜头产业化项目承诺投资总额14,566.6万元,但实现效益为0[79] - 电力巡检机器人智能制造项目投资进度仅1.68%,累计投入金额174.33万元,实现效益为0[79] - 产品研发及测试平台建设项目投资进度4.58%,累计投入金额672.68万元,实现效益为0[79] - 多波谱检测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进度仅0.08%,累计投入金额15.96万元,实现效益为0[79] - 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项目投资进度100%,累计投入金额40,162.5万元,但实现效益为0[79]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累计投入金额45,779.16万元,总实现效益为0[79] - 行人预警车载红外夜视系统项目因未获取车企供应商资质及市场前景低于预期而终止[80] - 精密红外光学组件项目因外部采购成本低于自研成本而终止建设[80] - 公司多个募投项目因市场环境变化及成本效益问题未达预期效益[79][80] - 公司终止行人预警车载红外夜视系统产业化项目及精密红外光学组件和复杂红外成像镜头产业化项目[81] - 电力巡检机器人智能化制造项目投入募集资金10,400.34万元,本期实际投入174.33万元,投资进度1.68%[84] - 产品研发及测试平台建设项目投入募集资金14,691.96万元,本期实际投入672.68万元,投资进度4.58%[84] - 两个变更后项目(电力巡检机器人和产品研发平台)本期实现效益均为0[84]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投入电力巡检机器人智能化制造项目10400.34万元[85]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投入产品研发及测试平台建设项目14691.96万元[85]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总金额25092.30万元[85] 公司治理和承诺 - 股份发行结束起36个月内不转让,届满36个月可解锁30.00%,届满48个月可解锁70.00%[113] - 资产持有时间不足12个月则认购股份锁定36个月,达到12个月则锁定12个月[114] - 股份解锁数量取决于利润承诺期内累计实际净利润与累计承诺净利润的比例[115] - 衍生股份如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需遵守相同锁定安排[113][114][115] - 若锁定期承诺与监管意见不符将按监管意见调整[113][114][115] - 交易前持有股份自交易完成起锁定60个月[116][117] - 交易结束后60个月内不减持股份且不放弃控制权[116][117] - 股东承诺独立行使表决权不与其他方达成一致行动[117] - 股份限售承诺正常履行中,到期日为2020年11月2日[113][114] - 股份减持承诺正常履行中,到期日为2022年11月2日[116][117] - 中宜投资和红将投资有权共同提名1名非独立董事及1名独立董事[118] - 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黄红友实际控制的企业[118] - 周纯确认与周建灿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119] - 周纯与交易对方及配募对象不存在一致行动人情形[119] - 周伟洪有权提名1名非独立董事及1名独立董事[121] - 周伟洪与交易对方及配募对象不存在一致行动人情形[121] - 周伟洪承诺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122] - 周伟洪承诺不利用股东地位谋求优先交易权利[122] - 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黄红友承诺避免与公司业务竞争并承担全部违约赔偿责任[130] - 周纯与周建灿承诺不从事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并确保控制企业遵守相同规定[130] - 公司股东承诺若存在必要关联交易将按公平原则签订协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32][133] - 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确认目前不存在违规占用红相科技资金的情况[133] - 交易完成后相关方承诺杜绝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公司及子公司资金或资产[134] - 公司关联方承诺将竞争性业务纳入公司经营或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作为退出竞争方式[129][131] - 关联方承诺优先将商业机会给予公司若公司愿意利用该机会[129][131] - 公司股东承诺不利用股东地位谋求优先交易权利或优于第三方的合作条件[132] - 所有承诺自2017年11月3日起生效且处于正常履行状态[130][132][133] - 违规占用资金定义包括通过预收款或应付款等形式变相占用资金的情况[133] - 公司及关联方承诺规范对外担保行为,遵守证监发(2003)56号和证监发[2005]120号规定[135][137][139] - 公司关联方承诺不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的情况[135][137] - 公司关联方承诺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或其他资产、资源[136][138] - 公司关联方承诺若违反承诺将承担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135][137][139] - 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承担红相科技因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缴纳事宜可能产生的补缴或罚款[139] - 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承担红相科技可能存在的劳动诉讼、仲裁及未决事项产生的补偿、赔偿[139] - 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承担红相科技租赁的杭州市滨江区火炬大道581号C座8、9、10、17层房屋因未取得正式产权证可能导致的经济损失及费用支出[140] - 周伟洪承诺中强科技除正常经营性往来外不存在违规占用资金情况[137] - 周伟洪承诺中强科技不存在以预收款、应付款等形式违规变相占用资金的情况[137] - 周伟洪承诺若违反承诺将承担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137] - 公司承诺承担中强科技可能产生的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补缴或罚款的全部责任[141] - 公司承诺确保交易完成后保持业务、资产、财务、机构和人员独立性[141] - 公司承诺所提供交易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142] - 公司承诺不违反证券发行法规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142] - 公司及董监高承诺符合创业板发行条件包括最近二年盈利[143][144] - 公司承诺最近三年财务报表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43] - 公司确认最近十二个月内无违规对外担保或资金被占用情形[144] - 公司承诺不存在三十六个月内因违法违规受行政处罚情形[145] - 公司确认控股股东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145] - 公司董监高承诺对所提供交易信息真实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146] - 公司承诺在收到立案稽查通知后两个交易日内暂停转让股份并申请锁定[147] - 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148] - 公司确认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因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的情形[148] - 公司承诺
