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炬华科技(30036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11:48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程序及决议内容的合法有效 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杭 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 ...
炬华科技(30036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1:48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高级管理 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 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务,但存在相关法规另有规定的除 外: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 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 ...
炬华科技(300360)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1:48
第二条 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为实 现内部控制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提升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促进实现公司 发展战略;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水平,增 强财务信息可靠性,维护公司资产安全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提升公司经营管理 水平,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得到遵守,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三)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提升管理水平,增进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四)确保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完善,并定期对 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效果评估。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对发现的 ...
炬华科技(30036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1:48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 他《公司章程》中列入高级管理人员范围的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循市场规律,体现价值的原则。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要充分体 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能力和价值,在区域和行业内具备吸引力和竞争力。 (二)"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薪酬水平要与承担的管理责任、权限相对 应。 (三)效益与效率优先原则。绩效薪酬要充分考虑企业的效益与效率,薪酬水平 要与经营业绩、企业盈利能力和行业排序水平相挂钩,实现与企业经营成果共享、责 任共担,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 ...
炬华科技(300360)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11:48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 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董事时, 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出的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 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五条 公司实施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任期不应实施交错任期制。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六条 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方式和程 序,保证选举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可以 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案。公司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应提醒股东注意,除董 事会已公告的董事候选人之外,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 ...
炬华科技(30036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1:48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 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 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计委员会应当行使《公司法》规定 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均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占 2 名,委员中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 人员。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审计委员会 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 员会内由董事会指定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 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 ...
炬华科技(30036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11:48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充 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 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 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 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证券 交易所报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经济、管 ...
炬华科技(30036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1:48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 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 ...
炬华科技(30036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025-12-12 11:46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二、关于对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经审查,提名委员会认为:本次拟选举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陈波先生、王友钊先生、刘伟先生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 工作经验和履职能力,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符合关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中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 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独立董事候选人均 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刘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综上,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陈波先生、王友钊先生、刘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杭州炬华 ...
炬华科技(30036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12-12 11:46
证券代码:300360 证券简称:炬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4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 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 会换届选举。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选举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包括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3 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名杨光、丁嘉禾、戴晓华、陈飞虎、高宜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陈波、王友钊、刘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