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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盾股份(30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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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盾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4 10:31
证券代码:300411 证券简称:金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四届十四次 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 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28 日(周五)下午 14: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8 日 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 ...
金盾股份: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4-04-24 10:31
员工持股计划 - 2023年1月9日4835900股非交易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占总股本1.19%[2][3] - 存续期90个月,分五期解锁,每期20%[3] - 第一个锁定期2024年1月9日届满,涉及股份967180股[3] 业绩考核 - 2023年营收或毛利增长率不低于10%为解锁考核目标[3] - 2023年营收485704169.66元,增长13.87%,目标达成[4] 解锁规则 - 个人绩效80 - 100分解锁100%,60 - 80分解锁60%,60分以下0%[4] - 实际解锁份额=计划解锁份额×绩效对应比例[5] 计划变更与终止 - 存续期满未展期自行终止,满足条件可提前终止[7][8] - 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或特殊情况可延长[8][9] - 变更须2/3以上份额同意并董事会审议通过[8]
金盾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4 10:31
证券代码:300411 证券简称:金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及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此次 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 议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董事是朱建先 生。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淼根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认为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 ...
金盾股份: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4 10:31
证券代码:300411 证券简称:金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将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向杭州 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1695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定向增发方式, 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9,529,402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 币 33.36 元,共计募集资金 98,510.1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2,800 万元后 的募集资金为 95,710.1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0 ...
金盾股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2024-04-24 10:31
业绩总结 - 审计公司对金盾股份2023年度财报及汇总表审计[3] - 审计认为汇总表如实反映2023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关联资金往来情况[8] 数据详情 - 四川同风源应收账款2023年初1052.88万,偿还61.09万,期末991.79万[11] - 四川同风源其他应收款2023年初3584.20万,利息6.57万,期末3590.77万[11] - 浙江金盾风机其他应收款2023年初8856.93万,往来累计28574.44万,偿还27492.62万,期末9938.75万[11] -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2023年初13494.01万,往来累计28574.44万,利息6.57万,偿还27553.71万,期末14521.31万[11]
金盾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4 10:31
证券代码:300411 证券简称:金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 四届十四次董事会、四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 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四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用 于购 ...
金盾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伟民)
2024-04-24 10:31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董事 姓名 本报告 期应参 加董事 会次数 现场出 席董事 会次数 以通讯 方式参 加董事 会次数 委托出 席董事 会次数 缺席董 事会次 数 是否连续两 次未亲自参 加董事会会 议 本年应参 加股东大 会次数 出席股 东大会 次数 徐伟民 5 1 4 0 0 否 2 2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 | | 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 同意 | | --- | --- | --- | --- | | 第四届董事会第 | 2023 年 4 月 26 日 | | | | 九次会议 | |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公司 ...
金盾股份: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4 10:31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 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 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 估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 及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有效性 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 告、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审计说明。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编 ...
金盾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4 10:31
2023年监事会会议情况 - 召开4次会议,各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 2023年公司情况 - 决策程序合规,内管理制度完善[4] - 财务状况良好,决算报告准确[4] - 治理结构完善,管理体系有效[4] - 董事、高管履职尽责,无违规[4] 2024年展望 - 监事会加强监督,促公司规范运作[5]
金盾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4 10:31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理层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 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审核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 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 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