金盾股份(300411) - 2019 Q1 - 季度财报
2019-04-29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总收入为8478.76万元,同比下降8.9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6.14万元,同比下降55.24%[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1元/股,同比下降83.33%[8] - 营业收入8478.76万元,同比下降8.94%[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42.85万元,同比下降45.38%[18] - 营业总收入同比下降9.0%至8478.8万元,上期为9310.7万元[62] - 净利润同比下降61.0%至593.7万元,上期为1521.5万元[62] - 基本每股收益0.01元,同比下降83.3%[65] - 营业利润为1287.54万元,同比增长61.2%[68] - 净利润为1077.87万元,同比增长61.7%[68]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378.41万元,增长59.52%[16] - 研发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402.32万元,增长45.36%[16] - 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284.34万元,增长159.14%[16]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45.4%至1289.2万元,上期为886.9万元[62] - 财务费用由负转正至105.7万元,主要因利息收入减少[62] - 母公司营业成本同比上升19.7%至4771.3万元[67]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69.03万元,同比改善89.26%[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加8051.07万元,同比增长89.26%[17]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减少4700.17万元,同比下降49.89%[17]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减少2864.08万元,同比下降1408.07%[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69.03万元,较上年同期-9020.10万元改善89.3%[7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720.60万元,同比下降49.9%[7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67.48万元,主要由于偿还债务5900万元[73]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96亿元,同比增长73.9%[71]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42亿元,较期初增加684.08万元[73]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3019.26万元,较上年同期-3155.98万元显著改善[76]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2109.61万元,同比基本持平[72] - 投资支付的现金为7000万元,同比减少57.3%[7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3000万元[77]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5900万元[77]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119.39万元[7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6019.39万元[7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19.39万元[77]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33万元[77] -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5.35万元[77]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5.22万元[77] 资产和负债变化 - 总资产为20.41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2.27%[8] - 预付款项较2018年末增加2282.12万元,增长51.88%[16] - 预收账款较2018年末增加3004.64万元,增长80.97%[16] - 货币资金从2018年末的2.01亿元增至2019年3月末的2.16亿元,增长7.4%[53] - 应收账款从7.26亿元降至6.35亿元,减少12.5%[53] - 预付款项从4400万元增至6680万元,增长51.9%[53] - 其他应收款从1.05亿元增至1.42亿元,增长35.0%[53] - 存货从1.63亿元增至1.85亿元,增长13.6%[53] - 短期借款从1.36亿元降至9720万元,减少28.6%[54] - 应付职工薪酬从1850万元降至739万元,减少60.1%[55] - 应交税费从2050万元降至343万元,减少83.3%[55] - 母公司货币资金从5390万元增至6430万元,增长19.3%[58] - 母公司短期借款从1.05亿元降至6600万元,减少37.1%[59] - 流动负债合计增长35.4%至2.04亿元[60] - 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扩大至1.51亿元[61] 其他财务数据 - 资产减值损失减少1771.46万元,同比增长634.02%[17] - 其他收益减少549.39万元,同比下降84.28%[17] - 资产减值损失转正至-1492.1万元,同比改善[62] 业务线表现 - 杭州地铁5号线项目合同金额9277.73万元[21] - 合肥轨道交通4号线项目中标金额6102.89万元[22] - 拉林铁路项目中标金额1730.56万元[23]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行人预警车载红外夜视系统产业化项目因市场前景低于预期及未获车企资质认证而终止[45] - 公司终止行人预警车载红外夜视系统产业化项目,因未获取车企供应商资质且市场前景低于预期[46] 诉讼和仲裁风险 - 公司被起诉或申请仲裁共涉及40宗案件,其中13宗已撤诉,14宗被驳回起诉,4宗一审败诉,6宗尚在一审审理中[30] - 公司银行账户冻结额度合计3.9488亿元,实际被冻结账户余额约1.1223亿元[30] - 公司名下14处房产、3项商标权及红相科技100%股份、中强科技100%股权被冻结[30] - 河南长葛法院4宗案件一审判决公司败诉,涉及标的金额5998万元[32] - 公司诉讼仲裁案件总涉及标的金额25.693亿元,其中9.48亿元案件已撤诉[33] - 红相科技、中强科技、四川同风源存在业绩承诺无法达标导致的商誉减值风险[28] - 公司原董事长周建灿去世后涉及伪造公章引发的借款担保诉讼[30] - 张汛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30] - 公司因单新宝案一审被判承担还款责任并已向许昌中院提出上诉[34] - 公司因白永锋案一审被判承担还款责任并已向许昌中院提出上诉[34] - 胡青杨士勇案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34] - 武汉市江夏区铁投小额贷款案原告已撤诉[35] - 河南合众担保案一审公司被判承担还款责任并已向许昌中院提出上诉[35] - 赵钢剑案原告已撤诉[35] - 