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控科技(300370)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安控科技安控科技(SZ:300370)2025-10-13 10: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4年1月3日核准首次发行1345万股,1月23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565376225元[6]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认购35467336股,持股比例100%[15] - 公司已发行股份1565376225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5]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15] - 公司特定情形收购股份,(三)(五)(六)项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董事、高管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1] 党组织相关 - 公司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3年[24] - 公司党支部设3 - 7名委员,包括书记、副书记、纪检委员[24] - 公司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纳入预算[28]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违规董事等提起诉讼[33]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4]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44] - 董事会收到提议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53] - 召集人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5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54]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应延期或取消,若有需提前公告说明[5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64]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64]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65] - 单独或合并持股3%以上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由特定主体提名[68][69] - 股东提名董事、独立董事需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交资料[69] - 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投票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67]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68]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7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76][77]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可建议撤换[80] - 董事辞任或任期届满后,忠实义务在2年或约定期限内有效[80] - 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83] - 董事会设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3]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处理交易事项有比例和绝对额要求[86]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按金额不同分别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87]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8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有相关规定[88][89]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经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90]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表决,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90]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94]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4]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02][103] - 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104]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104] - 提名委员会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104][105] - 董事会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0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11]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12]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13] - 公司按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确定现金分红比例,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归属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10%[113][114] - 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资产负债率低于70%是现金分红条件之一[115] - 重大对外投资或现金支出有金额标准[115]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121]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22] 公司合并、分立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时,需董事会决议,合并、分立、减资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27][128][129] - 债权人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27][128][129]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后,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30]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出现解散事由需公示[133] - 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使公司存续,需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35] - 清算组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135] -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无关经营活动,财产未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138] - 清算组发现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应申请破产清算,清算结束制作报告报确认并申请注销登记[138] 章程相关 - 章程自股东会通过后施行,于2025年10月14日制定[143][144] - 有三种情形公司修改章程,修改事项审批后办理变更登记[140] - 董事会依决议和审批意见修改章程并公告,可制定章程细则但不得抵触章程[140][141][142] - 章程以中文版为准,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附件包括股东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不一致时以章程为准[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