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数科(30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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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方数科:因定期报告信披违规被立案调查,存退市风险
新浪财经· 2025-11-03 11:12
立案调查事件 -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因定期报告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1] - 截至目前调查尚在进行中 公司未收到结论性意见或决定[1] - 公司经营情况正常[1] 潜在退市风险 - 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1]
ST立方(300344)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10-29 12:10
公司治理 - 公司因定期报告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股票将被强退[2] - 2025年10月29日董事会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议案[3] - 取消监事会后原职权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现任监事自股东大会通过解除职位[3] - 《公司章程》修订需股东大会审议,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股份相关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 董事会三年内可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非货币财产出资需股东会决议,发行新股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10] - 董事、监事、高管在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有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12] - 董事、监事、高管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2]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2]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 - 12个月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2]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12] 股东权益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凭证,公司15日内书面答复说明理由[13]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14] - 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1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请求相关部门诉讼或自行诉讼维护公司利益[15][1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16] 会议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或章程所定人数2/3、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1]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2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23] -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5日内发通知,未发出连续90日以上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23]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备案,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低于10%[2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向公司提提案[2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24]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38][39]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39] - 职工人数三百人以上,董事会成员中应有1名公司职工代表[39] - 董事辞职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公司2个交易日内披露[38] - 如董事辞任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原董事在新董事就任前仍需履职[38] - 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生效,无正当理由解任董事可要求赔偿[38] 财务相关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报告[4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8]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25%[49] - 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15%[49] - 调整后利润分配政策需保证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50] - 资产负债率高于70%时公司可不进行利润分配[51]
ST立方(300344)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
2025-10-29 12:08
重大事项 - 公司因定期报告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触及情形股票将退市[2] 股东大会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1月17日召开,召集人为董事会,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3]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11月17日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 [4]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11月17日9:15 - 15:00 [6] - 现场会议11月17日14:00在安徽六安公司会议室召开[7] - 股权登记日为11月12日[8] - 审议议案含取消监事会等多项内容[9][10] - 第1项提案为特别决议,须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11] -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11月13日9:00 - 11:00、14:00 - 16:00 [12] - 网络投票代码350344,投票简称立方投票[21] - 《关于取消监事会议案》有3个子议案[29] -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议案》有4个子议案[29] - 审议《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议案》[29]
ST立方(300344) -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9 12:08
合规风险 - 公司因定期报告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触及情形将强制退市[2] 会议决策 -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10月29日召开,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章程议案[3][4][6] 激励计划 - 终止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别作废1344万和1950万股[6]
ST立方(300344)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9 12:06
会议安排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3] - 公司定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7] 议案表决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全票通过,待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6][7][8][9] -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子议案全票通过,部分待提交审议[10][11][12][13][14] 激励计划 - 公司终止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股票[14][16]
ST立方(30034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2025-10-29 12:04
新策略 - 公司拟终止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并核查认为符合法规[2] - 核查意见发布于2025年10月29日[3]
ST立方(300344) - 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2025-10-29 12:04
公司监管情况 - 公司因定期报告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若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股票将被强制退市[3] 激励计划情况 - 2023、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分别于对应年份的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4][5][6][7][8] - 2025年10月29日审议通过终止实施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3][5][8][11] - 因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决定终止激励计划[9] 数据相关 - 2023年已授予但未归属的1344万股、2024年的195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9] - 终止激励计划预计影响本期净利润约3165万元[10]
ST立方(300344) - 关于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2025-10-29 12:03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3年激励计划相关议案于2023年12月28日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11] - 2024年激励计划相关议案于2024年12月13日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15] - 2025年10月29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终止2023及2024年激励计划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8] 终止相关情况 - 因内控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终止2023年激励计划,作废1344万股未归属股票[18] - 决定终止2024年激励计划,作废1950万股未归属股票[18] 后续安排 - 后续优化薪酬体系、完善考核制度,择机推有效激励计划[19] - 自终止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起3个月内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19]
ST立方(300344) -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1
战略委员会设置 - 公司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含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人数不超董事半数[2][4] - 设主席一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5] 职责与流程 - 负责研究中长期战略等并决定是否提请审议,证券中心为日常办事机构[7][8] - 新增投资项目报批需证券中心汇总、总经理初审、上报委员会[10] 会议规则 - 每年不定期开会,会前三天通知,主席主持,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过半数通过决议[13]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14] 其他 - 实施细则经董事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修订和解释[15]
ST立方(300344)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1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 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因个人原因致年报披露重大差错情形[2] - 适用对象包括董事、高管、控股股东等[3] 追究原则 - 责任追究遵循实事求是、过错与责任适应等原则[4] 处理情形 - 恶劣、打击报复等情形从重或加重处理[6] - 有效阻止不良后果等情形从轻、减轻或免处理[10] 实施裁定 - 责任追究由董事会裁定,处理前听取责任人意见[10][12]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