中民国际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由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中[36] - 桐庐光典案原告已撤诉[36] - 赵信远仲裁案由武汉仲裁委员会受理并已中止[36] - 东方华盛财富管理案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受理[36] - 涉及公司的多起诉讼被法院终审驳回起诉,包括北京中泰创盈、合肥国正小贷等原告[37] - 公司涉及中财招商投资集团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仍在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中[37] - 深圳国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诉公司案原告已撤诉[38] - 浙江物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公司案原告已撤诉[39] - 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公司仲裁申请已撤回对公司部分[39] - 上海厚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公司案被法院驳回起诉[39] - 李国亮诉公司案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起诉[39] - 金尧诉公司案发回杭州中院审理中[39] - 方芳诉公司案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中[37] - 胡斌诉公司案被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驳回起诉[38] 募集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总额为98,510.1万元[44]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346.42万元[44]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5,092.3万元[44]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5,092.3万元[44]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25.47%[44]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46,125.58万元[44] - 行人预警车载红外夜视系统产业化项目投资进度为34.10%[44] - 行人预警车载红外夜视系统产业化项目累计投入1,451.8万元[44] - 精密红外光学组件和复杂红外成像镜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为2,498.05万元[44]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17,281万元的行人预警车载红外夜视系统产业化项目已变更[44] - 电力巡检机器人智能制造项目承诺投资额10,400万元[45] - 产品研发及测试平台建设项目承诺投资额14,691.96万元[45] - 产品研发及测试平台建设项目累计投入864.92万元,占承诺投资额比例5.89%[45] - 多波谱检测中心建设项目承诺投资额20,000万元[45] - 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承诺投资额40,162.5万元[45] - 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累计投入40,162.5万元,占承诺投资额比例100%[45] - 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承诺投资额6,500万元[45] - 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累计投入3,301.89万元,占承诺投资额比例50.8%[45]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累计投入46,125.58万元[45]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7年11月支取7000万元和3000万元,2018年7月支取15000万元和2000万元[47] - 公司实际发生交易相关费用为3301.89万元,较原预计6500万元结余募集资金3198.11万元[47] - 公司2017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38400万元[47] - 公司2018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37400万元,赎回55800万元,年末仍有20000万元未赎回[47] - 公司募集资金被违规占用9014.85万元,截至2018年末尚未归还[47] - 其中3325.43万元被转移用于募投项目以外的日常经营业务[47] - 5689.42万元被法定代表人通过第三方公司转移形成个人资金占用[47] - 子公司红相科技累计支出募集资金11313.67万元[47] - 公司其余募集资金7561.32万元暂存专用账户[47] 业绩承诺风险 - 中强科技2016-2018年累计实际净利润6126.63万元,低于承诺业绩1.995亿元[31] - 中强科技2018年扣非净利润为-2191.72万元,未达承诺[31] 其他重要内容 -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78]
金盾股份(300411) - 2018 Q4 - 年度财报
2019-04-29 16:0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营业收入5.53亿元,同比增长19.05%[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7.58亿元,同比下降2570.15%[2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8亿元,同比下降481.45%[28] - 资产总额20.88亿元,同比下降45.32%[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32亿元,同比下降52.04%[2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9.85%[28] - 基本每股收益-3.70元/股[28] - 第四季度单季度净利润亏损18.21亿元[30]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4745.11万元,较2017年566.99万元下降936.3%[35] - 所得税影响额-828.05万元,较2017年101.19万元下降918.3%[35]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226.45%至1.1445亿元[71] -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161.52%至6405.45万元[71][72]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206.72%至5642.78万元[72]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从3.96%提升至10.20%[75][76]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481.45%至-1.9824亿元[77]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升112.36%至8916.2万元[77] - 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从18.41%上升至34.78%[79]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从6.91%上升至9.65%[79] 成本和费用 - 非经常性损益中政府补助为1317.71万元,较2017年645.64万元增长104.0%[34] - 