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立方(300344) -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立方数科立方数科(SZ:300344)2025-10-29 11:31

战略委员会设置 - 公司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含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人数不超董事半数[2][4] - 设主席一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5] 职责与流程 - 负责研究中长期战略等并决定是否提请审议,证券中心为日常办事机构[7][8] - 新增投资项目报批需证券中心汇总、总经理初审、上报委员会[10] 会议规则 - 每年不定期开会,会前三天通知,主席主持,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过半数通过决议[13]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14] 其他 - 实施细则经董事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修订和解释[15]