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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控科技(300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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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控科技(30037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13 10:46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召开的5日内发出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召开的5日内发出通知[7]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1]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1] 股权登记与会议间隔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3] 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3]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需记载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等内容,应保存不少于10年[18][19]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3]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3] 董事选举 - 选举董事时除选举一名董事情形外实行累积投票制[23] 优先股表决 - 股东会对发行优先股需就种类和数量等十一项事项逐项表决[24] 提案审议 - 股东会审议提案不得修改,变更视为新提案[25] 表决规则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为准[25] 计票监票 - 股东会表决前推举2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25]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表决信息[26] 董事就任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按《公司章程》规定就任[28]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8] 回购决议 - 公司回购普通股相关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应在决议次日公告[28] 决议效力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有瑕疵决议[28] 争议处理 - 相关方对股东会相关事项有争议应及时向法院诉讼,判决前执行决议[29] 规则说明 - 本规则“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31]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抵触时以其规定为准[31]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通过发布之日起施行[32]
安控科技(30037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3 10:46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会审议[8]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8]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8]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股东会审议且三分之二以上股东通过[8]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须经股东会审议[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8]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8]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应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8] 信息披露要求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还款公司应及时披露[13] - 被担保人出现破产等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13] 责任追究与制度执行 - 公司对外担保按制度执行,董事会处分有过错责任人[20] - 董事等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追究当事人责任[21] - 经办人员违规担保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2] - 责任人违反制度未造成损失公司仍可处罚[23] - 担保中人员违反信息披露制度按相关规定执行[24] 制度说明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5]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章程执行[2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7]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28] - 制度制定于二零二五年十月[29]
安控科技(300370)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13 10: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4年1月3日核准首次发行1345万股,1月23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565376225元[6]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认购35467336股,持股比例100%[15] - 公司已发行股份1565376225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5]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15] - 公司特定情形收购股份,(三)(五)(六)项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董事、高管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1] 党组织相关 - 公司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3年[24] - 公司党支部设3 - 7名委员,包括书记、副书记、纪检委员[24] - 公司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纳入预算[28]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违规董事等提起诉讼[33]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4]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44] - 董事会收到提议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53] - 召集人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5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54]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应延期或取消,若有需提前公告说明[5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64]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64]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65] - 单独或合并持股3%以上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由特定主体提名[68][69] - 股东提名董事、独立董事需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交资料[69] - 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投票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67]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68]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7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76][77]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可建议撤换[80] - 董事辞任或任期届满后,忠实义务在2年或约定期限内有效[80] - 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83] - 董事会设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3]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处理交易事项有比例和绝对额要求[86]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按金额不同分别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87]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8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有相关规定[88][89]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经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90]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表决,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90]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94]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4]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02][103] - 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104]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104] - 提名委员会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104][105] - 董事会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0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11]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12]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13] - 公司按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确定现金分红比例,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归属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10%[113][114] - 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资产负债率低于70%是现金分红条件之一[115] - 重大对外投资或现金支出有金额标准[115]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121]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22] 公司合并、分立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时,需董事会决议,合并、分立、减资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27][128][129] - 债权人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27][128][129]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后,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30]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出现解散事由需公示[133] - 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使公司存续,需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35] - 清算组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135] -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无关经营活动,财产未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138] - 清算组发现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应申请破产清算,清算结束制作报告报确认并申请注销登记[138] 章程相关 - 章程自股东会通过后施行,于2025年10月14日制定[143][144] - 有三种情形公司修改章程,修改事项审批后办理变更登记[140] - 董事会依决议和审批意见修改章程并公告,可制定章程细则但不得抵触章程[140][141][142] - 章程以中文版为准,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附件包括股东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不一致时以章程为准[142]
安控科技(300370)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13 10:46
投资审批 - 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况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2] - 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未达审议标准投资事项按董事会授权总经理交易审批权限执行[15] 决策与职责 -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7] - 投资管理部负责新投资项目信息收集等工作[7] - 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对外投资财务管理等工作[8] - 内控内审部对投资项目实施运作情况监督检查评价[10]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外投资信息披露[10] 后续管理 - 投资管理部完成投资后对项目定期跟踪[17] -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公司应派出人员参与监督运营决策[19] 信息披露 - 公司对外投资需按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3] - 投资管理部负责整理、归档和保管对外投资文件正本[23] - 相关部门负责保管对外投资文件副本及会议资料[23] - 相关人员需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对外投资信息并提供文件资料[23] - 对外投资事项未披露前,知情人员有保密责任[23] - 各部门应以董事会办公室的信息披露口径为准[23] 违规处理 - 公司及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违规造成不良后果将受处分[25] -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5] 办法实施 -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27] - 本办法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27]
安控科技(30037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3 10:46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所持公司股份不得转让[6]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9] - 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9]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9] 买卖时间限制 - 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7]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7] 违规处理 - 违反6个月内买卖规定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8] 计划披露 - 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2]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应报告并公告[14]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起不超六个月[14] - 增持期限过半需披露进展公告[15] 信息申报 - 买卖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17] - 新任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8] - 股份变动前2个交易日通知董事会秘书[19] - 变动当日填写申报表,2个交易日内公司公告[19] - 持有变动比例达规定时履行报告披露义务[20] 交易申请与申报 - 拟交易需填申请表明确数量及占比[26] - 买卖后填申报表含成交数量、均价等[28] - 持股变动后填申报表明确前后持股数及占比[28] 账户备案 - 对现任及离任半年内董事和高管证券账户信息登记备案[22]
安控科技(30037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13 10:46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5] -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为3人[5] 会议召开 -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7]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7] - 董事长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主持会议[8]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送达通知[8]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0] - 审议提案形成决议需过半数董事投赞成票,法律有更多要求从其规定[17] - 提供担保及对外财务资助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9] 其他规定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可建议撤换[13] - 董事回避表决有相关规定[19] - 会议记录应包含届次、日期等内容[20] - 与会人员需签字确认会议记录和决议[22]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秘书按规则办理且相关人员需保密[22]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22]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情况[22] - 本规则经股东会批准生效,原规则废止[24]
安控科技(30037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3 10:46
薪酬制度 - 公司制定董高人员薪酬制度建立激励约束机制[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并监督执行[6] 薪酬构成 - 独立董事领津贴,董高人员按职务定标准[8] - 在职董高年度薪酬由基本与绩效构成[8] 其他规定 - 薪酬不含股权激励,需另行制定披露[8]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10]
安控科技(300370) - 独立董事工作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3 10:46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董事会成员变更时独立董事应占1/3以上[5]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有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不得被提名[10] - 任期3年,连选可连任但不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提名[12] - 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13] - 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员[14] - 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6] 独立董事提名与委托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1名独立董事1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2名[15] 独立董事撤换与补选 - 连续2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应提请撤换[15]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专业人士应60日内补选[16] - 任职后不符条件未辞职应60日内完成补选[16]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特定事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提交审议[19] - 部分职权行使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0]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3] - 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4] - 履职资料保存至少10年[25] 独立董事提议与支持 - 2名以上认为材料问题可联名提议延期[27] - 董事会秘书应提供支持协助[29] - 公司有关人员应配合行使职权[29] 独立董事津贴与风险 - 津贴由董事会预案、股东会通过,公司支付并年报披露[30] - 不应获取额外未披露利益[30] - 可按需买责任险降低风险[31] 制度执行与解释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规定执行[31] - 抵触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31] - 经股东会通过实施,修改亦同[31]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1]
安控科技(30037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3 10:46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十月 1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