委托他人投资管理资产产生收益499.35万元[34]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104.68万元,较2017年收益242.15万元下降143.2%[34] - 未决诉讼确认预计负债损失735.92万元[34] - 其他营业外支出53.78万元,较2017年38.20万元扩大40.8%[34] - 计入当期损益资金占用费26.38万元,与上年26.17万元基本持平[34] - 商誉减值导致资产减少16078.35万元[44] 各业务线表现 - 通风系统行业收入2.414亿元,同比下降26.37%,占营收比重43.61%[57][59] - 其他制造业行业收入2.309亿元,同比大幅增长429.33%,占营收比重41.73%[57] - 建筑安装行业收入5810.84万元,同比增长247.18%,占营收比重10.50%[57] - 电力设备制造业收入2087.65万元,同比下降72.71%[57] - 通风系统行业毛利率26.31%,同比下降10.72个百分点[59] - 电力设备制造业毛利率61.14%,同比上升10.67个百分点[59] - 通风系统产品销售量25307台/套,同比下降26.79%[60]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额为1.2745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23.12%[68][69]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额为8019.43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28.07%[69][70] - 子公司浙江红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232,189,509.36元,净利润61,566,967.52元[96] - 子公司江阴市中强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21,781,617.86元,净亏损21,054,777.52元[96] - 子公司四川同风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57,292,074.94元,净利润13,235,413.08元[96] - 子公司浙江金盾风机装备有限公司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57,926,456.04元,净利润111,147.19元[96] - 红相科技2018年扣非净利润为5397.41万元,低于承诺业绩9375万元,完成率57.6%[155][157] - 中强科技2018年扣非净利润为-2191.72万元,远低于承诺业绩9450万元[155][157] - 同风源2018年扣非净利润为1322.47万元,超出承诺业绩1000万元,完成率132.25%[155][157] 各地区表现 - 内销收入5.405亿元,同比增长17.32%,占营收比重97.66%[57] - 外销收入1297.44万元,同比增长207.14%[57]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通过并购重组进入高端设备及军工制造产业链[5][11] - 公司存在宏观经济政策风险,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5] - 应收账款数额不断增加,资金周转速度与运营效率可能降低[9] - 存在因业绩承诺未达标导致商誉减值的风险[12][13] - 公司规划打造高端设备及军工制造产业链推进外延式扩张[102] - 公司将持续完善核电质保体系建设严抓核安全文化[104] - 通风系统行业技术水平通过提高质量降低成本便于维护加强环保等方面改进[101] - 公司产品结构将多元化形成专业风机、红外紫外成像及军事隐身装备协同发展格局[103] - 公司以省级研究院和研发大楼为创新平台加强技术部门团队建设[104] - 行业竞争围绕技术、行业经验、定制化制造和过程服务展开[101] - 公司保持地铁风机市场占有率第一的行业地位[103] -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地铁、隧道、核电等政府主导型投资项目[102] - 公司通过14项绩效考核指标对各车间产值、人均产值、生产效率按月全面考核[103] - 高端产品领域行业企业平均毛利率在20-30%,较高企业可达30-40%或更高[101] - 红相科技成为国家电网合格供应商并在电力行业市场份额逐年扩大[46] - 红相科技无快门红外成像机芯技术领先且多款机芯通过军标测试[46] - 中强科技参与建国60周年国庆阅兵等重大军事任务的装备数码迷彩涂装[47] - 中强科技报告期内引进高层次技术人才1人并完成多项测试室建设[52] - 中强科技新申请发明专利权1项和实用新型专利2项均已受理[52] - 公司通过武器装备二合一、GB/T19001等多项质量体系认证和监督检查[53] - 红相科技完成ISO9001等五大管理体系认证及国家电网合格供方审查[53] - 中强科技因军方采购改革导致价值超500万元项目需招标,影响订单获取[155] - 红相科技因原董事长伪造公章事件引发纠纷,导致客户流失影响收入[155] 募集资金使用与项目进展 - 募集资金总额为9.85亿元人民币[83] - 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1317.37万元[83] -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58亿元人民币[83]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为2.51亿元,占总额25.47%[83]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5.27亿元[83] -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3.74亿元,期末未赎回理财金额为2亿元[84] - 募集资金被违规占用金额为9014.85万元[84] - 红外夜视系统项目投资进度34.10%,累计投入1451.8万元[85] - 电力巡检机器人项目投资进度仅1.68%,累计投入174.33万元[85] - 产品研发及测试平台建设项目投资金额为14,691.9千元,实际投入672.68千元,进度仅4.58%[87] - 多波谱检测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投资20,000千元,实际投入15.96千元,进度仅0.08%[87] - 支付交易现金对价金额为40,162.5千元,实际投入40,162.5千元,完成进度100%[87] - 支付交易相关费用计划投资6,500千元,实际投入3,301.89千元[87] - 承诺投资项目总投资额98,510.1千元,累计投入45,779.16千元[87] - 行人预警车载红外夜视系统产业化项目因成本优势减弱及未获车企资质而终止[87] - 精密红外光学组件项目因外部采购成本低于自研成本而停止建设[87] - 红相科技公司股权被查封及重大诉讼影响产品推广进度[87] - 主动式红外夜视系统成本优势凸显,热成像技术推广前景低于预期[87] - 2018年6月2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车载红外夜视系统项目[87] - 公司终止行人预警车载红外夜视系统产业化项目,因市场推广前景低于预期且未获取车企供应商资质[88] - 公司终止精密红外光学组件和复杂红外成像镜头产业化项目,因自主研发成本高于外部批量采购价格[88]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8年累计支取17,000万元,截至年底尚未归还[89] -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际发生交易费用3,301.89万元,较预计6,500万元结余募集资金3,198.11万元[89] - 公司2018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金额37,400万元,赎回55,800万元,年末未赎回余额20,000万元[89] - 公司募集资金被违规占用9,014.85万元,其中3,325.43万元用于日常经营,5,689.42万元形成个人资金占用[89] - 电力巡检机项目变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10,400.34万元,本期实际投入174.33万元,投资进度仅1.68%[91] - 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6月28日审议通过两项募投项目终止建设[88] - 子公司红相科技公司累计支出募集资金11,313.67万元,存在9,014.85万元被违规占用情形[89] - 公司2017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38,400万元,2018年使用额度37,400万元[89]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原行人预警车载红外夜视系统产业化项目13,023.75万元和精密红外光学组件和复杂红外成像镜头产业化项目12,068.55万元,合计25,092.30万元,转投电力巡检机器人智能化制造项目10,400.34万元和产品研发及测试平台建设项目14,691.96万元[92] - 产品研发及测试平台建设项目计划投资总额14,691.96万元,截至报告期末投资进度为4.58%,累计投入672.68万元[92] 法律诉讼与资产冻结 - 公司被起诉或申请仲裁共涉及四十宗案件,其中十三宗已撤诉,一宗中止诉讼,两宗中止仲裁,十四宗驳回起诉,四宗一审败诉处二审中,六宗一审审理中[14] - 公司7个银行账户被冻结,被冻结额度合计37,388.00万元,实际被冻结余额总计约11,222.86万元[14] - 公司名下14处房产、3宗土地、红相科技99%股份、中强科技100%股权处于查封状态[14] - 公司涉及重大诉讼涉案金额1000万元[162] - 公司涉及另一重大诉讼涉案金额1998万元[163] - 诉讼一审判决公司需偿还借款本金1000万元并支付利息[162] - 诉讼一审判决公司需偿还借款本金1998万元[163] - 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合计86800元由公司负担[162] - 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合计146680元由公司及相关方负担[163] - 公司已就两项一审判决向许昌中院提出上诉[162][163]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蔡远远撤诉,涉及金额3605.6万元[164] - 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公司承担还款责任,涉及金额1100万元[164] -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准许胡青、杨士勇撤诉,涉及金额1718.47万元[165] -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武汉市江夏区铁投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撤诉,涉及金额1312.33万元[165] - 长沙仲裁委员会准许申请人刘立强撤回仲裁请求,涉及金额5500万元[165] - 公司被一审判决需偿还河南合众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本金1990万元及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166] - 一审案件受理费141200元及保全费5000元由五被告共同负担[166] - 公司已就河南长葛法院一审判决向许昌中院提出上诉[166][167] - 赵钢剑诉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金额3822元)已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167] - 赵钢剑诉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金额5190.32元)已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167] - 赵钢剑诉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金额2055.48元)已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167] - 赵钢剑诉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金额5460元)已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167] - 所有赵钢剑起诉案件均涉及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原告负担[167] - 诉讼案件结果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影响存在不确定性[167] 公司治理与股权结构 - 公司于2017年11月完成收购红相科技100%股份和中强科技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12] - 公司于2017年11月完成收购四川同风源51%股权的交易[12] - 红相科技2016-2019年净利润有业绩承诺,中强科技2016-2020年有业绩承诺,四川同风源2018-2020年有业绩承诺[12] - 公司完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红相科技100%股份和中强科技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46] - 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金盾风机装备有限公司,以优化管理架构和提升综合服务能力[99] - 公司于2017年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红相科技100%股权和中强科技100%股权,以发展高端设备制造战略[97] - 公司于2017年支付现金收购四川同风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以增强在轨道交通领域的综合服务能力[98]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使股本增加21083.13万元,增幅80.0%[44] - 公司2017年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合计转增股份数量为210,831,305股[115] - 中宜投资和红将投资有权共同提名1名非独立董事及1名独立董事[122] - 中宜投资和红将投资为黄红友实际控制的企业[122] - 周纯确认与周建灿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122] - 周纯持有股份表决权由本人或委托周建灿行使不放弃表决权[122] - 周伟洪有权提名1名非独立董事及1名独立董事[122] - 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黄红友承诺避免同业竞争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124] - 周纯和周建灿承诺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从事与上市公司竞争业务[124] - 周纯和周建灿承诺若存在关联交易将按公平公允原则签订协议[125] - 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杭州中宜承诺杜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25] - 相关方承诺将竞争性业务纳入上市公司经营或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124] -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承诺及时将商业机会优先给予上市公司[124] - 所有承诺自2017年11月3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正常履行中[124][125] - 违反承诺方需赔偿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损失[124][125] - 公司承诺规范对外担保行为,遵守证监发[2005]120号规定[126] - 公司及关联方承诺杜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确保资产独立性[126] - 关联方杭州中宜及红将投资承诺承担红相科技社保补缴风险[127] - 关联方杭州中宜及红将投资承诺承担租赁纠纷导致的损失风险[127] - 周伟洪承诺承担中强科技社保补缴及劳动诉讼相关费用[127] - 公司承诺交易信息真实准确,承担全部法律责任[127] - 公司承诺不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127] - 关联方承诺交易后保持公司业务、资产、财务独立性[127] - 所有承诺自2017年11月03日起正常履行中[126][127] - 公司拟依照法律程序聘任负责浙江红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江阴市中强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132] - 公司拟收购浙江红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7.50%股份[139] - 公司拟收购江阴市中强科技有限公司95.00%股权[139] - 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139] - 交易对方承诺36个月内不增持上市公司股份[140] - 交易对方承诺60个月内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140] - 交易对方将向上市公司推荐1名独立董事和1名非独立董事[140] - 声明人确认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情形[139][140] - 声明人承诺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不与其他方达成一致行动[139][140] - 声明人确认近五年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139][140] - 声明人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139][140] - 交易完成后36个月内公司及控制实体不增持上市公司股份[143] - 交易完成后60个月内公司及控制实体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143] - 公司有权向上市公司推荐1名独立董事和1名非独立董事[143] - 股权转让以1:1价格受让中强科技95%股权[143] - 所有股东承诺独立行使表决权不放弃不委托[143] - 股东确认与
金盾股份(300411) - 2018 Q3 - 季度财报
2018-10-28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1.2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1.83%[8]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3.9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6.72%[8]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66.7%至3.94亿元,上期为2.37亿元[7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13.25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92%[8]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74.40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1.88%[8] - 净利润同比增长91.8%至6713万元,上期为3500万元[74] - 净利润为21,154,806.77元,较上年同期18,538,415.65元增长14.1%[6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132,459.33元,较上年同期18,590,356.44元增长2.9%[66] - 营业利润为1674.35万元,同比下降59.4%[78] - 净利润为1565.11万元,同比下降55.3%[7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403元,较上年同期0.0645元下降37.5%[67] - 基本每股收益0.033元,同比下降72.9%[7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344元,较上期0.1217元增长10.4%[75]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增加8,614.08万元(增长59.9%)[17]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59.9%至2.30亿元,上期为1.44亿元[73] - 研发费用增加2,001.76万元(增长237.1%)[18] - 研发费用为9,515,796.68元,较上年同期2,917,318.60元大幅增长226.2%[64] - 研发费用大幅增长237.1%至2846万元,上期为844万元[73]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27.9%至2765万元,上期为2162万元[73] -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142.7%至2468万元,上期为1017万元[73] - 所得税费用同比增长14.6%至698万元,上期为609万元[74] - 支付职工现金4622.27万元,同比增长105.5%[79] 其他财务数据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4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95.96%[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减少9,030.32万元(下降96.0%)[1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84亿元,同比恶化95.9%[79]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加19,110.55万元(增长4648.6%)[18]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87亿元,同比改善4650.8%[81]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长额增加4,053.34万元(增长123.5%)[19]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58亿元,同比增长1474.9%[82]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3.34亿元,同比增长74.2%[7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现金2.90亿元,同比增长64.4%[79]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现金498.47万元[81] - 其他收益增长390.2%至1378万元,上期为281万元[73] - 投资收益从上年同期的-5.4万元改善至498.5万元[73] 资产和负债变化 - 预付款项较2017年末增加3866.33万元人民币,增长148.9%[16] - 其他应收款较2017年末增加6081.67万元人民币,增长186.6%[16] - 其他流动资产较2017年末减少2.53亿元人民币,下降65.6%[16] - 其他应付款减少565.59万元(下降82.1%)[17]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274,594,334.54元,较期初263,874,781.53元增长4.1%[57]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期末余额800,437,771.76元,较期初719,962,156.05元增长11.2%[57] -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64,629,991.53元,较期初25,966,671.21元增长148.9%[57] -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93,412,512.97元,较期初32,595,807.79元增长186.6%[57]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78,797,487.47元,较期初36,756,647.47元增长114.4%[57]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136,238,000元,较期初116,366,000元增长17.1%[58] - 短期借款为105,000,000元,较期初115,000,000元减少8.7%[62]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为94,628,432.32元,较期初127,025,830.98元下降25.5%[62] - 资本公积为2,643,577,366.63元,较期初2,854,408,671.63元减少7.4%[63] - 母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52,844,631.23元,较期初86,833,861.02元下降39.2%[61] - 公司总资产为3,598,603,711.15元,较期初3,651,754,124.91元下降1.5%[62][63] - 公司总资产为38.11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下降0.2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4.55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1.55%[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455,389,051.91元,较期初3,402,720,341.42元增长1.5%[59] 诉讼和仲裁案件 - 涉及诉讼仲裁案件总标的金额254,097.23万元[20] - 一审败诉案件涉及标的金额5,998.00万元[20][21] - 尚在审理案件涉及标的金额93,115.37万元[21] - 法院一审及终审裁定驳回胡斌等原告对公司的起诉[23][23][23] - 法院一审及终审裁定驳回周志萍等原告对公司的起诉[23][23][23] - 法院一审及终审裁定驳回唐利民等原告对公司的起诉[23][23][23] - 法院裁定驳回上海厚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的起诉[23][23] - 法院裁定驳回李国亮等原告对公司的起诉[23][23] - 法院裁定驳回金尧等原告对公司的起诉[23][23] - 蒋敏案一审驳回后原告上诉二审未裁决[24][24][24] - 桐庐光典民间资本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已撤诉[24][24] - 蔡远远已撤诉[24][24] - 刘立强仲裁案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24][24] - 公司涉及多起重大诉讼和仲裁案件,包括深圳国投供应链、广东粤财金融租赁、周世平、合肥国正小贷等原告或申请人[25] - 法院或仲裁委已对部分案件(如深圳前海法院、武汉仲裁委、广州仲裁委、北京仲裁委受理的案件)裁定中止诉讼或仲裁[25] -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正在审理赵钢剑作为原告起诉公司的案件[25][26]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起诉公司的案件[26]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方芳作为原告起诉公司的案件[26] -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正在审理庄立群作为原告起诉公司的案件[26]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深圳诚正科技小贷起诉公司的案件[26] -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浙江物产融资租赁起诉公司的案件[26]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西安品博信息科技起诉公司的案件[26] - 公司涉及多起重大诉讼案件,包括与武汉市江夏区铁投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山鹰(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单新宝、河南合众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及白永锋的纠纷,案件均在审理中或公司已提出上诉[27] - 公司因单新宝案一审被判承担还款责任,涉案金额未明确披露,但公司已向许昌中院提出上诉,二审尚未判决[27] - 公司因河南合众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案一审被判承担还款责任,具体金额未披露,公司已上诉且二审未判决[27] - 公司因白永锋案一审被判承担还款责任,金额未披露,公司已向许昌中院提出上诉[27] 股东承诺和股份锁定 - 股东阳洪承诺持有113,000股份及衍生股份在2020年12月31日前不转让,若违反则转让所得归公司所有,目前正常履行中[28] - 股东陈根荣、马夏康、王淼根及周建灿(已去世)承诺因交易取得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包括衍生股份,锁定期至2020年11月2日,正常履行中[28] - 杭州红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因交易取得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后可解锁30%,48个月后可解锁70%,包括衍生股份,锁定期至2020年11月2日,正常履行中[28] - 费禹铭、费占军及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等承诺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根据持有时间不足12个月或达到12个月,对应股份锁定36个月或12个月,包括衍生股份,锁定期至2018年11月2日,正常履行中[28] - 周伟洪因交易获得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解锁数量为股份数乘以累计实现实际净利润与累计承诺净利润之比[29] - 周伟洪股份锁定期满48个月时,余下未解锁股份全部解锁[29] - 周纯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交易完成之日起锁定60个月,期间不减持且不放弃控制权[29] - 周建灿(已故)持有的股份及新增股份均自发行结束之日起锁定60个月,期间不放弃控制权[29] - 费禹铭等股东承诺独立行使表决权,不与其他交易方构成一致行动人[29] - 杭州红将投资与中宜投资有权共同提名1名非独立董事及1名独立董事[29] - 中宜投资和红将投资为黄红友实际控制,承诺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不与其他方达成一致行动[29] - 周纯确认与周建灿构成一致行动人,但与其他交易方无关联或一致行动关系[29] - 周纯承诺行使股东权利时仅与周建灿一致行动,不与其他交易方提前达成一致意见[29] - 所有相关股份锁定及承诺安排均自2017年11月3日起生效[29] - 周伟洪承诺在交易完成后有权提名1名非独立董事及1名独立董事[30] - 周伟洪承诺独立行使表决权不与其他交易方达成一致行动[30] - 周伟洪及控制企业承诺减少关联交易并确保交易公平公允[30] - 杭州红将投资等机构承诺避免同业竞争和资金占用行为[30] - 关联交易承诺履行期限自2017年11月3日至长期有效[30] - 一致行动承诺履行期限自2014年11月3日至长期有效[30] - 所有承诺目前均处于正常履行中状态[30] - 承诺要求关联交易必须按照市场价格公允条件执行[30] - 承诺方保证不利用股东地位谋求优先交易权利[30] - 同业竞争承诺涵盖现有业务及未来拓展业务范围[30] - 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黄红友承诺避免与公司业务竞争,如有竞争业务将停止、纳入公司或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31] - 周纯、周建灿(已故)承诺避免与公司业务竞争,如有竞争业务将停止、纳入公司或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31] - 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黄红友承诺将商业机会优先给予公司[31] - 周纯、周建灿(已故)承诺将商业机会优先给予公司[31] - 违反承诺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公司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31] - 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黄红友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得从事与公司竞争业务[31] - 周纯、周建灿(已故)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得从事与公司竞争业务[31] - 承诺期限自2017年11月3日至长期有效(9999年12月31日)[31] - 所有承诺目前处于正常履行中状态[31] - 公司股东承诺减少关联交易,避免谋求优于第三方的业务合作条件[31] - 公司股东承诺避免与上市公司进行非公允关联交易[32] - 股东及控制企业目前不存在违规占用红相科技资金情况[32] - 股东及控制企业目前不存在违规占用中强科技资金情况[32] - 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公允原则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2] - 交易完成后将严格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32] - 承诺期间自2017年11月3日至长期有效[32] - 若违反承诺将承担上市公司全部损失[32] - 公司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承诺自交易结束后36个月内不增持股份[38] - 公司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承诺自交易结束后60个月内不谋求控制权[38] - 杭州红将投资及杭州中宜投资有权向上市公司推荐1名独立董事和1名非独立董事[38] - 公司股东确认与杭州红将投资/杭州中宜投资及其实际控制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38] - 公司股东承诺在行使股东权利时将独立进行意思表示[38] - 公司股东承诺不放弃表决权且不委托他人行使表决权[38] - 杭州远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承诺与交易各方无关联关系且不构成一致行动人,承诺期限自2017年11月3日至长期[39] - 费占军承诺持有中国国籍且投资资金来源于境内合法所得,承诺期限自2017年11月3日至长期[39] - 周伟洪承诺交易完成后36个月内不增持股份,60个月内不谋求控制权,承诺期限至2022年11月2日[39] - 费禹铭与钱志达确认与上海萌顾创业投资中心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承诺期限自2017年11月3日至长期[39] - 杭州红将投资与中宜投资及其实际控制人黄红友/周伟洪承诺除一名董事及一名独立董事外不另行提名额外董事人选[40] - 陈根荣、马夏康、王淼根及周建灿承诺近五年未受证券市场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40] - 陈根荣、马夏康、王淼根及周建灿承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禁止收购情形[40] - 陈根荣、马夏康、王淼根及周建灿承诺因交易取得的股份自发行结束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40] - 陈根荣、马夏康、王淼根及周建灿承诺认购资金为自有及自筹资金且不存在杠杆融资结构化安排[40] - 上海萌顾创业投资中心承诺认购股份不存在结构化或杠杆安排[40] - 杭州红将投资实际控制人黄红友声明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人情形[40] - 萌顾创投承诺配套融资启动前将足额合法自有资金实缴至账户[40] - 萌顾创投确认不存在持有股份质押融资或短期偿债安排[40] - 公司关键管理人员(陈根荣、马夏康、王淼根、周建灿)承诺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且未因涉嫌内幕交易被调查或处罚[41] - 公司关键管理人员保证为交易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41] - 若因提供虚假信息导致公司或投资者损失关键管理人员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1] - 若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关键管理人员股份将被锁定且用于投资者赔偿安排[41] - 关键管理人员声明与交易对方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且不会通过一致行动改变公司控制权[41] - 上海萌顾创业投资中心声明近五年未受证券市场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41] - 上海萌顾创业投资中心确认不存在重大债务逾期未清偿情形[41] - 上海萌顾创业投资中心声明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41] - 所有相关承诺有效期自2017年11月3日起至长期持续履行中[41] - 公司已披露的关键管理人员承诺状态均为正常履行中[41] - 上海萌顾创业投资中心承诺所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42] - 上海萌顾创业投资中心确认本次认购资金为自有资金且无杠杆融资结构化安排[42] - 上海萌顾创业投资中心保证所提供交易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法律责任[42] - 上海萌顾创业投资中心承诺若被立案调查将暂停转让股份并申请锁定[42] - 上海萌顾创业投资中心声明除两名合伙人外与其他交易方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42] - 周建灿确认与周纯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42] - 周建灿声明与其他交易方及配募对象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情形[42] - 交易完成后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锁定60个月[43] - 股东承诺不放弃控制权并可能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以维持控制权稳定[43] - 认购配套融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及合法自筹资金无股份质押融资[43] - 陈根荣王淼根与交易各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人情形[43] - 马夏康承诺独立行使股东及董事权利不与交易方达成一致行动[43] - 上海萌顾创业投资确认与费禹铭钱志达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43] - 所有承诺方均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